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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传胡斌替身被人肉搜索 网友戏称指鹿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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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7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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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7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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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7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假难辨:emo193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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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7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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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7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性不大吧?如真有这个能耐,那为什么不在判决后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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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8 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绿地 于 2009-7-27 23:27 发表
可能性不大吧?如真有这个能耐,那为什么不在判决后掉包?


张礼礤,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zt)http://blog.ifeng.com/article/2978595.html

真的会是“替身”吗?我真的不敢相信。虽然绝大多数网友都认为那两张照片不是同一个人,但也有不少“理性”超常的人撰文认为不可能是替身。归纳起来,理由大体上有三——
一,他们不敢。命案发生之后,肇事者胡斌的照片就传遍世界了,在这种情况下找人顶替,这不是视全天下人为无物吗?按常理,确实如此。但看似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并不是绝对不会发生——“指鹿为马”不就发生了吗?作为臣子,赵高竟然当着皇上及众多大臣的面,说鹿是马——多么不可能发生的事呀,但它就发生了。当然,胡斌家的势力肯定远远比不上赵高丞相,但“替身出庭”发生的概率肯定大于“指鹿为马”吧。请记住:永远都不要低估权力的胆量!
二,没有必要。很多人说,不就才判了三年刑嘛,去掉已被羁押的两个多月,再想办法减点刑,只要一两年就出来了,犯得着冒这么大的风险找“替身”吗?这种说法是最可笑的,因为他们犯了“刻舟求剑”的错误。持这种想法的人忘了:“三年刑”发生在“找替身”之后,也就是说,“三年刑”不能成为找不找替身的根据!为了轻判,胡家先花100多万买得了受害者父母的谅解,公检法方面肯定也做了不少工作,“三年刑”的结果是开始难以预料到的,至少是没有把握的。案发当晚胡斌的博客还更新并称自己闯祸了,案发三天后(5月10日)就有人指称胡斌可能已经潜逃并已找人顶包,法院也称胡斌到达法庭前有法警全程护送,综合这些信息,如果确实找了替身,那很可能在当初拘留的时候就已经发生了。当时舆论关注度可能还不高,胡斌及其父母可能没有想到此案会引发那么大的公愤以及那么大的关注,所以心存侥幸;抑或,他们已经感受到了超强的公愤和关注,同时也感到后果可能非常严重,从而促使他们铤而走险。试想案发之初,千夫所指,定性为危害公共安全的呼声很高,如果哪个最高层领导也像当年张金柱案一样批示一句“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怎么办?所以,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难道不合乎逻辑吗?
三,刻意伪装,博取同情。从理论上讲,这种可能性当然是存在的。但这种可能并不能排除“替身”的可能,而且任何理论在事实面前都是苍白的。常识告诉我们:再高超的伪装,也不可能让一个人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脱胎换骨!比如撰文为胡斌判若两人辩护的曹林先生,我很熟悉——我想请问曹林:你能在两个月的时间里,伪装得让我认不出你吗?

[ 本帖最后由 xintangbei 于 2009-7-28 06: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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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8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张礼礤,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zt)http://blog.ifeng.com/article/2978595.html

刚开始,大家都只是凭直觉,认为两张照片上的不可能是同一个人。随着观察比对的深入,更多细节的不同被发现,比如有网友发现:案发现场胡斌右手的食指比无名指明显短,而法庭上“胡斌”右手的食指比无名指长。虽然存在拍摄角度的问题,但不可能造成这么大的差别。另有网友观察发现,两个胡斌的耳朵也不一样,而这是人的胖瘦所无法改变的,也是不可能伪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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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8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ZT 只有请出“张礼礤”才可证清白

星岛环球网 www.stnn.cc 2009-07-28     
扬子晚报7月28日发表题为《只有请出“张礼礤”才可证清白》的文章,作者刘义昆,全文如下:

  网上热传杭州飙车案主犯胡斌的庭审替身已被网友人肉搜索出来,是一位的哥,名叫张礼礤。现在“张礼礤”已经红遍网络,网友“人肉”出来的照片实在让人不得不怀疑。杭州法院昨天晚上回应说,法庭上的胡斌是“真身”经过严格法律程序验证,确定无疑。

