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前天上午,市区黎明东路一家包子店门前发生一幕惨剧。两家包子店老板因生意竞争发生争吵,其中一包子店老板付某突然端起油锅,泼向另一包子店老板阮某,致其身上多处烫伤送医。目前,付某涉嫌故意伤害他人已被鹿城警方行政拘留。 鹿城公安分局洪殿派出所经办民警介绍,受害人阮某,41岁,河南人,他的包子店刚开业半个月左右。39岁的付某也是河南人,其包子店已开了一年,距离阮某店铺约四五米远。阮某包子店开业前一天,付某曾拉住阮某的衣领想打他,但没有发生大的冲突。 前天上午9时15分许,阮某夫妇正在店里经营生意。付某的妻子汪某出门倒垃圾时,经过阮某店铺门前,骂阮某“叫你们赚钱,回去买棺材”,并连续骂了好几次。阮某妻子听了心里不舒服,就和对方发生口角。汪某过来将阮某店铺门口装有碗筷的塑料桶掀翻,并与阮某妻子动起手来。付某听到争吵声也来到阮某店门口,但他并没有动手。当阮某上前将妻子往后拉,准备护着妻子时,站在一旁的付某突然端起阮某店铺门口一个炸饺子的油锅,将热油泼向阮某。热油从阮某头上流下来,他顿时被烫得双眼都睁不开。随即,阮某被送往解放军第一一八医院救治。经初步检查,烫伤面积达5%至7%。阮某妻子身上也多处被油溅到,所幸没有大碍。 据阮某的隔壁邻居称,当时油锅里有超过半锅的油,他看到付某端起油锅泼向阮某,被吓了一大跳,事发后店铺门口的地上都是油。不过当时锅里的油已经炸完食物,并不是很滚烫,否则阮某的伤势将更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目前,付某已被鹿城警方处以行政拘留9天,并处罚款200元。经办民警称,待阮某伤势鉴定后,将根据其伤势情况,对付某再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