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反对. 理由: 1. 户外运动器械往往设在中心花园区, 有些业主会在很早(如六</P>
<P> 点前) 或很晚时使用, 发出噪音, 影响距离近的业主正常休息.</P>
<P> 而且有些人还边玩边大声聊天, 更令人烦躁, 到时很难控制, 我
住的小区曾因此事引起业主间的争吵, 最后撤除了事;</P>
<P> 2. 器械一般质量不够好, 又加上长期风吹雨淋日晒, 老化极快,有时</P>
<P> 还会引起伤人事件, 以前已有相关事件报道, 到时如何划分责任.</P>
<P> 而且长久失修的器械放在那里会成为一个丑陋风景; </P>
<P> 3. 户外健身区是一般市内小区无合适的运动场所下社区的无奈之举, </P>
<P> 我们已拥有会所, 一切具备, 没必要再重复投资, 且这也在合同之外, </P>
<P> 现在提怕不太合适;</P>
<P> 4. 我们已选择在一个新型小区生活, 有时也可适当改变一下以前的</P>
<P> 生活方式, 改变不一定是坏事. 当然我们要争取合理的会员卡费,</P>
<P> 让人人都能享受运动的快乐.</P>
<P> <FONT size=5>请再思!</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8 18:04:3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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