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
“十二五”快速路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1〕33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区“十二五”快速路网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杭州市区“十二五”快速路网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城市快速路网建设,根据《杭州市区快速路网建设十二五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以下简称《规划及计划》)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年基本建成‘三纵五横’快速路、五年内建成杭州市快速路网”为总体目标,以交通需求为导向,以“三纵五横”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建设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城市快速路网建设,加强主城与副城的交通联系,切实缓解中心城区交通紧张状况。
二、实施目标
综合考虑交通需求、城市发展需要和现状条件,三年基本建成“三纵五横”快速路、五年内建成杭州市快速路网体系,重点开展第一绕城公路以内的“三纵五横”快速路建设。
三、实施原则
(一)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滚动推进的原则。在综合考虑交通需求、发展需要、环境影响、景观限制和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征地拆迁、资金约束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滚动推进的原则有序组织快速路网建设。
(二)坚持以交通需求为导向的原则。坚持以交通需求为导向,加快建设市区尤其是中心城区及其附近区域的快速路网,以缓解中心城区的交通拥堵状况。
(三)坚持促进城市土地开发、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的原则。借助快速路作为城市道路系统骨干的优势,结合其强大的交通功能和交通运输能力,构建高标准的快速路网,推进城市土地开发,促进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调整。
(四)坚持促进网络化大都市建设、加强主城与副城交通联系的原则。借助“三纵五横”快速路作为联系主城区与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萧山、下沙、临平副城以及规划六组团的主要通道的优势,加强主城与副城、组团的联系,构建交通畅达的综合交通体系,促进市域网络化大都市的发展。
(五)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和以道路建设、更新带整治、带保护、带改造、带建设、带开发、带管理,最终实现道路交通、经济、生态、文化等“四大功能”建设效益最大化。
(六)坚持品质至上原则。落实“四高”(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方针、“五保”(保质量、保进度、保安全、保稳定、保廉洁)要求,做到精益求精,实现投入产出的最大化,打造高品质的快速路网。
(七)坚持和谐安全的原则。坚持发扬民主,建立党政、市民、媒体“三位一体”的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实现和谐多赢。
四、工程内容
“十二五”期间中心城区(一主三副,下同)要建成“三纵五横”快速路网体系,重点开展总长约114公里的“两纵四横”快速路工程建设;其中主城区着力推进“一纵两横”快速路建设,实现网络建设大突破。到“十二五”期末,“三纵五横”快速路网络中,标准快速路总长达到172公里,占网络总长度的72%;主干路标准道路总长达到68公里,占网络总长度的28%。具体建设责任主体及工程内容如下:
(一)市建委:负责市快速路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做好快速路工程建设、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负责秋石二期(绕城北线-杭玻路,含半山隧道)、秋石三期(机场路-清江路立交)、九堡大桥北接线(德胜立交-沿江大道)、德胜路(保俶北路-上塘河)、德胜路(沪杭高速-月雅河)、环城北路(中河立交-凯旋路东)等快速路工程以及余杭塘路(莫干山路-紫金港路)、紫金港路(留祥路-文一路)、沪杭高速下宁路连接线匝道、下宁路(艮山路-创新路)、昙花庵路东延伸段(车站南路-创新路)、体育场路东延伸线(环城东路-秋涛路)、紫之隧道(紫金港路-之江路)、紫荆花路(光明路-余杭塘河南)等配套主次干道工程的实施。
(二)江干区政府:负责同协路(沪杭高速-艮山东路)工程的实施。
(三)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负责彩虹大道滨江段(之江大桥-萧山界)快速路工程的实施,以及机场路改建工程(风情大道-萧山机场,含西兴立交)涉及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范围内的前期征地拆迁及建设费用的筹集、拨付工作。
(四)萧山区政府:负责风情大道(公铁立交-湘湖路,含公铁立交及风情大道-彩虹大道互通)及风情大道南延伸线(湘湖路-亚太路)、九堡大桥南接线(滨江一路-机场路,含滨江二路互通和机场高速公路互通)、通城大道(机场路-绕城东线)、机场路改建(风情大道-萧山机场,含西兴立交)、彩虹大道萧山段(萧山界-绕城东线)快速路工程的实施。
(五)余杭区政府:负责东湖路(外翁线-绕城南300米)快速路工程建设;东湖路(绕城南300米-德胜立交南,含东湖-德胜立交)由余杭区、杭州经济开发区会同市建委组织实施,出资和征迁工作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德胜快速路工程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杭府纪要〔2011〕97号)和相关规定执行。
(六)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德胜路(月雅河-文汇路)快速路建设及九沙大道(下沙界-下沙1号路)、沿江大道(下沙界-K5+700)等配套主次干道工程实施;承担东湖路(绕城南300米-德胜立交南,含东湖-德胜立交)因线位调整涉及的工程费用、征地拆迁费用等工程建设资金。
(七)市钱江新城管委会(杭州铁路及东站枢纽建设指挥部任务列入钱江新城考核范围):负责沿江大道(之江东路-下沙界)、同协路(德胜路-沪杭高速段)、同协路(艮山东路-沿江大道段)、车站南路(钱江东路-沿江大道)等配套主次干道工程实施。
(八)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文汇立交(文汇路-江东大桥)工程的实施。
(九)市交投集团:负责之江大桥及接线工程(杭新景高速公路延伸线工程)、吉鸿路(绕城西线-留祥路)、钱江三桥滨盛路匝道工程等快速路工程的实施。
(十)市城投集团:负责九堡大桥工程的实施。
(十一)市运河综保委(市运河集团):负责车站南路(站前环路-杭海路)工程的实施。
各建设责任单位负责按照《规划及计划》的统筹安排,负责具体工程的立项、设计委托及工程前期报批手续;牵头组织实施,抓好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负责编制快速路网建设年度计划、月报、年报及宣传简报,并报市快速路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程建设期间的相应管理工作及建设完成后的工程移交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责任分工
(一)各区工作职责:各相关城区要成立相应的快速路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行政管辖范围负责建设工程的征迁交地工作,配合道路建设单位做好施工衔接、配合等协调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综治维稳工作,并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工程沿线民主促民生工作;督促区市政部门做好竣工验收道路的移交接管工作。萧山区、余杭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及杭州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辖区范围内快速路网建设资金,确保建设资金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及时拨付到位。
(二)市发改委:负责主城区范围内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项目的立项审批或报批工作,并将项目列入市重点项目名单、纳入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三)市建委:
