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车行通道应该改造成自动刷卡通道,进出都必须刷卡, 一卡一杆一车,确实经费有限,哪怕弄成像车库刷卡装置那样也好。杜绝人为管理,减少纠纷,管好了车行源头对新政有决定性意义。 2、 地面上的道路,是公共资源,归全体业主所有,非经多数业主 同意,不可随意占用,应该取消《暂行规定》中“小区内实行机动车单向行驶”、“道路划线停车泊位”等条款。此例一开,后果很严重,极有可能漏底失控。 3、反对把“人车分流”脸谱化,好象人车分流就必须是人和车互不接触,只要做到小区的道路上不停车,规定车辆不是在小区内的地下就是在小区外的路边(地上临时车位除外),这也是一种“人车分流”,有何不可? 4、不要把“由于历史原因没有购买到车位”的说法迷雾化,这个群体里有至少有二类人,不能混为一谈,一类是真正由于历史原因没有购买到车位的,确实对他们不公平,应该给予关照,但是究竟有多少人?可以公示一下吗?另外一类就是当时自愿放弃购买的,现在当然应该自负其责,不应该又来拿这个说事吧? 5、“现有车位不能满足需要,所以要在路面划泊位”,这个命题不能成立。根据有心的业主对地面地下两个停车现状做过的统计和数量比显示,地面目前已经饱和的停车量即使再增加20%的保险系数,地下车库也可以完全消化。凭什么在还没有盘活大量地下车位资源的当下,就非要透支蚕食地面道路的公共资源?从而造成差别待遇,增加不必要的矛盾? 6、地上临时车位,明确就是为临时用,不可以划做固定车位,做为缓冲和周转,全体业主、来访的亲戚朋友、其他有需要者都可以有偿使用(具体方案另行制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