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国土部门昨晚回应:目前还没有1例续期成功办出 目前请暂缓交易 他们正向上级反映呼吁顶层设计 这两天,温州多位市民在买卖二手房时发现,手中的土地证在今年3月初已经过期,交易被迫中止。 大伙到国土部门一打听,需要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才能续期交易。这笔钱,有的相当于房子市值的一半。记者 潘杰 通讯员 刘宏宇 一套65万元的房子 要交30万元才能出售? 温州当地媒体报道称,2012年10月,安徽人王女士,花近百万在温州市区横河北新村买了一套75平米的二手房。3月底,她想卖掉这套房,却无意发现土地证上的使用年限在今年3月4日到期。 跑去国土部门一问,房子的土地证有效期是20年,确实过期了。根据《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可相关工作人员说,《物权法》只规定使用权届满可以自动续期,但怎么续、是否收费,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都没有出台补充性的文件,所以如何操作也不知道。 怎么办?在国家没有出台细则的情况下,温州的做法是全额收取土地出让金。 温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如果还没过期,可以在转让时按照优惠价(土地市场评估价的40%)缴纳土地出让金,重新取得70年土地使用权。一旦过期,就只能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 土地证的使用面积为14.28平米,横河北小区2016年基准地价为13230元/平米,两者相乘,需要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为188924.4元。 这可不是最夸张的,水心榆组团的一套二手房,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为50多平方,楼面评估价大约6000元/平米,得出的土地出让金超过30万元,而这套房子的市售价格才65万元。 当地初步排查,仅鹿城区就有600余宗(套)过期。有市民提议能否按照20年前的土地价格缴纳费用,国土部门回应称这么做会触及国有土地流失的红线。 房子土地证期满的 官方呼吁暂缓交易 昨晚,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张少清向快报记者证实,当地还在研究具体方案,目前还没有1例续期成功办出。 他介绍,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颁布了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开始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出让制度,第十二条规定居住用地出让年限最高为70年。 之后,温州陆续将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收取土地出让金:“条例只规定了出让上限,当时很多人经济能力有限,考虑到可以少缴纳一些土地出让金,就把受让年限定在了20年。” 去年起,20年期限的逐渐到期。通常我们熟知的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70年,因而上至国家,下至省级层面都还没有先例可循。无奈之下,基层国土部门只能参照国有土地出让的做法,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格,根据单位地价或折算出楼面地价,得出土地出让金。 张少清介绍,他们正在向上级反映,希望从顶层设计解决问题;正在研究作为温州地方的普惠性政策及解决意见方案,已着手起草初稿;现在想要续期的市民,可以优先办理,但呼吁大家暂缓房产交易,等政策出台。 房子本身说白了就是砖块水泥,房产价值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土地的价值--在相关政策明确前,他建议土地使用人在房产买卖时提前关注土地使用权年期,因为出让年限不同,土地使用人需要缴纳的出让金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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