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是件喜事,但一不小心,也会滋生烦恼。这中间要注意什么事项,有什么招数,请看专家为您支招。
第一步:注意交房通知单
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一般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第二步:做足准备功夫
首先应看清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间,确定具体交房日期。然后是找出购房合同,仔细研究合同中的交房约定,充分了解哪些标的物是开发商必须交付的,买家权益有哪些。其次,准备各种相关资料,包括申办产权证需要的原购房合同(契约),各期还款单据(发票或用于换发票的收据),如属按揭购房的要带上银行贷款合同,还有业主本人的身份证、常住人员照片、交房通知书等等。
第三步:查证
要求开发商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还有各种相关验收表格,如《住户验房交接表》(房间功能分区及标的物详列各项验收内容,如客厅楼板、阳台地面等等)与验收意见表(如《楼宇验收记录表》)等。
第四步:验房细节不放过
查验完各种证件后,收房的关键时刻——验房正式开始,先是需缴身份证复印件、收房通知书,领取房屋钥匙,然后由开发商接待人员(开发商代表或物管公司人员)带领,到所购楼房依双方约定的交房标准查验房子状况。
第五步:记录交房结果
验完房后,买家应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住户验房交接表》,同时将水表、电表底数抄在指定表格(一般附在《验房交接表》中);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楼宇验收记录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根据买家意见,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办法,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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