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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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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4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我和男朋友恋爱7个月之后准备结婚,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共46万。首期16万是男方付的,之后的月供是女方付。房产证上是写的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房子刚开始装修,家具电器都买了,但是男方提出分手。</p><p>请问房产我能得一半吗</p><p></p><p>谢谢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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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5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p>&nbsp;&nbsp;&nbsp;&nbsp; 关于房地产这种不动产的权利归属问题,我国实行登记生效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即房屋的权利人是根据房地产权利登记凭证上载明的权利人为准的。因此在本案中,房地产权证上产权登记人是你和男朋友两人,所以该套房屋应属双方共同共有。</p><p>&nbsp;&nbsp;&nbsp;&nbsp; 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因此你要求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于法不悖,应予支持。</p><p>&nbsp;&nbsp;&nbsp;&nbsp;&nbsp;但是共有财产的分割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一、自愿原则,有约定的从约定。二、公平公正原则,共有人对共有物产生做出贡献的大小,如果不能区分贡献的大小,原则上是均分。</p><p>&nbsp;&nbsp;&nbsp;&nbsp; 从你陈述看,你们并没有对共有的房屋如何分割达成约定,因此应当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来分割共有财产。你男朋友出首付款,你向银行还贷款。因此,应当根据你们出资金额的多少来决定双方对房屋享有权利的比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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