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周二电话12345,反映阮家桥社区入驻万家花城小区的不规范操作,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今天下午12345转达了符祥街道的答复,大致内容是:“阮家桥社区打造的1-2-9服务新模式,在万家花城的用房是临时借用,居民们如有什么疑问,可以到社区询问”。 上述关于“社区用房”答复,与阮家桥社区发放的“意见征集表”和业委会的告示“沟通结果告知”中,关于“社区用房”的描述大相径庭。 社区发放的“意见征集表”中是这样的描述:……“1”代表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万家花城一期10幢社区配套用房),……。也就是说,社区还是认定万家花城一期10幢裙房二层是社区用房。 去年在业委会办公室里,如果我没看错的话,10幢设计图纸上的裙房二层明确标明为“物业用房”。而我们的售房合同和土地证都十分明确的表明“物业用房”为全体业主共有。 如果社区还是用所谓的“配套用房移交协议”来说10幢裙房二层是社区用房,那实在是太搞笑了。若房产权是可以如此来证明的,那么我们当初买房时,只要和房产公司签订一份房屋移交协议就可以了,都不用去办什么房产证和土地证。
如今答复:“用房是临时借用”?这也奇了怪了,如果是自己的房子,为什么要向别人去借呢?
更滑稽的是我们不愿意借,我们还得到社区去向社区询问。说也是,去了都不知道要问些什么?为什么要借?什么是1-2-9服务新模式?想想都觉得好笑,典型的官僚作风。 所以,社区的个别工作人员实在是 …… 。 看了业委会“沟通结果告知”的告示,对业委会未能据理力争深感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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