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188|回复: 4

业主对物业管理不满意也不能拒交物管费--法院的几个判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2-25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p><p style="TEXT-INDENT: 2em;">包不包阳台,这个现今很多新小区里业主与物管企业之间总要较量一番的问题,最近在下城区某小区被激化——物业公司把几位包阳台的业主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拆除自行安装的窗户,将外阳台恢复原状。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近年来,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不少矛盾,升级到要靠法院来解决。对此,下城区法院梳理了几年来审理的物管案件,总结出不少有意思的地方。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据杭州市下城区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物业管理1999年才被引进杭州,目前在下城区有物业服务企业160多家,管理着160个小区,其中包括50余家写字楼与大厦,物业管理的总覆盖率达到了70%。几年来,每年的物管案件数量都在上升,2003年是17件,2004年增至99件,2005年又升到106件,而2006年截止到12月份,这个数量为207件,占全年总收民事案件的11.65%,比2005年上升了91.67%。下城区法院的评价是,物管案件目前已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民事纠纷。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p><p></p><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font color="#0000ff">物业告业主是多数 多数为催讨物管费</font></strong>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从2004年和2006年两年的物管案件看,物业公司提起的诉讼占绝大多数,如2004年99件中有97件是物业公司提起的,2006年207件中有202件是物业提起的,占到了总数的97.58%。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从诉讼原因看,物业公司主要是为了催讨物管费而提出的,物业公司在自行对物管费催讨未果后,一般都会比较主动地诉诸法律。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另外,有些小区业主自己不住,房屋长期空关,物业公司联系不上业主要不到物管费,此时,提起诉讼是得到业主回应的不错方式。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相对而言,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提出的诉讼则要少得多。自2004年至今,下城区法院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提起的诉讼只有9件,主要是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不善,未尽安全防范义务,致使人身、财产受损而提出的赔偿。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p><p></p><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font color="#0000ff">讨要物管费的官司 多数是业主输的</font></strong>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下城区法院在2003年至2006年判决结案的物管费纠纷案件中,除一起是因物业弄错了房屋所有人而败诉外,其余的案件均以物业公司胜诉而告终。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据分析,这是因为业主很难证明物业公司未妥善履行物管义务,即使能够证明的,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在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管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时,一般也应由业主委员会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整改等请求,业主个人不能以此为由拒付物管费。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p><p></p><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font color="#0000ff">无论做原告还是做被告 业主举证比例极低</font></strong>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另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与其他类型案件相比,在物管纠纷中,无论是当被告还是做原告,业主举证的比例极低,举证证据的证明力也不强。 </p><p></p><p style="TEXT-INDENT: 2em;">下城区法院的法官说,造成这种现象一是因为业主的举证意识不强;另一原因是业主取证上存在困难,在所审理的业主因物业管理不善、未尽安全防范义务致使人身、财产受损而提出赔偿的诉讼中,除了调解结案的案件之外,业主能够证明物业公司在管理上存在瑕疵的目前只有一件,而且该案也并非根据业主提交的证据而认定的案件事实。</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2-25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p>物管案件目前已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民事纠纷。</p><p>老的住宅小区几乎都没有物管。</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2-26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同事说他们小区虽然每能看到缴纳物管费的通知,但几年来许多邻居都没交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2-27 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盛夏果实</i>在2007-2-26 20:52:00的发言:</b><br/>我一同事说他们小区虽然每能看到缴纳物管费的通知,但几年来许多邻居都没交过</div><p>那物业公司不是要喝西北风了</p>[em0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2-27 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闲林村民</i>在2007-2-25 16:19:00的发言:</b><p>老的住宅小区几乎都没有物管。</p></div><p>有些老小区物管由社区代替</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黄浦江边
秦望隧道
恒隆广场
丰收湖天街
超山
湖滨跨年
杭州体育场
百井人家
临平万达
城站公交站
湖翠里航拍
金钥匙航拍
玖樟台
玉湖公园
临平新城
丰收湖天街
海潮望月城
黄山风景
丹枫四季
临平城区
闻堰综合体
桂冠东方验房
缤纷城
临平老宅
京东Mall
江荣府
“金手指”
产业孵化基地
空中花园
河滨之城
临平未来农场
江河汇
未科航拍
临平公园
招商花园城
金沙湖晚霞
桂冠东方
花园城
火车西站
喜悦和
艺创综合体
味美浙江活动
钱江新城二期
馥香园鸟瞰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5-2-17 05:49 , Processed in 0.444157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