  不得不说,网友搜索出来的“张礼礤”,真的太像法庭之上的胡斌了。与法庭之外的胡斌一比,则是越看越不像。网友们是认真的。他们比较了“张礼礤”与胡斌的各个特征,包括脸型、喉结、手指、耳朵等地方,并作出了具体图示。值得注意的是,从7月25日开始,以“张礼礤”为关键词的网络搜索量猛然激增,连中文互动百科中,也新增了“张礼礤”词条……法庭上的“胡斌”隐隐有成为一只新的“华南虎”之势。

  因为荒唐,所以需要真相;因为不可思议,所以需要解释。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如果胡斌真的被顶包了,“胡斌顶包”或许将与“指鹿为马”、“正龙拍虎”一样成为一个新的成语。这是怎样的耻辱?

  或许从审判法院的角度讲,这种事情之荒唐根本不需要去求证。也有论者相信法院的解释,认为“舆论聚焦和众目睽睽下,本被舆论盯得很死的胡家根本不敢这样做,也没这么大的权力能量”。不过在法治社会里,只有真理是不言自明的,任何的权力都无法自证清白。“狼来了”的故事大家都熟悉,还是那句话,在华南虎、躲猫猫等诸多事件之后,又怎么能对公众的任何怀疑持不屑态度?更何况,公众怀疑公权力,是公民意识觉醒的表现,也是公权力与公民取得共识的大好契机。

  现在杭州方面说,胡斌的身份是经过法律程序“严格验证”的,确认是“真身”,这看似严肃,却还是飘浮在空中:他们所讲的“法律验证”,公众还是没看见。

  一起矛盾,一方拿出了证据,另一方却一直“声称”自己“有确凿的证据”,谁是谁非?网友搜出来的照片,和杭州法院口中的“严格程序”谁更实在?答案不言自明。

  现在只有一个办法了:请把这个被“人肉”出来的“张礼礤”客客气气地请出来,请他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如果这个“张礼礤”只是另一个“贾君鹏”,也请拿出足可与网友的照片匹敌的证据来!

(湖北 刘义昆)


  建言哪怕动用DNA鉴定也在所不惜

  信誓旦旦没有用,当年周正龙“假的就杀我头”的保证还不够厉害么?我以为,既然此事已成公众事件,至少应该交给公众三本明白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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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8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认为这是不可能的,正如广告所言:一切皆有可能!

试问:如果不是当时的办案“民警”性急地硬说只有“70码”而惹怒了全国人民,会有那天的审判吗?仅仅一天哪,那些办案人就已经在为他们开脱了,岂料“好心办坏事”而惹怒全国人!
那么,已经知道网民厉害的胡斌父母,家里有钱,手头有关系,就不会绞尽脑汁使出各种计谋?
那今天的事有什么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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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8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ZT:杭州飙车案:被害人父亲申请抗诉 谈"替身"事件

http://www.chinanews.com.cn/sh/news/2009/07-28/1794512.shtml

轰动一时的杭州“5.7”交通肇事案有了一审结果,但该结果并未使这起事件就此落幕。双方家长首先对法院的判决表示不公平,而众多网友更是对庭审时的胡斌是否是替身表示怀疑。24日,谭卓父亲谭跃向检察机关和法院寄去了抗诉申请书和申诉书。西湖区检察院今天表示已接受抗诉申请书,但是否会抗诉,还需要研究。

………………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胡斌父母虽认为不公平,但却表示暂时不会上诉。而潭卓的父亲谭跃则于24日下午分别向西湖区检察院、杭州市检察院、浙江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寄出了抗诉申请书;向西湖区法院、杭州中级法院、浙江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寄出了申诉书;另外,还向杭州市人大、浙江省人大、全国人大寄出了情况说明书。谭跃表示,他“期待上级司法部门对胡斌的罪行有一个合法公正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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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9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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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胡斌替身吗,,惊现案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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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9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梦幻西湖 的帖子

