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是楼市动荡的一年,很多人都在那时候跃跃欲试,对于我们这种刚需来说,怎能 不行动呢?于是在当年7、8月份的时候发现房地产行情出现颓势,我就拼命的上网查,找中介问,可能是因为太年轻吧,很快我通过一家中介找到了一套中意的房子,位于保利东湾,89方,要价105w,全部弄好115w左右,女友也挺喜欢,于是就马上签了买房意向合同,交了两万的意向金。算了算从看房到签合同才半个月的时间,现在想想当时真是太冲动了,冲动是魔鬼啊。这样算是定下了吧,我俩满心欢喜。但接下来的事情谁都不会想到,我们是从天堂跌倒了地狱。期间我和女友见识了中介公司之间的明争暗斗(两家中介公司为了抢我们这个客户据说大打出手),在中介职员去签合同的时候,告诉我们房东要涨价,不然不卖(先解释一下,我们的房东和我们不在同一个区域,合同是先我们签的,然后由工作人员跑去房东那里签,期间要花费两三天时间),我当时就预感这是中介公司的预谋,让我很怄火,就感觉被骗了,我第一反应就是我要求退款,被告知房东要涨价的当天晚上,我就去该中介,要求退款,公司以为经理满口答应,说今天太晚了,第二天给我退款。我想能退就好,谁知道第二天去的时候说房东签了合同了,说我们的意向金按照合同已经转为定金,不能退了,而且必须要买,不让还要交违约金。我当时那个气啊。最要命的是我们打算是公积金买房的,签了合同后,一查发现公积金单位没有给我交,不能贷款,我当时那个郁闷啊。自己做的孽自己承受,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啊。当时女友的妈妈还叫我们分手(房子首付是我们家出的,贷款用我女朋友的公积金,到时候我们一起还,所以合同需签我女友的名字),祸不单行啊。还好我们感情稳定,挺了过去。事情最终结果是2w块要不回了,跟房东达成协议,不买了,2w快估计是被中介和房东分了。 总结:买房是大事,具体事宜要考虑周全,像公积金贷款,要知道贷款条件;法律意识太淡漠,签合同时任由中介说了算了;做事情太冲动,没有考虑后果;坐等各位大虾给小弟建议。3q~ 过了半年的时间,最近打开电脑,得知下沙的房价相比7、8月份降了将近20w了。我苦涩的笑了。。。。。。兄弟姐妹们,买房的,慎重!保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