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局文件 余建[2006]247号 关于近期因商品房开发建设交易纠纷 引发集体访的情况通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国务院《信访条例》实施一年来,我局信访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建设系统中心工作,努力将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与全面推进建设各项工作相结合,在落实领导责任制、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信访工作总体呈现良好态势。据统计,今年 1-6月我局受理的因商品房开发建设交易纠纷引发的来信49件次、来电24件次、来访61批次,81人次。但今年以来,全省有关商品房交易纠纷、房屋安全质量引起的集体访却呈逐步上升趋势。现将三起集体访案件通报如下: 6月14日下午,海宁市星星港湾小区60余人赴海宁市信访局、市规划建设局,就楼盘J组团顶层斜屋顶规划设计和合同等问题进行集体访,因不满意答复意见,30余人于当晚8∶30赶来省政府上访,情绪激动,在多方协调下劝回上访人员,省信访局和省建设局于6月15日上午依法进行了接访。 6月19日下午,宁波市鄞州区金庭茗苑小区58人,在鄞州区有关部门多次调解未果情况下来省政府上访,反映楼盘规划、环保、验收、房产商市场行为等问题,至晚上8∶40左右,上访人员方离开。 今年5月,人和家园某业主在进行房屋室内装修时,意外地发现其卧室卫生间门洞过梁混凝土内部用两根毛竹片替代了钢筋。由于事件发生初期开发商未引起高度重视,人和家园部分业主向媒体进行新闻报料,多次到我局集体上访,到区政府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影响。7月5日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出具了“该建筑主体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主体结构安全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杭州市人和家园住宅小区11#(10幢)检验报告》,事态得以平息。 当前全区正进一步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房地产市场总体上还处于转型调整期,住房结构性矛盾和市场不够规范的问题依然突出,容易引发纠纷的因素较多。从几起集体访的原因分析,有房地产企业市场行为不规范,损害业主利益的问题,也不排除个别业主煽动、利用消费者甚至媒体,进行不正当或过分维权活动,引发集体访、集体缠访,甚至闹访。有对已引起区委、区政府和局党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为全力以赴做好排查调处和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我局信访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意识,牢固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要进一步加强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深刻领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执政地位、提高执政水平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建设“平安余杭”、“法治余杭”的目标要求,是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能力、深化服务内容、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困难的事努力办,麻烦的事尽力办”的原则,树立“宁可我们千难万难,不让群众一时为难”的服务意识,本着高度的责任心,遵循为群众排忧解难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循“热情服务、提高质量、取信于民、树立形象” 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二、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以“事要解决”为目的,狠抓初信初访办结率,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效率。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对于信访案件必须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涉及职能交叉的案件,必须明确牵头部门和会办部门,实行联动办案,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应付、不作为等现象的发生。重要信访或重大集体访事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重大信访案件领导包案调处工作的通知》规定,由局领导包案处理。 三、抓源头,常预防,消除各类矛盾隐患。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利益关系进一步调整,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日益显露,为此,局属各部门单位要始终把为广大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作为首要工作,牢固树立“群众事无小事”的观念,明确以“抓源头,常预防”为工作原则,坚持集中排查与经常排查、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要根据新时期信访工作的特点,举一反三,按照由对办信接待情况的简单反映转到综合分析提供决策建议上来,由对信访事项的答复函复转到督促检查并解决问题上来,由被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转到预测防范并及时协调化解上来的工作要求,健全排查化解机制和预防处置机制,通过抓准、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做到急事急办一批、防范控制一批、主动化解一批,防止小矛盾酿成大事端,局部矛盾酿成全局性事件,控制信访问题激化升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有效减少了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的发生。同时各责任单位严格按《余杭区建设局群众上访异常情况处置预案》的有关规定,以创建“文明信访接待室”活动为契机,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理集体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