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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牛的业委会选举(十三)你是最好的居民吗(一)(2009-04-06 19:33:39)
前几天看博客的评论,有一个恼怒的网友对我写博的动机非常怀疑,问我是不是“这次选举的相关利益者”。在某些人眼里,选上了就有利益,选举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别人参选就是和自己争权夺利,当时回了个帖子给他,我说:你的选举有利益吗?
今天又看了一遍网友的评论,忽然想到几个问题,为什么那位恼怒的先生会问出这样的问题?难道我不是这次选举的利益相关者吗?难道我们所有的文锦苑业主不是这次选举的利益相关者吗?我们难道在经历的不是我们家园的选举吗?
在这个小区发生的任何事情中,每一个业主都理所当然地是“利益相关者”,所有的好事每一个业主都能够分享快乐,所有暗箱操作,最后都要文锦苑的每一个业主来买单。
但在那位恼怒的先生看来,小区中的所有事情,包括小区选举这样的大事,只是调整特定圈子的利益罢了,只有这个圈子里的人才有资格成为“相关利益者”。他很讶异为什么有外人也想来竞选,或者对竞选指手画脚,因为在他看来,小区选举这些事与你们这些圈外人有什么关系,难道也想来分一杯羹。
我们被置之度外太久了,久到了某些人想不起来小区里还有我们那么多的业主存在。我们可以说那些人狂妄,但问题的根源在我们每一个业主自己身上,我们都把自己排除在“相关利益”之外了。
我们有多少人知道2幢那里的垃圾房是违章建筑,即使在走过那里,被刺鼻的臭气熏得加快脚步,我们有谁关心过这个巨大的垃圾房为什么会建在那里?关心过那里楼上的业主夏天能不能开窗透气?我们知不知道那里的业主曾经多次投诉?我们知不知道文锦商务楼的大业主是怎样的强词夺理?我们知不知道业委会说那里不归他们管?
我一直不知道,直到前几天。相信大多数业主到现在都不知道,可是2幢的业主已经在臭气中过了好几年了。
我们有多少人知道在文锦商务楼与住宅之间,一天之内冒出来的大铁家伙是什么?是电信的基站?商场的排风扇?和绝大多数业主一样,我到现在还不知道,物业也不知道,业委会当然更不知道。
业委会不知道,情有可原,在选举的关键时刻,他们的主要工作是组织安排对我博客的漫骂,是向社区街道举报小区里的FLG活动和反社会主流的不和谐杂音,至于小区里多了个“天外来客”,那个无妨于他们的“相关利益”,根本就不需要去面对
为什么我们对小区里发生的那么多事情都不知情?甚至不知道曾经有过这些事情。因为我们中的大多数业主不住在2幢,也不住在3幢,我们没有意识到那里发生的事情与我们“利益相关”。我们没有闻过那里的臭味,或者我们加快脚步就能摆脱臭味;那个大铁架子没有装在自己家前面,如果有辐射,我们躲得开,如果有巨响,我们听不到。
我曾经不是个合格的业主,因为我不关心小区。
我不曾关心过楼上楼下,不曾关心过小区别幢的邻居,不曾一早起来清点小区的车辆,不曾阻止园林公司为省钱而在石头坑里种树。
互不关心,就不能感同身受,只要事情没有直接发生在自己身上,最多心里骂几声,该上班上班,该买菜买菜。
互不关心,就不能有效阻止对自己的侵权,因为永远要独立去面对。
相信文锦苑的大多数业主和我一样,躲进小屋成一体,管他刮风和下雨。
正因为这样,有些人把我们排除在“相关利益"之外,他们称赞文锦苑的居民是最好的居民。
被他们称赞了,还真要小心点了。
被他们称赞了,我们就必须要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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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2009-04-06 21:01:351、建议博主将标签都改一改,统一改成“文锦苑、社区、选举、民主、业委会”等其他相关的词。
2、分类建议列入“杂谈”或者找找是否有更合适的分类,但每篇要统一,如此必进排行版。
再说说具体的,2楼的垃圾箱倒是没有注意过,因为住在后面,没有经过那里,但是小区内突然冒出很多天线,这事儿真的管管,这些都是WiFi的高功率天线,都是超高频(UHF),对小孩,男人的精子都有影响,每个运营商都给搞一套,还得了?一定范围内,电波的危害跟频率基本成比例,象微波炉,能把人的肉都烤熟。所以强烈要求给撤了,家里都有有线宽带的,这些WiFi,谁吃了空在花园里上网?
