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 size="4"> 今天上午市环保局的一位女士打来了投诉回复,首先我表明我们业主对此事都非常关注,此女士的态度非常诚恳,她说换成任何人对自己家门口造垃圾站都会有很大反应的,完全可以理解。她说她们部门是在03年9月接到规划局的申请函的,当时规划局对周边土地性质未做任何说明,他们现场考察当地基本都是农田荒地,所以环保测评同意通过,但他们在测评报告中要求:在此垃圾站<font color="#ff0000">卫生防护距离</font>之内不允许建住宅、学校等敏感建筑。现在的环保测评流程都是针对未规划的项目建设之后对已规划项目的影响评价,反过来则不做环保测评,言下之意是垃圾站是规划在前,之后规划局他们怎么规划周边用地他们也无权过问了。但从她的语气也可已听出她对规划局的一些做法她个人也不是很赞同。另我问原来造余杭塘河边上的垃圾站规划是否报他们那里测评过,回答是从来没有收到这个申请函,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当初听证会上规划局两位大爷对我们提出的政苑边上的那个垃圾站为何要移到我们处的解释,他们所说的原规划垃圾站对余杭塘河有污染纯属规划局瞎掰!!!</font>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0 17:00:1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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