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508|回复: 1

关于杭州市市区住房补贴资金提取使用的补充规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6-23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单位:
            为加强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职工提取、使用住房补贴的行为,根据《杭州市市区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杭房改〔2001〕9号)及有关规定,现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补贴资金作如下补充规定:
            职工在下列情况时,可提供本人身份证并填写《杭州市住房补贴资金支取审批表》,经单位核准加盖公章后,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使用本人帐户内的住房补贴资金。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在1999年1月1日以后一次性付款购房的,凭商品房购销合同、购房发票或产权证,提取住房补贴。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为贷款购房,同时提取住房补贴时为期房的,凭购房首付款收据、借款合同、商品房购销合同,提取住房补贴;提取住房补贴时为现房的,凭借款合同、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提取住房补贴。
            二、职工经当地规划部门批准新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凭建房用地呈报表或房屋安全鉴定所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及批准大修的证明,申请使用住房补贴。
            职工满足上述一、二条件时,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的职工,可每年提取一次),同时可提取使用其配偶住房补贴帐户内的存储额(须提供结婚证明、配偶身份证),但提取使用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的总额不得大于购、建房款的总额。
            三、职工离退休的,凭离退休证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
            四、职工户口迁出杭州市区或者出国、出境定居的,在办理完相应手续后,凭户口迁出证明或出国定居证明,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
            五、职工死亡后,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该职工死亡证明、继承或受遗赠公证书,可提取该职工个人帐户内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
            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杭州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23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们有吗????</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临平新城
丰收湖天街
海潮望月城
黄山风景
丹枫四季
临平城区
闻堰综合体
桂冠东方验房
缤纷城
临平老宅
京东Mall
江荣府
“金手指”
产业孵化基地
空中花园
河滨之城
临平未来农场
江河汇
未科航拍
临平公园
招商花园城
金沙湖晚霞
桂冠东方
花园城
火车西站
喜悦和
艺创综合体
味美浙江活动
钱江新城二期
馥香园鸟瞰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钱塘高铁站
未科中轴线
临平新城
钱江世纪城
万科大溪谷西
和平广场概念
良渚城建
临平二环
大马弄
南苑街道
临平
杭州大厦
奥体
杭州天际线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4-11-15 06:40 , Processed in 0.048601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