博主回复:2009-04-06 22:51:41
谢谢您的建议,我会尽快修改。
新浪网友:
2009-04-06 21:20:34怪不得前几天家里的宽带线路坏了,用无线上网照样上得去,好可怕!据我所知,这些运营商进门都是要付费的,谁在拿这个钱,都吐回去,强烈要求给撤了!
新浪网友:
2009-04-06 21:36:392幢那里的垃圾房除了臭气大、不卫生!还是个危险的安全隐患!清洁工为了搬运大量的垃圾方便,垃圾房与前面商场间的铁门经常是畅通着的,任何人可以随意出入,文锦苑的这个出入口,不需门卡!没有保安!这么个安全隐患不要等出了问题才重视!!!
新浪网友:
2009-04-06 21:42:54谢谢楼主看到了非法垃圾房的存在,谢谢每一个关注此事的人。希望这个臭地方能给人警示,关心文锦苑就是关心自己的生活,我们不能姑息任何人践踏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我们将为此付出十倍的功夫。
而一直沉默的业委会和物管们,你们可以继续沉默。但我一定要讨一个说法,不管用上多少年。这个垃圾房是西溪数码港侵犯了小区住户的权益,但没有经过业委会和物管的同意,它会出现吗?请你们出示同意的理由。如果它没有经常你们的同意,那么请你们维护小区业主的权益。
博主回复:2009-04-06 22:58:12
谢谢您的支持和提醒,小区还有很多其他的问题,我相信当业主们意识到这些问题的存在及对我们每个人的影响时,大家就能团结起来,也只有这样才能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新浪网友:
2009-04-06 21:47:57关心自己的家园,争取我们的权益。顶!
新浪网友:
2009-04-06 21:55:27这几天小区内又在施工放电缆,也不知搞什么名堂,口口声声为大家服务的业委会连个告示也没有?地下室内好象也被按了什么天线,到处都是大量的电磁幅射波,好可怕呵!
新浪网友:
2009-04-06 22:04:05业委会的人在忙什么?拉票?那个2幢的垃圾箱的事能给个说明吗?
今天到数码港,看见通往2幢楼下的垃圾箱的门又敞开着,那么,我们的门卡有什么用呢?
新浪网友:
2009-04-06 22:14:48单元门换了门卡后,按理,应该更安全了,
可是,有多少业主停在地下车库里的自行车被偷了?
----业委会能不能费心统计下?
是不是我们被偷了自行车,不应该到物业监控看什么录像?
那个录像模糊得让你认不出自己,还很有可能你丢车的那一天,正好坏了?
----也许在某些人眼里,这都不是好业主的行为。
我们应该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这大概是他眼中的好业主了。
新浪网友:
2009-04-06 22:23:20关于物业的涨价的事,并不想说什么物业的事非,
其实,物业要涨价,让他们自己调查,他们用了某些小手段,也是正常。
谁让我们的业委会只忙大事,没空来管这些小事呢?
新浪网友:
2009-04-06 22:29:39是啊,物业费涨价的事明显有问题,怎么没人说起了?强烈要求重新投票,并由业主检票!
新浪网友:
2009-04-06 22:31:44电波污染的事情太可怕了,如何才能阻止呢?我们得团结起来啊!
新浪网友:
2009-04-06 22:36:39业委会的某些人也不用在这里攻击博主,您老要让广大业主看见您为人民服务的真心,
拿出实际行动来,证明你们不是只会花钱,也是会办事的,
2-3幢间的垃圾箱是违章建筑现在总知道了吧?总不能推说不知道了吧?
那么,业委会有什么行动呢?
我们拭目以待。
新浪网友:
2009-04-06 22:40:57业委会忙着选举的事,忙着查博主,查哪些有“反骨”的业主,忙着在这里反击博主,
哪里有空来管什么垃圾箱?反正都不住在前面那几幢,活该你们闻臭气。
没文化的野猪:
2009-04-06 23:35:08说起WiFi的高功率天线,还是08年业主委员会自己给自己的标榜呢.什么没花一分钱就让中国电信公司给我们小区按上了,要不我们家里的宽带都取消好了?(现在不知道上这个怎么上,是否免费,小区的官网要具体说明一下啊,要不大家怎么知道呢?)如果不免费家里都有有线宽带的,这些WiFi,谁吃了空在花园里上网? 还伤身体.
