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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HO纠纷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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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6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Ric 于 2009-12-16 14:30 编辑

昨天晚上看了中央财经频道关于北京建外SOHO物业纠纷的专题报道,有感于我们身边形形色色物业纠纷的相似性,特地寻找了相关于SOHO社区问题的介绍文章,供大家阅读,期待贤邻给予指导.

为什么每个物业纠纷总是那么熟悉,甚至可以令人说"总那么点破事".大到这么有名的SOHO社区,小到我们身边的默默无闻的家园?

我们身边的物业服务,比如我现在生活的小区,这样的事情也是都发生过,但是造成的冲击可以湮灭或者说压力没有达到临界值,很大"客观"成分是基于小区绝大多数业主常住特性之下所给予的态度;云顶应该也脱离不了这样的轨迹和考验,正如北京那个舒可心说的"没有监管的业委会一定会腐败,没有监管的物业一定会偷钱",如果我们没有建立一个好的机制,再基于客观上云顶是个绝大多数非长住业主的第二家园,那么这样的威胁和压力会造成一轮一轮的逐渐衰败.

再进一步想,这样普遍的问题,是不是物业服务这样的模式就有问题?常规的机制是配置于一个相对负责的物业公司或者自治机构,一个认真无私值得信赖的业主委员会,再务必加上业主大会的监管和支持.是不是这样一个好的机制根本就无法真正建立或者建立了无法不折不扣地实行?该归咎于我们配套的法律条例不够完备以至于我们不得不在这样的磕磕碰碰挣扎中度日?舒可心介绍的欧美国家的一个方式是业主把钱交给一个信托而使物业的手直接摸不到钱,该用的时候一定得经过一个相对透明和经过审核监督的程序,是不是可以在中国借鉴以使物业乃至二物业三物业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实文链接http://www.kankan.cn/SuperLibtary/freearticle.asp?aid=33779

新浪有更多的资料,链接上来以期了解详细信息http://finance.sina.com.cn/focus/panshiyisoho/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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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6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总公司从分支机构进行物业费用转帐是正常的,用于支付物业人员开支等。"

这一条说得很到位,几乎是每个物业公司的在做法,结果是常出现物业说亏本或不赚钱,但亏本了还要继续为我们服务的怪现象
国家应该出台相关法规遏制这种糊涂帐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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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6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天看了中央电视台播放的北京盛世物业总经理刘刚访谈,挺感动人的.
总经理最后说了一句话,大致意思是:我决不和业主打官司,业主如果起诉我,说明我在这行里已经是输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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