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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业委会停止支付60万并立即起诉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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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都看到了,振邦封了业委会的账户,要不是有国庆节,云顶只剩下4万元钱,马上就瘫痪了。振邦也太可恶了,违约在先,卷走了350万还不够,还想黑我们云顶60万。这60万随时会置云顶于死地。所以,为了云顶的安宁和不伤元气,绝对不能付给他们。

我提议,业委会应该在法院哭穷,告知如果25万被振邦拿走,云顶就会瘫痪,就会有社会问题。同时发动业主给市长打电话,这样法院就不敢让振邦拿走那么多钱。

接下来,改选业委会,把业委会改成云顶管理处或其它名字。其实,业委会的班子可以继续,只是一把手名义上换个人。这样就能避免被振邦拿走更多的钱。我想,为了云顶,为了2001户业主,个人的名分孰轻孰重应该是分得清的吧。

同时,立即起诉振邦违约。这是再清楚不过了,如果振邦没有违约,那业委会为什么要提前终止合同。所以,我们必须对振邦违约(如一年市优,二年省优等)进行起诉。因为,明明是我们有理,我们是受害者,结果却被振邦拿走了那么多钱,还要被振邦起诉和封账户。天理不容啊!

我的建议是否是对云顶有利的,请业委会和大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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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0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云顶休闲人 于 2009-10-10 14:15 编辑

同时,我诚恳地呼吁业委会不要对业主那么凶,那么狠。要把矛头对准开发商和物业,对开发商和物业要凶一点,狠一点。

退一万步说,我想为了取得良心上的平衡,业委会至少也应该先起诉振邦,后起诉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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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emo173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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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emo210_d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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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0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云顶休闲人 于 2009-10-10 19:54 编辑

请业委会公开表个态,我的建议是否合理?因为这是关系到云顶每一个业主切身利益的大事。

如果能证明我的建议不合理,我愿意道歉和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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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时,我诚恳地呼吁业委会不要对业主那么凶,那么狠。  。
云顶休闲人 发表于 2009-10-10 13:55

对长期不交费的业主提起法律诉讼, 这叫讲道理,不叫凶。
只是, 讲道理的地点定在了法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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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1 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长期不交费的业主提起法律诉讼, 这叫讲道理,不叫凶。
只是, 讲道理的地点定在了法院而已。
云顶湖 发表于 2009-10-11 00:23


我并没有反对你们“对长期不交费的业主提起法律诉讼”,事实上,我在劝合生自治的帖子里也是提倡这样做的。

但是,你们的马甲在论坛上用下三滥的手法肆意围攻维权的业主,随意封网名,公布私人信息,这算不算凶?

最后,你对我的这句话“退一万步说,我想为了取得良心上的平衡,业委会至少也应该先起诉振邦,后起诉业主。”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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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一万步说,我想为了取得良心上的平衡,业委会至少也应该先起诉振邦,后起诉业主
本该如此,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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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2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休闲人”说的很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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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2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6#先生:干停水停电之事的人是“讲道理的”人吗?干违法事的人能讲道理吗?既然“讲道理”为什么不一开始就上法院啊?看来人民政府还是讲道理讲法的:不支持那些辱骂、恐吓、干停水停电之事的人!本应该是物业告业主的事业委会那么起劲,业委会该管的不管。业委会为什么不代表广大业主起诉物业公司的不作为给广大业主造成的损失?!
  我们非常希望这些不讲道理的人走法律的途径!这样云顶的问题就可以来个大暴露,让全体云顶的业主来看看到底是谁把云顶破败到这等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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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2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6#先生:“法院是个讲道理的地方”这句话没错!赞一个!但你认为法院会让人随便满口脏话的人在法庭上骂人、恐吓、围攻人吗?会容忍这些人做封网、公开私人信息的行为吗?千万别忘了法院的严肃性!
   我相信法院在判决前也必定会查清:1.到底是物业公司先不作为,还是业主们先不交物业费在先?2.物业公司如果服务到位的话为什么业委会要自作主张终止与物业的合同?3.如果是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合同,业委会把它给修了,显然物业公司有过错,为什么业委会不全力起诉物业公司帮广大业主追回损失?而把矛头只指广大业主?因为交物业费的业主越来越少,楼道里的小红旗表已说明了这点。一茬一茬的业委会与一茬一茬的物业公司到底是什么关系?看来不走法律的程序是看不清的了!呵呵,我们很有耐心地等待打官司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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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2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不讲道理的、满口脏话的人的说话地点定在法院里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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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2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一万步说,我想为了取得良心上的平衡,业委会至少也应该先起诉振邦,后起诉业主
本该如此,合理合法!
salong 发表于 2009-10-11 23:43
   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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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6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我的建议有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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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3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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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8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我的建议有没有用?
云顶休闲人 发表于 2009-11-6 21:22

业委会与振邦经过反复协商,最后达成协议:振邦将180万元的物业费债权转给云顶全体业主作为赔偿,此物业费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还有60万元债权用于支付振邦管理期间产生的物业费用;因振邦已撤出云顶,无法收取欠费,由业委会代为收取并转交给振邦用于付费。这就是60万元的来历。两湖逸人 发表于 2009-11-13 13:14


你的建议是没有用的。你不是看到了正式的答复了“因振邦已撤出云顶,无法收取欠费,由业委会代为收取并转交给振邦用于付费。”这60万清清楚楚是属于振邦的钱,业委会只是代为收取!所以是一定会付给振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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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建议是没有用的。你不是看到了正式的答复了“因振邦已撤出云顶,无法收取欠费,由业委会代为收取并转交给振邦用于付费。”这60万清清楚楚是属于振邦的钱,业委会只是代为收取!所以是一定会付给振邦的。
luca 发表于 2009-11-28 22:36


欠的总是要还的,这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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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欠的总是要还的,这有错吗?
一斤草 发表于 2009-12-1 13:11

到底是谁欠谁的,你搞清楚了吗?
60万,你说是谁欠谁的?
振邦收去了300多万,说业主还欠他220万,仅这二项就500多万呐?这不是在帮他们抢钱么?
现在审计结果出来了,我可以知道我交的物业费是怎么用掉的吗?至少振邦那会儿我是不欠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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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4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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