没文化的野猪委员:
2009-04-06 23:38:06
没文化的野猪委员:
2009-04-06 23:38:31
没文化的野猪委员:
2009-04-07 00:32:56
新浪网友:
2009-04-07 09:14:47物业费涨价的事不明不白!!!要求查验当时的明细投票(据说会一直保留备查的),公布明细核实!如果提供不出当时的投票,强烈要求重新投票,并应有业主在场公开检票! 
新浪网友:
2009-04-07 09:21:35顶楼上
新浪网友:
2009-04-07 10:55:24WiFi不免费的,它是一种接入方式,可以用家里的宽带帐号接入,但收费好像是1小时6元,另计的。
新浪网友:
2009-04-07 11:36:36   从博主发第三篇开始关注到今天,对博主的文字功底和清晰而强烈的维权意识表示由衷的敬意!
  能站出来说话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情,而真正行动起来是更重要的事情。文锦苑是03年左右开始入住的,到今天能够形成对小区业主权利的热议,我相信是我们小区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只是个人认为它来的还嫌迟了一些。尽管平时对小区里的很多做法不满,但最多也只是和自己家人或有限的几个认识的邻居发发牢骚,想改变但觉得自己势单力薄,就像在单位里的老百姓一样,规则是别人早已经定好的。可是在文锦苑当初制定规则的阶段,我们根本没有意识去关心什么,仿佛那应该是别人操心的事情,这几年吃到苦头了,活该!
  古人说知行合一。原先可以说不知,所以不为,还可以推脱。现在既然大家都已省,真应该有所做为了!因为这关系到大家共同的利益。以前没弄好,不怪个别人,是我们大家的责任。今后搞不好,我们只能称鼠辈!
  做为业主一份子,要求很简单:制定大家认可的议事规则,保障小区的权益最大化。让为小区公益事务操劳的同志受人尊敬,劳有所得。对以前的诟病不应该成为大家终极的目标,也不应该成为大家迈出第一步的阻碍。我宁可相信我们的第一届业委会是在努力为大家做事,只是因为制度的缺憾,做不到彻底的透明、公正。
  衷心的盼望有志之士和博主能够拿出更好的动议来!
  
博主回复:2009-04-07 12:08:24
非常同意您的看法,文锦苑需要的是变化,清算不是目的,改变才是目的,公平公开公正是大家的目标
新浪网友:
2009-04-07 11:49:30楼上言之有理,团结起来力量大。顶!
新浪网友:
2009-04-07 11:57:36看来业主中不乏能人、才人,既然这样,那就让我们大家行动起来吧,真正地为自己去做点事,人心齐,泰山移,既然我们有共同的愿望,愿意治理好我们的美好家园,那就拿出行动来吧,同意楼上的提议。
新浪网友:
2009-04-07 13:04:37不错,清算不是目的,改变才是目的,但是依目前的状况,如果不清算又如何改变呢?!
新浪网友:
2009-04-07 13:39:3721楼,我同意你前半部分的观点,但后半部分我不同意。制度的缺憾当然存在,但人为的因素是更大的问题。无论是《物业管理条例》还是《物权法》都对小区的财务制度、议事方式有明文规定,但是五年多了我们小区的明细财务帐什么时候公布过,选举中为什么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招标项目结果远远超过预算20%,为何不重新招标?260万明明是补偿业主的钱,这么大的金额未经业主授权,怎么就能擅自动用?我看了去年的报表,西溪数码港一楼600多平方米的租金一年只有30万,这中间没有问题吗?每天200多辆的停车,一年收入只有4万多不荒唐吗?你是第一批业主,可你知道我们小区有多少公共资产吗?。。。。。。博主谈了这么多问题,不能仅仅归结于制度,我到今天都没有拿到过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章程,也没看到过业委会的章程,但有条理有法律在那里,规定的就应该执行,不去执行那就是人的问题!从这次选举候选人的15进11来看,完全就是一次被操纵的选举,让这种品行的人再来管理我们的大家庭那是我们的愚蠢和耻辱!这样的人都能相信,那这个小区的明天在哪里?
