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已久的业主诉杭州龙湖滟澜山二期物业的官司终于于今天开庭了。 庭审过程让人实在受不了
前言预告:杭州龙湖滟澜山二期14,15幢交的4.3的物业费0.6的能耗费,一共4.9每月每平方,这个在下沙是绝无仅有,最高的(下沙一般是2快以下)。 14,15幢住的普通住宅(70年产权),开发商美其名为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酒店式服务。
官司开始: 争论焦点: 1,业主律师:4.3的服务费必须有相应的服务标准,龙湖地产提交过物业费审核文件给物价局就应该按照那个服务标准执行。优质优价,服务也应该最优。 龙湖律师,4.3服务费是业主跟我们签订协议,必须履行;至于地产提交的服务标准,跟我们物业无关,我们物业只执行前期物业协议(普通杭州甲级服务,1.75),没有酒店式服务。之所以叫酒店式公寓,因为那是普通住宅的一种!
法官: 这就是说费用按照最高收费,服务按照杭州甲级服务?
我在庭下无话可说,真想直接上去踢龙湖律师一顿!!!!!!!!!
2,业主律师:去年预收能耗费0.6元,实际最后结算是0.4元,拿多出的0.2是不是应该退回? 龙湖律师:这个,那个----- 法官: 到底是退还是不退? 龙湖律师,我们要调查后再说
下午一回来就收到物业费催缴通知,上面的明细根本没有退回的0.2.预收的跟实际不一样就不了了之了?拿如果收的是6毛,用的是1快他要不要跟我们补收??
正在对方律师无话可说的时候,一条短信引起了大家注意,龙湖律师看了短信后,跟吃了枪药一样,牛B了,在最后法官问要不要调解的时候,龙湖律师严厉的说“不调解” ,据我估计那个短信应该是“一切都搞定了,你们放心了"
后续:4.9的物业费是杭州甲级服务的3倍,光我们14,15幢一年可以多收达130万RMB。合同是3年,将近500万RMB. 而0.2的能耗,整个小区不退回就是直接不当得利60万元
这就是这次开庭的一天,具体的大家等法院公开录像可以自己查询。
等法庭判了我再跟大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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