1.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规划及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规划及计划》的要求统筹安排工程建设时序,制定年度工程建设责任目标并报领导小组审定;编制快速路网建设月度及年度统计报表;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编制快速路网建设情况专报;牵头组织市快速路网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2.负责职责范围内涉及的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审批或报批工作,审定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设计调整;负责主城区范围内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的建设管理并具体负责部分工程的实施。
(四)市财政局:确保市本级财政出资项目建设资金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及时拨付到位,并统一安排、拨付拼盘项目的建设资金。
(五)市规划局:负责办理主城区范围内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涉及的道路规划调整及前期规划手续;参与设计方案会审;配合做好与规划有关的协调工作。
(六)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的用地审批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工作,以及涉及农用地及未利用地的农转用报批工作。配合各建设主体做好征地拆迁有关协调工作。
(七)市住保房管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相关工作;配合各建设主体做好征地拆迁有关协调工作。
(八)市环保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的环评审批工作。
(九)市城管委:牵头负责职责范围内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涉及市政管线的全面检查和施工期间的监护工作;及时协调督促市、区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做好竣工验收工程的接收管理工作。
(十)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负责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涉及的征迁交地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内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涉及的绿化迁移审批、文物保护等相关工作。
(十一)市林水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涉及的水土保持分析报告的审批及征占林地的审批或报批工作。
(十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涉及的交通项目审批及报批工作;负责文汇立交工程的实施。
(十三)市公安局交警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涉及的交通影响评价审批工作;及时提供交通设施设计审查意见,按设计要求配合实施交通设施整治和智能交通配套建设工作;负责施工期间的交通管理工作,加强现场交通管理,确保有序通行;对建成道路及时组织交通设施竣工验收,促使工程尽快投入使用;负责制定和落实道路工程实施完成后的交通长效管理措施。
(十四)市电力局:负责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涉及的施工用电保障工作;做好施工期间的电力管线监护、迁改以及路灯的改造、合杆等工作。
(十五)市委组织部:负责将快速路网建设纳入重点工程挂职范围,选派干部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建设指挥部挂职锻炼。
(十六)市委宣传部:负责快速路网建设宣传工作,及时制定宣传计划,协调中央、省、市新闻媒体,落实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
(十七)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依法履职情况,协调各建设单位落实工程效能监察。
(十八)市考评办:研究将快速路网建设工作纳入综合考评的方式方法和重点内容,协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十九)市信访局(12345市长公开电话):负责做好与快速路网建设有关的来信来访来电的协调、处理、沟通和督办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
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通力合作,克难攻坚,优质高效地完成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建设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总,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查、考核、服务等职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专题会议或现场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工程建设牵头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地做好协调、沟通、配合、服务工作,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推进快速路网建设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
要建立市、区两级协调机制和快速路网建设工作例会、定期专报、工作通报、专题协调、目标考核等制度,协调快速路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市各有关部门要互相支持和配合,将快速路项目纳入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三)落实征地拆迁和监督管理责任。
按照“五保四集中”(保质量、保进度、保安全、保稳定、保廉洁,人员集中、设备集中、资金集中、领导精力集中)和《规划及计划》的要求,编制征地拆迁工作计划,按照属地原则落实责任主体。项目所在各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大拆迁力度,明确目标责任和交地时间,加快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开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落实。同时,要发挥市场与现场联动机制,重点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四)落实资金保障。
由市财政全额出资的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直接拨付给项目承建单位;萧山区政府、余杭区政府,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杭州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市钱江新城管委会(指挥部)、市运河综保委(指挥部)实施建设的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其自行筹措。
(五)提高审批效率。
市级相关审批部门要加快办理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项目规划建设管理中的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建立项目审批联系人制度,专人负责跟踪办理,变被动审批为主动服务、上门服务。所有建设项目均列入审批绿色通道和审批代办,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要跟踪督办、限时办结。
(六)完善考核办法。
参照市区河道综保工程考核奖励办法,设立市快速路网建设专项资金,制定快速路网建设考核办法,落实各项目前期、开竣工时间节点,并进行督查考核,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七)注重营造氛围。
通过“红楼问计”、公开展示工程实施方案等方式,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进一步打造“阳光工程”。要整合各方资源,建立联动平台,扎实推进社区共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有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告知广大市民有关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以赢得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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