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今天终于可以回家住了,呵呵.向以前一样,我在小区外停好车,步行从南大门回家,百无聊赖中,居然发现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呵呵,和大家一起来看看哦.</P>
<P>是这样的,<b>我经过南大门口是,无意中发现小区门口的那个停车场旁的草坪可以走到那个市级公园里,然后在公园里的小道中漫步了几十米,我居然就绕过了小区的南大门口,直接从大家每天在南大门内都可以看到的那个市级公园的小道入口处走进了小区</b>.</P>
<P>大家经常在小区散步的朋友可以自己去那里看看,发现一下这个有意思的事情,原来一个普通的业主,可以很轻易的绕过南大门的威严和庄重,直接从这个所谓的公园进入我们的小区.那好,<b>我进一步设想吧,那如果不是一个业主朋友这样做,而是一个我们都无法说清其身份的人这样近来,大家又做何感想呢.</b></P>
<P>清华的张明楷教授有一篇杂文"在生活中发现法"很有必要借鉴一下了.我们<b>从这个普普通通的事情中发现了什么呢.首先,南大门改造究竟为了什么,小区的安全有序?那好,你们管理者把门设置在那里,把一个在法律上对社会共有的市级公园圈了近来,还为我们业主留了条可以不穿越南大门就近来的路,是在考验我们的观察力和智商吗.</b>呵呵,我很不好意思.我智商很普通,但就是认真了一点,想请问物业的领导,如果有个不是我们小区的人从南门外停车场进来,又从我说的那个每个从行人道进来的业主都能看到的小道入口处进来,您做何解释?您改造好到今天居然都没有发现吗.<b>如果发现了,对于一个对外开放的公园,您是否又可以请他先签定一份关于业主委员会第六号公告的协议再让他享受这个属于全市人民的公园呢.</b></P>
<P>我想,多的就不说了,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个南大门改造除了为某些人的某些公告服务,让保安眼里除了车子什么都没有看见外其实什么作用都没有起到,至少我很难发现吧,呵呵.</P>
<P>说到这里,告诉大家一件有意思的事情,今天下午在和地产界朋友讨论我们小区的法律问题时,我的朋友和我讲了个事例,大家一定知道文一路杭州师范学院对面的耀江文翠苑吧,那里也曾经发生过和我们小区很类似的停车矛盾,最后,是以270元每月的地下停车费用,加上很多业主停到小区外面暂时解决的.但现在.<b>耀江突然把租金提高到了370元</b>,并且大力鼓励业主购买车位,这是为什么,我想看过我发的贴子其中的道理大家自会明白.<b>但有一点是很清楚的.今天被迫停到底下的业主朋友们,当地面的停车位被最大限度的压缩以后,文翠苑的那一幕迟早会在我们这里重演的.那时候你们还选择沉默吗,</b>呵呵,<b>至于现在暂时摇到车位的朋友,2007年一月一日以后,如果你的运气没有了,你再想到去维权吗.</b>呵呵,所以说,一荣具荣的道理再清楚不过了.团结起来.用合法的途径和那些侵害我们权益的人斗争到底就是我的理念,也希望是大家共同能思考的问题.</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3 23:33: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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