这个截图不是PS的吧?最好有个ZTV-6的链接看看。信任危机严重emo_D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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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1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ZT 杭州飙车案肇事者胡斌开始服刑 称将终生愧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19:35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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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1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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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1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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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1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乌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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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在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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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emo_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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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飙车案肇事者胡斌:我也觉得不是70码

hu-1.jpg
胡斌向记者展示自己右臂的伤痕


7月31日上午10点45分,胡斌被押送至杭州某监狱,等待他的是三年的刑期。作为全社会话题焦点的闹市飙车交通肇事案的肇事者,他开始了正式服刑的第一天。
  《南方都市报》报道,当日下午3时,胡斌就读大学的两名老师和两名同班同学前往监狱看望。穿着囚服、带着眼镜的胡斌在狱警的监视下坐在了大家的面前。在案发两个月后,胡斌首次与媒体对话。
关于“富二代”
  我不知道什么是所谓的“富二代”
  记者:现在网上有关于你的替身说法,你知道吗?
  胡斌:没必要回答,一人做事一人当,如果我真的想找替身,当时出事我就会逃逸,我既然在那边等候交警处理,就不会去找替身,可能我的形象变化给网友带来了一定的误导。
  记者:很多网民认为,你长期飙车,无视法规和公众安全,就是因为你家里有背景,是“富二代”,有钱有势,是不是这么回事?
  胡斌:他们所谓的“富二代”,我不知道什么意思。网民人肉搜索应该知道我的家庭背景,父母每天起早贪黑,赚钱不容易,对于飙车,我在法庭上说过,年纪比较轻,家境比较好一些,开的车速快一点,没有存在路上你追我赶的情况。
  记者:有“出事也不怕”的心理么?
  胡斌:没有,我开车时候也会想到会出交通事故。
  记者:那你如何规避这种风险?
  胡斌:抱有一种侥幸心理。

