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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大家不要去文一路物美超市买东西,那是黑店,居然连老人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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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3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b>大家不要去文一路物美超市买东西,那是黑店,居然连老人都打!

</b>大家不要去文一路物美超市买东西,那是黑店,居然连老人都打!

导语:昨天傍晚时分,热心观众吕先生给我们打来电话,说他亲眼看见两个保安把一位想到物美超市杭州文一店里购物的老人给打了一顿。之后老人一直在超市的附近徘徊,可打人的保安不见了踪影,超市里也没有人出来过问老人的情况。






配音:记者来到物美超市,吕先生仍然陪着老人站在店门口。老人说,中午11点多他被店里的两个保安打了。被打的原因就是,老人经常在超市外面捡垃圾,所以进去买东西形象不好。



同期:(被打老人 伊师傅)今天我什么东西都没带 准备到二楼三楼去购物 买灭蚊剂和冷酸灵牙膏 看楼梯的两个保安不让我上 我说我不是捡垃圾的我上去购物。我要上去他就骂 我硬要上他们硬不让上 然后扯过来就揍 后来旁边一个小保安也帮着打 打在眼睛了 用拳打的……






配音:老人给两个保安看了皮夹里的会员卡和口袋里的钱,并一再表示自己不是上楼捡饮料瓶,只想作为普通顾客买点东西。可两个保安就是不信,还出手打人。这样的说法记者在吕先生那里也得到了证实。



同期:(目击者 吕先生)我刚刚走过来 就发现两个保安把他打到地上去了 两个保安都很年轻 就围着他打 两个保安都拿脚去踩 你说严重不严重……






配音:老人被打之后,气愤地向物美超市领导述说自己的遭遇。可事发后几个小时,超市方面都只有一个简单的答复,就是教育一下打人的保安。



同期:(伊师傅)他说教育教育怎么个教育法 要和我说明白。如果我犯法你可以送我到派出所 作为保安你不能张口就骂人 两个小伙子打60多岁的老人 这是犯法的事情。……



同期:(吕先生)至少应该出来道歉 说一声教育就把人带走了 这算什么啊……






配音:于是记者陪老人再次走进了物美超市杭州文一店,老人说他就是在这个电梯口被保安打的。而现场的保安说自己刚来接班不知情。他帮我们找来了一位超市领导。



同期:(超市工作人员)有些顾客说你们这个超市怎么到处都是捡垃圾的 你说我们要不要管。(事情你有没有看到)我没看到打 我只看到保安被人打 以前被一个女的打得一塌糊涂。打架是什么概念,推搡又是什么概念 没他说的这么严重……






配音:这位负责人说自己虽然没看到现场的情形,但情况肯定不象老人说的那么严重。至于两个打人的保安究竟受到了怎样的教育,这得问保安队长。



同期:(超市保安队长)他所说的不是非常符合 你如果只听单方面就报道的话 (我希望听多方面的)



我没有这个权利 (谁有这个权利) 总部在上海……






配音:记者表示可以联系上海方面,店方却不愿意提供电话号码,也不肯提供任何相关资料。最后,记者只能退出超市,可接下来的拍摄继续受到阻挠。



同期:(超市工作人员)这个雨篷不是我们的嘛 你要么出去拍,我们也是工作……






配音:再三的交涉还是没有结果,超市目前的态度让被打的老人觉得很不公道。



同期:(伊师傅)他们的态度我不太满意 对两个保安必须严肃处理 给个公道的说法……



转自1818黄金眼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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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13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P><a href="http://bbs.cztv6.com/dispbbs.asp?boardID=2&amp;ID=13519&amp;page=1" target="_blank" >http://bbs.cztv6.com/dispbbs.asp?boardID=2&amp;ID=13519&amp;page=1</A></P><P>节目我也看了,可惜我不是现场目击证人,否则肯定会出面作证送“坏人”去该去的地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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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3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远,我不会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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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3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P>最近常常在想,究竟什么才是事物的真相?</P><P>自己眼见耳闻的都未必是,更何况来自于别人之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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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3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晚电视播放了,那个超市的负责人够蛮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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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13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翠苑派出所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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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14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P><b>以下内容为转贴:</b></P><P>相信浙江的朋友都看过《1818黄金眼》这档替老百姓说话的新闻栏目把?
    前天1818放的一则新闻真的令我非常气愤。说的是一位尹老伯去杭州物美超市买东西,超市保安因为他是平日在附近拣垃圾有损超市形象而不让他进入,他当时只是要买一只牙膏和其他一件日用品(我忘记了,好象是毛巾)。而且他有超市的会员卡,但当他一定要进入时,超市几名保安竟将他打倒在地!
    这时,过路的群众看不过去了,就打电话通知了1818,然而当记者采访他们负责人的时候,他的态度更让人出离愤怒。他说:知道什么是推搡,什么是殴打吗?他哪里受伤了?而且那几名保安也始终没有出现。
    后来他们把记者推出了超市,拒绝采访。当时天正下着暴雨,记者已经在超市大门外了,他们还继续往外推,记者生气的说:我不已经出来了,在外面雨蓬了吗?那个负责人居然说:你不知道雨蓬是谁做的吗?把记者推进了雨里。后来新闻就发布了寻找当时目击者的消息。
    <b>当时我真的是无比愤怒,但又无处发泄,只好把旁边同样愤怒的老公踹了一脚,在此我向他道歉。</b>
    但是,超市的这种态度真的让我们消费者觉得无法理解。难道拣垃圾的人就没有尊严吗?既然他是你们超市的会员,当时也没有拿着垃圾,穿着也较为整齐(电视上尹老伯虽然浑身都湿了,但穿戴还是比较整齐),为什么没有权利去你们超市买东西?
    就算超市的保安素质低下,没有培训好,那么作为负责人居然也是蛮横无礼,这就实在让人对整个超市的大环境有所怀疑了。
    昨天我看新闻的反馈时,很多观众都打电话表示他们不会再做该超市的会员了,并对这种现象进行了批评和指责。而尹老伯的家人说当时是看到电视才知道有这回事的,他自己回家并没有说,他们当时就哭了,并且已经报警。我想就算该超市再出来做辩解,也无法再让人信服了,那么就等法律来给个公正的判决吧。
</P><P><a href="http://www.tianyaclub.com/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0&amp;Key=0&amp;strItem=free&amp;idArticle=313341&amp;flag=1" target="_blank" >http://www.tianyaclub.com/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0&amp;Key=0&amp;strItem=free&amp;idArticle=313341&amp;flag=1</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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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14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P><b>以下内容为转贴:</b></P><P><b>7月12日新闻眼观众来电!

