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正式瓜佬儿 于 2015-7-14 22:57 编辑
如果不是造谣中伤,不进行人身攻击,我可回答有关问题。但也希望业委会主任同样能回答问题。 现在要说,当然要说清楚,包括与内定业委会主任的争论也可以说,这样大家就明白了。 另外我要说明的是,我是一个委员,连个副主任都不是,业委会“机密“事,我都不知道,要质询的首先是业委会主任,现在有没有本末倒置?
先回答第一问题:
“第一届业委会期间,正式瓜老儿曾经从业委会领取了1000元,据说这是业委会唯一的一笔支付给个人的资金,其余的都适用于绿化等公共事业,请问瓜老,此事当真?”
前半段部分是真的,后半段是谎话。 去年大约下半年,一次业委会开会,好像人也比较多,超过了正式委员的人数。会中好像还在发其他什么代价卷,这个我记不起来了。但是业委会主任正式给我一个信封,说里面有1000元,算是给我因为比较工作辛苦奖励的什么费用。开始我想算了,后来感觉自己确实也作了自己付出的劳动。但要强调我没有索取,也就是我从来没有提出过要这个钱,钱是当大家面给我的。和偷偷摸摸的不同吧。 这里可以说明的: 凡是涉及物业房屋出租招标、工程招标、绿化工程多数是我参加的。而且多数时间我是自己想办法去万象总公司,没有向业委会申报路费。 关于二区南的绿化的规划,我去几次规划档案室,晒了图,钱没有报销。 当时给1000元钱的还有另外一个委员,她做的工作也很多,她为小区的电梯维保化了极大的心血,说句实在大家应该感谢她的。 至于第一问题的第二部分,那就是造谣了。除了给我的1000元,“其余的都适于绿化等公共事业”,如果是这样,业委会主任又为什么也不敢公布账目呢? 另外仅仅只有我一个人领取了1000元奖励什么的,其余钱都用于公益事业,如果这话出自业委会主任的话,他不脸红了吗?
“运新居士”你一定要把问题搞清楚再发言。如果你认为业委会不应该给我这个钱,你应该去质询业委会主任,怎么质问我呢。如果他认为发错了,我立即退还。如果是因为曾发给1000元奖励给我,从而想掩饰什么其他什么的,我也是一定会退还1000钱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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