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护小区优良环境,特将业主签订通过的业主公约核心条款广告与众,望广大业主共同遵守,建设优良家园。
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国家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与小区物业管理的规定:
2.按照物业管理规定有秩序地停放车辆;不得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绿化、整洁、美观、卫生、不乱丢垃圾与杂物,不破坏和采摘公共花草树木;不随意高空抛物;
4.不得擅自占用小区公共绿地,公共空地与公共道路等公共场所;不擅自占用公共设施,自觉维护公用设施的完好; 5.业主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关于装修管理规定;不影响和破坏邻居的物业,不影响和破坏小区整体环境价值; 6.房屋出租给经营单位的,需经过物业公司对于环境,邻居关系,小区安全进行评估批准后,方可出租; 7.业主有义务告知承租户有关公约内容,承担出租户遵守业主公约的违约责任; 8.业主家养宠物在小区内活动,须对宠物产生的粪便和防止宠物伤人承担清理和管理的责任; 9.业主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和危险物质等; 10.利用房屋进行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11.同意遵守旨在增进小区品质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本公约核心条款,已经由50%以上已住用业主签字同意生效,望广大业主配合物业管理,自觉遵守,同时对于违反公约而使小区整体环境景观和使用价值受损的事主,应承担对于所有业主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的法律责任。
盛世嘉园业主委员会 2013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