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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案例翰墨香林
狗屁物管恶人先告状,被警察训了一顿
今天买了100多张板材,由市场送货并代叫搬楼工.我赶到时,货早就送到了,但被小区的地痞包围着,要由他们搬运.我赶到,训斥他们一阵后,他们灰溜溜地走了,我的工人开始搬楼.但这伙地痞不甘心,吵到物管那里(大概给物管交了钱进场的,现在做不到生意自然不满).物管居然叫保安来通知我暂停搬楼,我当然不加理会,告诉报安你已经通知到了,我照搬不误,有本事他自己来.狗屁物管居然在对讲机里要保安强制阻拦,我站在楼下,保安不敢动.这下狗屁物管恶人先告状,居然报了110.当警察赶来时,物管又不敢出来,我对警察陈述了事情的经过,然后保安反复叫物管,是他报的案居然自己不敢出来,过了10多分钟,硬着头皮来了.被警察训了一顿,明确告诉他业主自己买了东西,你没有权力阻止他搬上去.并说今天已经出警翰墨香林3次了,一个警察训好,另一个又下车讯他几句,最后物管与地痞全部灰溜溜地地滚蛋.今天的事大快人心,狗屁物管狼狈不堪.
B案例翰墨香林
欺行霸市的土匪!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一起三户在外面找了一家封阳台的,周六去交定金,人家说做不成了,说周五晚上小区包阳台的一行4人找到人家店里进行威胁,说他们给物业交了10几万,如果生意被抢去就怎样怎样,还说差点对他们动了手.今天我到小区顺便向物业反映了此事,他们说跟主任汇报,记下了我的住址电话.过了一个小时的样子,小区包阳台的一个男的找到了我家,说是物业让他来找我谈阳台的事情,他说他家的做的好,外面的做的差,我就说外面的差我也愿意做,不关你的事.马上他的嗓门就大了起来,又吼又叫凶的不得了,我说他素质差,他说"你们老师的素质更差!"我们把门关上,他骂骂咧咧的走了,
事情还没完
我心想本来到物业反映此事,是让他们去解决的,没想到竟然把恶人给招来了,这恶人知道我住几幢,电话,还知道我姓什么,肯定是物业的人泄露的信息.我就跑去物业质问.当时记录这个事情的女孩子说她只是给主任打了个电话,没有跟包阳台的人讲什么,那难道是主任跟那个男人讲的?!物业主任莫非跟包阳台的有什么勾结?!正说着那个恶男人又带了个男人进来了,2个人一个比一个恶,好象黑社会的混混,指着我们的鼻子说我们是"钉子户",就是不让我们装!还说要把所有的钉子户都解决掉,更威胁说要整死我们,物业的人都听见了,如果不是有人拉着,就要打起来了,拉开后2个人照旧骂骂咧咧的走了,我们想让主任来给个说法,物业的人说联系不上,(估计是骗人的.)等了一下人没来我们也走了,不过这事没完,一定要个说法.
大家说小区里有这样的地痞流氓,我们的日子还有安宁吗,我们是钉子户,那他们又是什么?
以下是城北湖墅家园业主的投诉专栏
此处供各位业主对小区物业管理各抒己见!
1。物业管理缺位,本职工作尚不到位,却和开发商合计如何在业主身上挖钱!
2。小区商铺后门管理混乱,进出杂乱,特别是水果铺后门肮脏不堪,灶台和烂水果、垃圾随处乱倒。实为小区卫生死角,呼吁物业管理到实处!
我们不管如何提建议,物业一点动静都没有,看来不换是不行了,要求赶快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要求换物业!!!!
停车、安全、服务、硬件、软件。。。。。。样样都存在问题!!!!!!
电子防盗门坏了也没人修!!!电梯内的广告牌都会无故被人破坏!!!
而且电子防盗门只是防君子,根本不防小人的,人人都要以从地下车库进入各个单元,也可以从裙楼的外楼梯上到二楼,再从二楼坐电梯先到10-4,再从10-4的消防通道又可以进到各个单元了。那个设计师肯定是个白痴!!!!!!!
水木清华关于物业的问题
强烈要求引进品牌物业求是物业退出水木已成定局,目前,开发商正在筹备业主为员会的成立,并在着手寻找新的物业。这是两件事关水木业主切身权益的大事,想必每一位业主都会十分关注。很想推荐那些关心水木的热心朋友,如angelaycx等进入业主委员会,只是只知道他们的网名而不知道真名与住址,无法推荐。能否请知情者向筹委会热荐一下?谢谢。
关于物业,求是物业擅长做高校餐饮后勤一块,在做住宅物业管理上应该说是相当没有经验和缺少专业素养的,所以虽然物管费很低,但服务水准也是相当低的,不说别的,光是因工资太低留不住人,三天两头换保安这一问题,就成为小区一大安全隐患。所以在这里强烈要求引进品牌物业,请太高档的就目前水木的情况也许不太现实,请中档的,在住宅物业管理上已积累一定的经验和口碑的物业公司,应该还是行得通的吧。本人还是相信一分铜钿一分货的老话,如果需要,适当增加物管费,我想大多数业主还是能理解与支持的吧。 否则,又以低价请来一个不入流的物业公司,结局可想而知。如果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蹈求是物业的复辙,一个小区是要“僵”掉的。
以下是城北和睦院
[讨论]物业如何服务?今天晚上不知道是水压低的原因还是其他什么因素,9点多没水了,找出了物业的电话打过去,态度比较粗暴,叫我们自己打电话找自来水公司去.
看来,找到一个好的物管的概率,基本等于0
[ 本帖最后由 jinyan774 于 2008-7-16 17:14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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