新浪网友:
2009-04-07 14:48:36楼上的说得好,现在我们需要的就是最后一步:行动。大家能不能合计合计,拿出行动方案来
新浪网友:
2009-04-07 14:50:43关心自己的家园,争取我们的权益。顶
大家行动起来
新浪网友:
2009-04-07 14:57:4225楼,我是21楼。我同意你罗列的各个不合理现象。我只是在思考,做为业主如何做点实际的事情,行动起来,而且是正大光明的行动起来。如果现在整个小区的业主们都已经在关注这个问题,都已经有了自己的评判,何必再多费口舌?国家尽管有各种明文规定,但怎么执行是我们大家共同的事情。我们可以找到我们大家自己认可的规则,并维护它。我觉得,一味的诟病不会解决问题,提出一个能够团结最大多数业主的议事、决策规则,想办法实施起来,是当务之急!相信谁或不相信谁,您觉得有用吗?
博主回复:2009-04-07 22:26:51
我觉得有用.所以我现在开始做小区现有规章制度的研读,准备逐步提出我个人的修改意见,但前提是马上中止这次选举,现在不停止选举,只能激化矛盾,只有结束才有新的开端,谢谢
新浪网友:
2009-04-07 15:34:07我是25楼,既然你说到"如何做点实际的事情,行动起来",我觉得首先就是让全体业主了解目前小区的现状或者说真相。你可以告诉你的邻居,也可以告诉其他认识或不认识的业主,让他们来这里看看,让他们自己判断是非曲直,只有小区的业主都了解了真相,才能真正行动起来,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才能作到真正的团结最大多数业主,才能谈到把有效、可行的议事、决策规则落的实处,才算是公开、公平、公正。
新浪网友:
2009-04-07 16:14:48呵呵,我说的不多,但我已经做了,要不然现在怎么会有这么多人知道这个博客
新浪网友:
2009-04-07 18:25:18是啊,还要感谢那些发"匿名宣传品"的阿姨,大伯!
新浪网友:
2009-04-08 08:32:53博主最好站出来,实名组织,更有说服力。免得人家---“匿名”了,“邪教”了的!
新浪网友:
2009-04-08 16:52:45楼主以文锦苑救世主的面貌出现,天天振臂高呼,要拯救全体文锦苑的业主于苦难之中。楼主呀,我冒昧请求一下,你好歹也现个身,让我们见识一下,你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三头六臂?是眉清目秀?还是青面獠牙?你至今匿名发声,遥控指挥,让人难以信任你。你不肯现身,莫非有难言之隐?你究竟是业主?是局外人?是体验生活的作家?还是闲的发慌来瞎折腾的什么人? 
新浪网友:
2009-04-08 18:02:10继续贴——
请问有人可以回答吗?那些有空骂来骂去的(不管是明骂还是暗骂),可以关心一下吗?业委会的不管是主任还是非主任,有人可以回答哪怕一丁点儿吗?
我也住在文锦苑。
说说2幢2单元和3单元之间的垃圾房问题。这是个解决了多年而解决不了的问题。我始终不明白,解决它的难点到底在哪里?在这里请教大家。
(1)基本情况——在文锦苑2幢2单元和3单元之间,有一个用蓝色塑料简易材料制造的大垃圾房。它是在业主完全不知情、规划图上也没有标注的情况下,在文锦苑有住户入住以后,由西溪数码港擅自建造的,主要用途是给商场和写字楼存放每天的垃圾。据清洁工的介绍,这里的垃圾由商场和写字楼的人、以及商场顾客产生,人流量为每天万人左右(可见其量)。对存放于此的垃圾,西湖区环卫所每天固定收两次(往往收不完),其他时间不管(那就要过夜)。
(2)问题所在——这个垃圾房既然是为商场服务,它为什么要设立在住宅的范围内,导致影响住户的日常生活(到了夏天,这2个单元的人根本就无法开窗,因为太臭了!)它为什么不能设置到商场的范围内?这个垃圾房的建造,经过了哪些部门的批准?它有没有公示或告知?
与这个垃圾房相关,因为商场写字楼要送垃圾出来,时常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开着垃圾房边上通往商场的门,那么谁可以对此处的安全负责(我已不止一次看到商场里的人、小贩在此随便进进出出)?
