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dwcf 于 2012-6-7 07:52 编辑
“垃圾成堆”在前面的主题发了如此的贴:
郑老师,王老师的问题是“只问别人太多的为什么,从不问自己为什么“,在他的思维中只有他是对的,别人基本都是错的。你恼火的停车问题就是他负责的,你见过他来巡视过一次吗?他正真的最大的问题是“只说不做”。他折腾了这么久除了对抗还是对抗,没有做过任何建设性的工作!如果王老师能告诉我们他做了什么脚踏实地的工作,那是我不了解情况,我马上向他道歉。但有一件事除外:物业费他是既说也做的:费用是不可能交的,电梯和水那是必须用的,至于偶尔叫一下物业来服务,那也是无奈的,钱和义务嘛就基本属于传说。
现在我答复如下: 你是谁啊?你亮出真实身份和我说话,我会感激你,因为这样我可以有理由说出更多的事实,这些事实会逐渐公开。 你有本事就应该对我提的具体这么多为什么一条一条进行批驳,别人才会服你,你不敢这样做,只能用“只有他是对的,别人基本都是错的”的讽刺语言,除了说明你的理屈词穷,黔驴技穷,还能说明什么?请问有哪个小区会不让业主在公示栏贴告示,哪个小区会对侵犯业主这样非常基本的权利?哪个小区会对这样简单的问题引起讨论?你能说出来吗?不到两个月,对为什么不能贴做出了三种不同解释?随心所欲,骇人听闻,正常吗?对公民的言行约束,是一个非常严肃法律的问题,现在成了由个人说了算,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我决不允许这样的现象存在。 你是怎么知道我是管停车的?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进行巡视的,托你的福,我可以让大家了解关于分工的事情了,第八次会议是说过叫我负责停车的事情,但有没有真正这件事情交给我啊?第九次会议之前、我已经想好了成熟的管理方案,准备在会议上提出,但在第九次会上主持人根本没有叫大家讨论各自分管的具体工作方案,后来在投票方案的争论声中草草收场,我也没有机会来提车辆管理方案,而后就是很快发生了我揭露纪要不实事求是的事情了,众所周知,我还能在车辆管理中发挥作用吗?我不是就像有人当面对我说的那样边缘化了吗?其实何尝是边缘化?不是还要可笑的要罢免我吗?你说我还能做事情吗?你难道不了解吗? 你说的我在对抗,但我对抗的是歪曲事实独断专行的事实,这样的事情难道不应该对抗吗?只要有损害业主利益的事情,我还会对抗到底,尽最大努力维护业主的利益,我这样的对抗是不是也疼了你的心啊?是不是像挖了你的心头肉一样啊? 至于我做了哪些工作,有目共睹,除了最近几次,我几乎参加了所有的活动,就是董老师主持以后,电信光钎的听证会,董老师也只叫了我协助。 至于具体工作,最早是安排我查账,我为此做了充分的准备,私下约了不少业主,包括董财务的,准备化大量的时间去查,但是有用吗?什么时候让我真正做这个工作了,不过就是跟着参加了几次和物业方面的会面吗?在会议上,我多次提出要去查细账,让我做了吗?在会上,是哪两位多次说查账到此为止的?为什么要到此为止啊? 后来安排我负责投票事宜,我又做了大量的工作,精心设计修改方案,为了以后能顺利进行投标,物业公司都跑了好几家,私下又约了很多业主到时候帮忙,准备在正式启动时候公开征求志愿者,在这一切都十分顺利,大家对方案基本没有异议的时候,是什么“合法性”的风波中断了下面的进程,最后到新年后把我的方案否决了,我这一切都不是工作吗?主任们对于这件事情的评价,在业委会上有过公开的说法,是所有委员都听到的,简直是石破天惊,今天我暂时不公开。 对于我的工作,前主任是非常清楚的,多次当面对我说我是他最主要的助手,需要我全力支持,私下的话不足为凭,大家可以在前面的会议纪要上看到是如何说服我接受负责投票的事宜的,那里可以看出对我是如何信任的,你可以去问问他会不会同意你的说法。 承不承认我这些都是工作,那是你的事情,至于你说的道歉之语,你也决不会做。对我来说也是不值一文,做人做事是需要经得起推敲的,要经得起时间考验,人的行为是需要自己反思的,我还是那句话,公道自在人心。你歪曲不了。 至于物业费,不交的有好几百,你是不是都去评判一下啊,我的观点早已经在网络上发表过很多,我就是要维护法律的尊严,有机会我会在大的场面陈诉这一切,我相信全国老百姓会有一个公正的评价的。 欢迎“垃圾成堆”继续发言,我将奉陪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