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慧谷家园 于 2013-12-15 13:25 编辑
盛元慧谷停车、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预案)
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有特殊情况驶入小区应进行登记,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 二、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三、小区的所有停车位,首先要满足居住业主的停车要求,非业主车辆在小区停放过夜和临时滞留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停放指定位置并按照本规定第十九款标准进行收费。非业主分为两类:1.小区业主亲戚朋友类访客;2.与小区业主无关、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进入小区的人员。属第一类的应有业主的证明和管理人员的确认,收费标准与业主临时停车同等待遇;属第二类的收费标准与商业收费同等。 四、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非划定区随意停放。 五、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将由停放人自己承担责任。 六、内部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出入卡),外部车辆出入小区时,司机需要自觉出示行驶证,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七、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八、机动车辆(含摩托车)在本小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严禁超车。 九、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十、进入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十一、进入车辆在小区内要礼让行人,不防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严禁在小区道路和共用场所进行试车,修车、练车等。 十二、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任何车辆损坏以上共用场所及设施的,应照价赔偿。 十三、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随意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划定的停车区域内。 十四、出租车接送小区住户,上下客后必须马上驶离,禁止在小区内和小区门口逗留及招揽客人,阻碍道路交通。出租车进小区属来访性质,必须正常办理探访手续。 十五、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物业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登记、放行手续,方可通行。 十六、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等)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得驶入。 十七、小区业主凭IC卡从人行道闸出入小区。对于业主的访客,必须经门卫人员与业主沟通确认才可放行。具体办法由物业服务中心对相应的制度进行修改。 十八.物业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车辆行驶停放和人员出入的有关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报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拉关系,收受贿赂,私截停车费,违者从严处理。 十九.非小区业主的车辆应在17:30以前离开停车场,不能过夜。停车场暂时实行先到先停(即不固定车位)的办法。小区车辆停泊收费执行杭政办函[2008]211号文中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 1.业主临时停车:2小时以内不收费,2-24小时内每车4元。 2.业主购买充值停车卡:一车一卡,3元/24小时/辆(24小时内可多次进出)。 3.公车(承租小区单位的车辆)停车360元/月/位.公车的停车时间;暂定日间为每日的早上8点30分至下午的17点30分。 4.商业收费:考虑商铺经营的需要,在满足业主停车后有空位和白天空档的前提下,允许对社会车辆临时停泊。停泊收费标准为:前15分钟免费,超过15分钟后每小时按5元/辆计,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停车时间4-24小时的,按不超过4小时计收,即连续停放24小时收费20元(封顶)。超过24小时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收费时管理人员必须主动把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机动车停车收费票据递送给停车人。业主和外来车辆有权向收费人员索取税务部门的有效票据,如果管理人员不提供,可以拒绝缴费,并向物业和业委会举报反映。
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中心每半年应公布机动车停放收费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小区停车泊位收取的停车费,在扣除必要的税收后,要全部用于公共设施维修及改善小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