在这个垃圾房旁边,清洁工和环卫工人捡拾泡沫、快餐盒、废纸等已成常态,一来卫生状态极差,二来他们将这些捡拾来的东西都堆放在垃圾房内和通道处,消防安全谁来负责? 
新浪网友:
2009-04-08 20:38:53    我一直在观察,今天终于看出一些门道,楼主及几个粉丝的共同特点:
    一是怀疑一切,否定一切。在你们眼里,凡是上一届业委会做的就没一件好事,没一个好人,能对事情找茬就找茬,确实是好事就说你贪污,抹你个从头到黑;
    二是充满想象,不切实际。这也有问题,那也有问题,把文锦苑说的一团漆黑,这是典型的悲观主义,似乎全世界就剩你一个好人了,好像这个世界只有你才能搞好;
    三是凭空捏造,忽悠煽动。什么18元的商铺,什么20、19幢深夜里听到鬼哭狼嚎的声音啦,这里有阴谋,那里有鬼胎,编的神乎其神,把个文锦苑说成阴曹地府了。
    四是在虚拟空间,变幻莫测。说话、发帖的都是些什么人呀?充满着对邻居、对社会的仇恨,谩骂、诽谤无所不能,大有置人于死地的悲愤,至于吗?住在文锦苑谁不想把小区搞好,除非你是一个别有用心的人!
    一个连身份都不敢亮明,是不是文锦苑的业主还闹不明白,匿名于虚拟博客之中的人物,却想要在文锦苑里呼风唤雨,翻江倒海,有几个人会相信你呢?你要真为文锦苑好,你就应该回到现实中来,亮明你的真实身份,实实在在地提出你的想法。为小区服务必须脚踏实地,需要一桩桩、一件件地去付出去努力,要学会争取大多数业主的理解和支持,而绝不是象你们这样天天在网上骂街、空喊口号就能解决问题的!
新浪网友:
2009-04-09 10:52:53挺楼主,是因为他敢于质疑;那些躲在后面的人啊,你有责任让大家明白真相!
新浪网友:
2009-04-10 09:10:41据悉,业委会已向新浪网发去了律师函,并采取了相应的法律维权行动。新浪网经过审核,认定该博客的博文及相关跟贴中,存在传播造谣、恶意诽谤等违法行为,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新浪网已主动采取了相应措施。希望博主提高法制观念,虽然你是匿名,但如果你有违法行为,你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新浪网友:
2009-04-10 09:41:15既然这样,新浪肯定有回复的正式公函,请把公函的内容给我们亮一下。
新浪网友:
2009-04-10 10:07:31楼主:我建议你该冷静了,你已经触犯了法律,还执迷不悟,新浪网是主动采取了相应措施,你却还自以为是黑客删你的博文,你仔细想一想,新浪的博文是那么容易被黑客删除的吗?对业委会有意见,对换届选举有想法,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多种渠道进行沟通,应该正大光明地站出来,躲在背后发布违法言论,你以为可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吗? 
新浪网友:
2009-04-10 11:23:14物业费涨价的投票是物業的工作人員住戶上門來收的,呵呵,業委會如此的信任,物業這樣努力,能通過也不稀奇的。
新浪网友:
2009-04-10 11:36:20修正,不是“物業的工作人員住戶上門來收的”,應該是“物業的工作人員逐戶上門來收的”。
不平者言:
2009-04-13 22:13:04博主对高山的文字是节录还是阉割?高山对你严正指问为何要违避、删除?完全支持高山的提议,要求司法介入,是人是鬼一见分晓。专案组系指为专项调查而设的组织,古已有之,继后还有。一提专案组就歪曲为私设公堂、强化专政,你何以总是以晦喑的灵魂去看世界?博主既有勇气言词凿凿揭露某业委一任下来赚下了第二套房;更有列出业委诸人贪污少则十数万、多则数十万的清单。我们深信博主神通,必定言之有据,必定罪证在手,为拥护、配合博主的大胆揭发行为,也为文锦苑除去公害,我们坚决呼吁和要求司法介入,从速立案调查在博主长长裹脚布上载录的罪状。但有一点不理介,博主对此议却为何称之为一个老人往日的梦幻,想藉此为口实违避、退缩?但现在已经箭在弦上,既开弓,要回头就不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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