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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锦绣西湖

建议 住宅楼办公司,物业管理费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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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31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P>赞同!</P><P>把公司赶出去!!!是我们最终目的!!!!!!!!</P><P>      本想接老人来此居住,享享清福,没想到隔壁的公司三天两头易主装修,吵得老人血压升高;早晨急着去上班,可电梯上上下下被往来的公司业务员占得满满的,一等就是五六分钟;晚上10点多了想睡觉休息,可楼上美容院仍人来人往,皮鞋咔咔响来响去,吵得人心烦意乱;一些公司每天给员工做饭,弄得楼道里油烟乱窜;一些业务员走错房门乱按门铃更是家常便饭…… </P><P>    开公司的占了1/3多,有的一家公司就占半层甚至一层,有的公司在不同楼层都有办公室。因为不堪忍受公司的侵扰,一些住户只好设法“逃离”。一位业主就因受不了牙科诊所发出的刺鼻药味和刺耳的噪音,搬到别处,房子则租给他人开了按摩所。</P><P>      首先是对住宅楼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难度增大。由于使用人员太多,一些设备只能超负荷运行。如电梯的运行次数成数倍增加,致使故障频繁;有的公司在一套房内同时使用4个空调柜机,超出设计容量,造成电源闸被烧;因陌生人穿梭往来,造成门禁对讲系统超负荷使用,故障频出。另外,小区停车位是按住户需求设置的,由于公司业务人员的临时车辆无处停放常占用业主车位,从而引发矛盾。不少公司的车辆频繁出入,装卸货物,长时间占用消防通道并造成道路堵塞,给其他业主造成不便,也给小区的消防和治安带来诸多隐患。</P><P>    其次,隐患多  小区物业管理难。在小区,许多地下室都出租给了小区内一些公司的工作人员,加剧了小区治安的混乱状况。许多业主都表示,小区内设公司,流动人员多,不利于小区封闭式管理,给小区安全带来隐患,同时因为住宅与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要求也不一样,也不利于防火防盗。有些公司根本不是正规公司,本身手续都不齐全.</P><P>    这样什么人都能进来了,没有一点安全感。那些手续齐全的正规公司还好点,而那些根本就是无照经营的黑公司,纯粹就是拿居民楼当做藏身地点,里面藏污纳垢,不知道干些什么。住宅楼内开办公司,小区里容易发生入室盗窃案。</P><P>    <FONT color=#ff0000>物业公用部分的费用和维修费全部由业主平均分摊,在住宅开公司的人减少了自己的费用,却增加了其他人的费用,公司给楼宇和电梯带来的损耗远远大于住家;</FONT>在消防、安全上没有保证。一般来说,写字楼在消防、电力安全等方面的配置会更高。因此,一旦发生危险,住宅可能没有办法承担过高密度的人员疏散工作。

    “在政府部门开始打压房价的今天,‘住改非’是否助推了房价上涨?”</P><P>     因此,要彻底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尽快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禁止产权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确需改变的,必须征得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相邻产权人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补交相应费用;对擅自改变用途的,应对产权人进行相应处罚。   </P><P><FONT size=3> <FONT color=#ff0000>     我们业主委员会要自己争取权利,一致投票,最好不让他们在居住楼里面开公司。</FONT></FONT></P><P><FONT color=#ff0000 size=3>     <FONT color=#000000>此外,上海市对擅自“住改非”者,还将收取原标准10倍的物业管理费,此举一出,更是让不少在住宅楼内开公司的老板惊呼:住宅办公开销直逼甲级写字楼!杭州也应该这样!!!!</FONT></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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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31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bonnyy</I>在2005-8-28 19:49:53的发言:</B>

<P>象早教中心和摄影店这种需要频繁使用绿地的单位还应该增收绿地养护费.</P></DIV>

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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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31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一路平安</I>在2005-8-24 8:40:44的发言:</B>

<P>纯外景,是没有经过工商登记的非法营业。</P></DIV>
<P>这些公司如果没有合法营业执照那会不会干违法的勾当,真想打110对他们进行突击检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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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5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坚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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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要有行动,对公司采取高价措施,我们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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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3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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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3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howareyouyou</I>在2006-1-21 21:23:01的发言:</B>
物业要有行动,对公司采取高价措施,我们支持.</DIV>

这个要野味会行动的,现在的野味会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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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3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岚月</I>在2006-1-23 17:14:29的发言:</B>


这个要野味会行动的,现在的野味会可能吗?</DIV>

可能的,为利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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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4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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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4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p>有用吗?那个摄影公司和托儿所还不照样开着,出入的保安那都有登记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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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4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赞成10倍以上的物业管理费!!!必须马上召开协调会,商量这个事情,TMD,人是不是死的还不够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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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7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认为大门口应首先装上门禁系统!非小区人员严禁入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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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9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卖小菜的都好进来了,那么小区变成大杂院就快了!这些多收的物管费,业主能享受到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9 21:10: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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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0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反对办菜场,坚决不交物业费,坚决抵制小区内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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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2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摄影公司又在报上做广告了,保安应对外来拍照的人进行严格管理.如果破坏绿化要赔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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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4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color="#cc338f" size="6"><em>没用的</em></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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