</P></b><P>7月12日新闻眼,讲的是一位想到物美超市杭州文一店里购物的老人给保安打了一顿,理由就是老人曾经在超市附近捡过垃圾,超市认为他影响了自己的形象。不少观众朋友来电,以下是部分摘录:</P><P>25#杭州 尹先生(1333618**56)
如果说刚才这个事件
物美超市还是无动于衷
刚才这个野蛮的所谓负责人
不向社会公众做个检讨的话
我将来在全国讲座或者讲学的时候
就把这个事情作为一个典型的例子
首先我自己和我全家
不做物美超市的会员
第二我将这个事情讲给大家听
希望大家是非有个明断
做不做物美超市的会员
让大家在选择上面
有个参考的事例和依据
我记住今天这个日子</P><P>26#舟山 庄女士(1308286**75)
以往有狗眼看人低的现象
那是古代社会制度的不完善
可如今这个社会还有这个现象
那么实在太让人心寒了
我看那个老人的穿着体态
也不是那种十分猥琐或者不堪入目的
何况他还是个老人
中国本来就有尊老爱幼的美德
怎么能允许这种暴力保安的存在呢
我看他们保安也好超市也好
都应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甚至是法律的制裁</P><P>37#宁波 杨小姐(0574—8793**89)
作为商家整天喊着顾客是上帝
那他们有什么权力把顾客分为三六九等
又是谁赋予他们打顾客的权力
再看那位负责人
不但不检讨自己反而强词夺理
再此我呼吁大家都不要到物美购物
看看他们的蛮横态度还能逞多久</P><P>43#杭州 郭女士(8237**86)
物美保安殴打老人的事
已经非常让人气愤
但是这家店的有关领导
百般抵赖和狡辩更加令人心寒
这种以貌取人歧视弱势群体的做法
实在太不应该
这样的态度
我们怎么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杭州
本来店名挺好的
但是他们的这种做法
不如把店名改成贵族超市</P><P>45#富阳 何女士(1386818**29)
尊老爱幼不分贵*
是我们每个人应有的态度
我想问物美的两个保安
你们的职责是什么
保安除了保护好超市的安全外
同时也要对顾客的安全负责
可是你们却动手伤害了消费者
我希望有关部门
能对所有的保安进行素质考核
让我们的美丽城市越来越文明
</P><P><a href="http://bbs.cztv6.com/dispbbs.asp?boardID=2&amp;ID=13541&amp;page=1" target="_blank" >http://bbs.cztv6.com/dispbbs.asp?boardID=2&amp;ID=13541&amp;page=1</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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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4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P>维持公平单靠社会公德远远不够,非常赞成尹老伯的家人的做法,公平更多的是靠法律来维护,期待公正的结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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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4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P>打人一错,拒绝认错再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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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4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P>人说:警察就是有证黑社会。</P><P>推理:保安就是人型看门狗。</P><P>补充:以上推理个别保安不适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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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4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平世界,朗朗乾坤,竟有如此蛮横的商家,公理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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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14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P>最新消息:今晚的1818报道:物美超市今天终于向老人家道歉了。</P><P>晓得现在,何必当初!</P><P>有些商家总是想当然:估计不会出什么大的麻烦的,就开始强硬了,打算蒙混过关。后来看看局势不利赶紧低头,可惜坏印象从此留下!</P><P>没有远见卓识:其实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错了不承认、不改正!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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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4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P>许多企业没有系统培训,当事员工不一样,表现都不一样----管理不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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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5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晚1818黄金眼又报到了,物美只付人才能人的医药费,对老人的损失赔偿一点也没说起,看来“顾客是上帝”只是挂在嘴上的,在他们眼里“金钱才是上帝”。不知道我们的WG们的心里是否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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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5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野蛮,那么远的地方本来就不去的,以后更不会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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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5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反正我才不会去那里![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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