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领下“军令状”
公安分局将严厉打击拉客及倒卖车票等违法行为, 维持正常的治安秩序。 交警大队负责对运管部门提供的参加春运营运驾驶员的安全资质检查和安全教育、核发春运驾驶员学习证;对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测,逐辆排查春运车辆的GPS、行车记录仪运行情况,确保运行正常,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核发“春检合格证”,并做好车辆检测的登录工作,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参加春运;负责春运期间辖区内交通分流的组织实施,确保道路畅通;负责对辖区路面超载和随意停车上下客车辆的检查和处罚;抽调人员,会同运管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维护辖区内春运市场秩序。 运管处对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及驾驶员的营运资质检查;负责组织实施对辖区内非法营运和站外组客车辆的查处;抽调人员,会同交警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重点检查、处罚客运车辆的超载、无证营运、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行为。 经发局(安监局)负责辖区内春运期间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工作;对开发区所辖企业民工返乡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进行重点监管。 各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和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并将人员数量、流向、发车时间等数据及时汇总上报区春运办,区春运办联系电话及传真为:868772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