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690|回复: 9

新物权法草案规定车位车库应满足小区居民需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0-28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8:30</p><p>据新华社电 小区的车库和车位到底归谁所有?正在进行第六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规定,“应首先满足小区居民需要”。</p><p>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反复研究认为,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涉及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作为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应首先满足小区居民的需要。从目前多数地方商品房销售的实际做法看,对车位、车库的归属使用,有的是业主购买的,有的是开发商附赠的,有的是业主承租的,一般都有约定。</p><p>据此,目前的<span class="yqlink">
                </span>草案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8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们的购房合同中是没有约定的!</p><p>如果有约定,估计当初很多业主可能就会选择其他的楼盘,或者我们当时买的房子应该更便宜!</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28 12:44:24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30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新出台的政策当年买房肯定是不会出现在文本的,不过说实话,我门小区车库的配备比例在当时还是算高的,只不过是想法跟不上变化来的快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30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p>规定太过原则,其实哪个小区的车位都是满足小区居民的需要的,“应首先满足小区居民的需要。”可以针对那些把车位改作他用、或者把车位出售、出租给不是小区业主等行为。</p><p>对于“车位、车库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我理解这句话写在这里主要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而设置的,比如一些老的小区,房改房以后的小区等等。对一些新建小区车位、车库的归属应该是明确的。</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0-30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歪歪歪歪</i>在2006-10-30 8:33:00的发言:</b><br/><p>规定太过原则,其实哪个小区的车位都是满足小区居民的需要的,“应首先满足小区居民的需要。”可以针对那些把车位改作他用、或者把车位出售、出租给不是小区业主等行为。</p><p>对于“车位、车库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我理解这句话写在这里主要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而设置的,比如一些老的小区,房改房以后的小区等等。对一些新建小区车位、车库的归属应该是明确的。</p></div><p></p><p>有机会你去看看钱江新城----盛世钱塘的买房合同,那才是叫明确的.</p><p>从下半年起,杭州的不少新楼盘都对购房合同中的车位(地库)作了明确说明,有的干脆拆开卖,主楼以低价来吸引消费者.但现在房产专业人士仍对这种方法持怀疑态度,认为此方法会给今后遗留很多问题,</p><p>这说明了什么?</p><p>另外,雅苑过明年春节也有三年半了,称不上新小区了!</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30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看过钱江新城----盛世钱塘的买房合同,我觉得这里所谓的约定,不光市开发商与购房者的约定,更重要的是开发商取得开发权时跟政府的约定。那个合同里面是怎么说的不知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0-30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歪歪歪歪</i>在2006-10-30 12:21:00的发言:</b><br/>没有看过钱江新城----盛世钱塘的买房合同,我觉得这里所谓的约定,不光市开发商与购房者的约定,更重要的是开发商取得开发权时跟政府的约定。那个合同里面是怎么说的不知道。</div><p></p><p>呵呵,"开发权时跟政府的约定"对于今后车位的归属是没有那么细的,</p><p>.但过程其实很明确的,造价预算,规划审批,以至售楼价格等等~~~~~车位,绿化,跟主楼都是一起审批的.</p><p>当时停车矛盾不突出.甚至于业主自己对开发商卖车位也不敏感.所以政府也没有很细的关于地库的归属约定.</p><p>据说一开始雅苑极少数车位业主还有产权证的(仅是据说),后来因为各小区停车矛盾日异突出,被政府统一叫停了.</p><p>对此,市政府也有专门的文件,我一直找看到过原文,只听到过多种版本的说法,也说不清.呵呵</p><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30 12:49:03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30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权法草案迄今已经过六次审议,成为通过前审议最多的法案,不知何时能通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30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p>其实象歪歪这样已经花钱买车位的业主,起码杭州就有数万个,有的开发商(卖主)连公司都已经注销了.我想到时候政府不可能武断滴,肯定有相关的协调方案滴.</p><p>开发商取得开发权时与政府的约定,不外乎又是"谁开发谁受益".关于"受益"也不是无限制滴.开发商租是"受益",卖也是"受益".我们知道买卖成交以后,产权就归属于买方了,但是小区的公共设施包括人防设施明显不可能属于私(个)人.</p><p>这种"受益"要不得!</p><p></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2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部很好的宪法,那里面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临平新城
丰收湖天街
海潮望月城
黄山风景
丹枫四季
临平城区
闻堰综合体
桂冠东方验房
缤纷城
临平老宅
京东Mall
江荣府
“金手指”
产业孵化基地
空中花园
河滨之城
临平未来农场
江河汇
未科航拍
临平公园
招商花园城
金沙湖晚霞
桂冠东方
花园城
火车西站
喜悦和
艺创综合体
味美浙江活动
钱江新城二期
馥香园鸟瞰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钱塘高铁站
未科中轴线
临平新城
钱江世纪城
万科大溪谷西
和平广场概念
良渚城建
临平二环
大马弄
南苑街道
临平
杭州大厦
奥体
杭州天际线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4-11-17 08:31 , Processed in 0.056260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