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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A23E98的福特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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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浙A23E98的福特车子。。。。。。停在10幢前面的草坪上,停在泥地(原来草坪被压成泥地了)上还不够,还往里开,开到没有压坏的草坪上。。。。。。,他究竟是想干什么呢,车主好像是个义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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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起bs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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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踩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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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拍卖车子似乎有点极端,锁车也貌似违法吧。这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物业还是以劝导为主。我见过几次,保安在楼下叫乱停车的车主,但效果寥寥,谁有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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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浙A23E98的福特车子。。。。。。停在10幢前面的草坪上,停在泥地(原来草坪被压成泥地了)上还不够,还往里开,开到没有压坏的草坪上。。。。。。,他究竟是想干什么呢,车主好像是个义乌的。。。。
capsicum 发表于 2010-2-1 16:46


车牌号是杭州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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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我就爱我家 于 2010-2-2 10:34 编辑

bs,极度bs,bs到想吐口水。对,大家每人吐一口口水,淹了这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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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 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曹处的处理方法,是该采取一些实质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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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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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emo_A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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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鄙视恶劣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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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是我们业主共同利益的维护管理者,应该有所作为。曹处的思路和办法,依法有据,具有可操作性,建议物业公司大胆实践(相信广大业主会给物业公司做坚强后盾的)。前次晚间,遇一无良车主把车子开到草地上,一位富有正义感的业主,及时进行制止,要求其迅速驾车离开草场。无良车子有些抵触,车子不太愿意动。我看到了也很生气,大嗓门加入声讨!在我们业主的共同努力下,无良车主乖乖地驾车离开了草场。老婆讲我,你以后肯定是一个爱管闲事的倔老头!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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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欢迎爱管闲事的倔老头,哈哈{:7_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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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臭臭妈 于 2010-2-2 17:22 编辑

印象中,这辆车停草地上应该是多次。五号楼前的草地上也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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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让办了临时停车证,但不知有何用,好像也就形式过了一下。进出依然不看,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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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业主都来鄙视恶劣行径!对这种缺德鬼,好的办法是加强管理--立牌告示、警告劝导、锁车惩治。对屡教不改(缺德车)禁止小区内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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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rove 于 2010-2-3 09:38 编辑
关于对侵权车辆的留置问题的法律规定:
《物权法》第230条第1款:“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车子停在小区里,在小区的草坪上,属小区公共区域,物业有保管和管理小区内公共区域(及其上所停车辆)的义务,所以这属已合法占有。

曹呈宏 发表于 2010-2-2 11:31

小和山人民强烈谴责乱停车轧坏圣苑绿化的车主,并声援圣苑人民的正义斗争!
顺便问问曹处:按你的说法,小区内停的车子都是在物业公司合法占有之下了?如果车子停在小区被盗窃,失主可向“合法占有”车辆的物业公司索赔?(小区内道路绿化停车位等除属于城镇公共空间或明示属于个人所有的外,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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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4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欢迎爱管闲事的倔老头,哈哈{:7_492:}
霍青桐 发表于 2010-2-2 16:25


老海同志,赞一个!!学习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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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7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对侵权车辆的留置问题的法律规定:
《物权法》第230条第1款:“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现在如果停车人侵害了小区的草坪,由于是侵 ...
曹呈宏 发表于 2010-2-2 11:31


曹处,锁车的行为在民法上不应该认为留置,因为留置的前提是合法占有,一般出现在合同之中。对于这种压草坪的行为,构成侵权无疑,至于救济方式,应该是先公力再自力,因此在未进行公力救济的情况下进行擅自锁车似乎不妥。而且,拍卖车款所得价款与草坪损失价值相差太大,也不符合诉讼经济性。因此,锁车行为不妥,不足以排除违法性,反而侵害了车主的所有权。当然,如何车主拒不承认侵权,甚至要逃跑,这个时候锁车是可以的,符合了自力救济的要件。
以上仅限法律探讨,本人非常赞成以非常措施对于非常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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