关于70码
  我怕连累朋友就说了70码
  记者:有一种说法,你妈妈在案发现场打电话,找人帮忙,后来交警说是70码,也有人怀疑是不是你们家的势力发挥了作用,你说呢?
  胡斌:对打电话,法庭上已有澄清,他们把我父母的通话记录都调了出来,最长一个电话100多秒,是我妈打电话给律师朋友的,问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另一个问题是70码,我也澄清过了。时速70公里可能会比较低,我自己感觉有80码,因为当时比较害怕,也怕连累朋友。他和我说,70码,我就说了。低一点,毕竟出了这么大一个事故(叹气)。
  记者:网民的愤怒情绪还来自于你的朋友在事发之后在现场嘻嘻哈哈,若无其事,你对这个事情怎么看?
  胡斌:当天我是回去了,第二天到了看守所,外面情况我就不知道了。我的朋友来得比较多,具体情况不知道,事后传得沸沸扬扬,说只不过是交通事故,赔了钱就没事了。但是我认为,我朋友是不会说这些话的,毕竟是一条人命。大家都是社会上的一分子,今天可能别人出事,明天自己也会出事。如果有这些想法的,(沉默)我的朋友不会说这样的话。
  记者:有一个说法,说你事发当晚就回家了,还在网上留言。
  胡斌:出事后,我上过两次网,一次是在QQ空间,把心情改成“闯大祸了”这句话,因为感到比较害怕。第二天,5月8日上午10点多我起来后,看“19楼”(杭州当地论坛)有一个帖子,我看了一下,就在上面留了一个言,说,你们不知道实情就不要在上面乱讲。然后我就去了交警大队,后来的事我就不清楚了。
关于判决结果
  毕竟是我酿成的悲剧
  记者:你对这个判决结果怎么看,现在网上对这个案子反响很强烈,有的还呼吁对你重判,甚至是死刑,你如何看待、理解网民的这种情绪?
  胡斌:我说不好,因为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都是通过司法手续判下来的,证明我这个情况,至于量刑,具体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毕竟,谭卓是浙大毕业生,美好的前途就因为我的过错,就给他的家庭酿成了这么大的损失。这辈子都会比较内疚,因为给他的父母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记者:你觉得发生这样的事情究竟问题出在哪里?是不是可以避免?
  胡斌:现在的交通事故,发生在30岁以下的人比较多,也许就像我一样,侥幸心理、自认为技术不错。奉劝年轻人,不要自以为是。就因为我自以为是,所以酿成重大交通事故。
关于道歉
  这辈子都非常对不起他们
  记者:如果你有机会见到受害人的父母,你会对他们说什么?
  胡斌:这辈子非常对不起他们。他们就那么一个儿子,和我一样。我自己的父母亲承受的压力比我大,出事后我也主动要求我的父母对对方的父母亲表示深深的歉意。5月9日,公安人员第一次来做笔录,我就希望通过公安,通过我的律师,让我的父母亲代表我对对方的父母亲表示深深的歉意,在经济上也给予一定的补偿,因为现在能做的只有这些。唉!如果时间能够倒转,今天这一幕就不会发生,谭卓也有美好的人生,我可能也有辉煌的人生,反正就是觉得很残酷,很对不起谭卓的父母亲。希望出去以后有机会能够报答他们。
  记者:你现在服刑,每天干些什么?
  胡斌:这里(监狱)我是刚来,之前在看守所,主要还是反思。我晚上经常做噩梦,物体撞击、玻璃破碎的声音,蛮后怕的,毕竟是一条人命。到了这里我就好好学习,好好改造,出来能够回报社会。还想回到学校学习。
关于未来
  出狱后帮家里做生意
  记者:作为一个年轻学生,出事前你对自己人生有什么规划么?
  胡斌:我自己算是有体育特长,自从六年级开始踢球,一度去过绿城俱乐部,因为种种原因退出了,后来去了杭州市青少年足球队,在初中连续三年参加省比赛,都得第一名,是主力。大学里的足球专业也符合自己的喜好。原来也想做足球教练,现在可能……(哽咽)汽车方面,原来我比较喜欢汽车,出事前,也曾想投资关于汽车的东西,想拿出一笔钱来开个小型的汽车修理厂。现在出事了,我自己家庭状况我很清楚,100多万元不是小数目,但比起一条人命的话不能衡量。不过这样也给家庭经济状态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所以将来出去后还是希望能够子承父业,去做点服装生意。
  记者:你有什么话要对父母、对你的同学朋友说?
  胡斌:我在里面什么都不知道,父母在外面,比我承受了更大的压力,请他们放心,在里面一定好好改造(泣不成声)。对同龄人,我想说,在道路开车,千万不能超速,就像我一样,否则要么是给别人带去伤害,要么就是伤害自己,奉劝一些年轻人,开车还是规矩一点的好。 新华
胡斌入狱第一天
  7月31日,胡斌在杭州某监狱开始了服刑第一天。
  “我很对不起谭卓,对不起他的父母亲,也对不起我的爸爸妈妈,给双方的家庭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这两个月在看守所里,我一直在反省自己。”胡斌停顿了一下说“这辈子我都会觉得愧疚的。”
  “愧疚”一词一直出现在胡斌的对话中。对以后的生活,他说首先要好好改造自己,同时,作为一个学生,他还想在出狱后完成学业,为社会做一些贡献。
  用手遮着脸,露出一只眼睛,这是第一次出现在媒体中的胡斌留给大家的印象。当他两个月后再次出现在公众面前时,带着黑框眼镜、像个中学生一样的胡斌让人有些陌生。
  对于网上一些人的质疑,胡斌说:“可能是发生了一些变化。发型变了,体重也有所增加。”他说,庭审的时候自己带了一副眼镜,而事发当时则是戴的隐形眼镜。采访现场,胡斌也展示了他的右臂,一道白色的长条疤痕清晰可见。
  “经过这个事情后,你也应该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了。在里面表现好一点,我们等着你回来,班级里少了一个你,就不完整。”在现场,同学老师一个个和胡斌交流。
  在昔日老师同窗的问候面前,胡斌咬着嘴唇一直没有说话,眼泪夺眶而出。
  15分钟的采访时间很快过去,在一边的班主任老师没有说话,临走时她转过头来哽咽着说:“你还年轻,一定会长大的。”
  “谢谢王老师,会的。”胡斌最后一句话很肯定。

[ 本帖最后由 dadao1955 于 2009-8-1 21: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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