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224|回复: 3

都市快报:多次买卖仍可退税 赠与可免20%个税[转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3-12-31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多次买卖仍可退税 赠与可免20%个税
房产新政细节解读
记者  周毅  
  本报讯  明年1月1日起,房产新政将在杭州实施,最让人关心的内容是杭州将对卖房者开始征收20%个人所得税。
  昨日本报刊登了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关于个人出售房屋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个人出售房屋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办理指南》全文。
  但是细则远不止表面上这么简单。法规与实施之间有太多的模糊地带需要确明确。记者收集了人们一些问题,集中询问了地税局的咨询热线。

两种情况  铁定免税
  细则目的为了抑制炒房,规定了个人出售自有房屋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为20%。应纳税所得额=出售价-房屋原值-合理费用。
  但是收税的同时也需要保护大多数人——不炒房者的利益。因此,两种情况下的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减征或免征个人所得税:
  1.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售房前后一年内已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给予免税;
    2.对个人出售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跨年合同 是否收税
  今年年底,二手房成交掀起了新高潮,买卖双方都想搭上免征所得税的末班车。一些人更担心,我虽然已经在12月底与买方答成了意向,或者已经将所有证明交给了中介公司。但是,大量的交易量使得工作时间延长,一旦跨过了今年,是否还要交纳所得税?
  而地税咨询热线却可以让这部分人安下心来,如果在1月1日以前,买卖双方能够把一切交易双方的必须手续,缴入房管局的办证交易大厅,仍可以免征所得税。如果仅是留在自己或是中介手中,仍需交纳所得税。

交易时间 如何确定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售房前后一年内已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可以退税。但其中又涉及到了两个问题,其一:一年之内的时间如何确定。事实上,现在买房常常是期房,两三年后才能拿到新房。这里就出现了两个时间:一为合同签定时间;二为三证办理时间。这中间常常会相差一年以上。
  我们得到的回答是,时间将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签定购房合同的时间,如在卖房的一年时间内,这时候应将合同提交给税务机构,以便税务机构备案证明取得了退税资格。而领款时间应该是在领取三证之后,对期房来讲可能就是一年以上的时间了。
  

循环交易 可以退税
  多次买房、卖房是否适用退税原则?这是很多人都会面临的问题,卖房后交纳了所得税,而一年后买房可以退还所得税,要是再次卖房还需要交所得税,那么再次买房呢?政府会不会因为多次买卖,把这种情况当作是炒房,而不再享受退税政策了呢?
  咨询热线的回答是这种往复卖房、买房仍可以享受退税政策。

赠予房产 免所得税
  房子的过户不单纯为买卖交易,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赠予。父亲愿意将房子赠给孩子,有人愿意将产业捐给慈善机构……那么赠予需要交所得税吗?
  赠予按规定需要交纳双倍契税即为3%,且仍要交评估费,公证费,交易手续费。至于是否需要交纳20%的所得税,热线回答不需要,“没有所得,怎么交所得税?”

公房界线 这样确定
  细则规定对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个公房概念如何界定,还有很多人不清楚。房改房要征税吗?经济适用房也享受了国家补贴算公房吗?
  事实上,在这里公房仅指房改房而言,经济适用房不能免除所得税。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2-31 15:48:01编辑过]

都市快报:多次买卖仍可退税 赠与可免20%个税[转帖]

都市快报:多次买卖仍可退税 赠与可免20%个税[转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12-31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资料的来源???
总不可能是你自己编辑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3-12-31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转ducheng帖》
新政漏洞之二——可以循环退税,逼良为娼
多次买房、卖房是否适用退税原则?这是很多人都会面临的问题,卖房后交纳了所得税,而一年后买房可以退还所得税,要是再次卖房还需要交所得税,那么再次买房呢?政府会不会因为多次买卖,把这种情况当作是炒房,而不再享受退税政策了呢?
  咨询热线的回答是这种往复卖房、买房仍可以享受退税政策。

炒房者可以彻底放心了,反正可以抵扣,后一套抵扣前一套,一环套一环,天衣无缝,一分钱也不用交。
这是在鼓励大家炒房!!!!不炒就得吃亏

很多杭州人有2套房,如果卖掉第一套(不是房改房),而第二套购买时间又超过1年。那么他最理性的做法就是再买第3套,只有这样才能把卖第一套交纳的税收回来;以后一直这样循环往复,而且必须一套比一套贵。
一个不炒房的群体被逼成了黄牛———需求扩大——房价上涨(而且其中高价房走俏)
当然,这是在理想状态没有其他因素作用下的模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3-12-31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gyh在2003-12-31 15:49:00的发言:
这些资料的来源???
总不可能是你自己编辑的吧

斑竹,人家都说了是转载的了,,是想让太阳论坛里多些可供大家论坛和了解的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恒隆广场
丰收湖天街
超山
湖滨跨年
杭州体育场
百井人家
临平万达
城站公交站
湖翠里航拍
金钥匙航拍
玖樟台
玉湖公园
临平新城
丰收湖天街
海潮望月城
黄山风景
丹枫四季
临平城区
闻堰综合体
桂冠东方验房
缤纷城
临平老宅
京东Mall
江荣府
“金手指”
产业孵化基地
空中花园
河滨之城
临平未来农场
江河汇
未科航拍
临平公园
招商花园城
金沙湖晚霞
桂冠东方
花园城
火车西站
喜悦和
艺创综合体
味美浙江活动
钱江新城二期
馥香园鸟瞰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5-2-7 22:04 , Processed in 0.070981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