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dwcf 于 2016-1-23 13:35 编辑
官司通报-----突然收到省检察院挂号信
今天的挂号信我感到 十分意外,因为去年12月1日,我去过省检察院,接待者告诉我:我的案件已经结束,不会再有结果,还问我要不要把材料拿回去。因此,我根本就把省检察院的事情丢开手了。
究其原因,应该是我在去年12月8日,向最高检察院寄去了对省检察院行为的检举信,12月11日又寄去厚厚的《申诉状》,可能问及了复查问题。 挂号信的内容是《维持决定书》,即维持市检察院的决定,其内容简介如下: 大部分内容是叙述我并无异议的问题,一是建设单位或业委会与物业签订的合同对业主有约束力,二是物业在港湾家园事实存在, 接着的内容使我怒火万丈,说我“提出《港湾家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系伪造并无有效证据予以证明”。 事实是我称该《合同》不是物业服务合同,原告没有物业服务合同。说原告伪造的是指伪造原件。,而不是该合同。 如此罔顾事实,如此蔑视当事人,出现如此荒唐的判词,是可忍孰不可忍? 上次周处长的泼皮无赖登峰造极,这次出现的问题也登峰造极。 我将这个情况尽快控告到最高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