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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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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居民甲 于 2011-1-3 14:24 编辑

在电梯里和一楼大厅里看见张贴在墙上的控诉文。

附19楼网站帖子链接。

http://www.19lou.com/forum-269-thread-34152834-1-1.html

19楼的帖子估计是邹先生家属发布的,对于完全不了解事件前因后果的我来说,这只能说是一家之言,细看19楼帖子后面的跟帖,有人简述了不同版本的事件经过,真相究竟怎样?期待更多亲历者的讲述。

祝邹先生早日康复,盼正义得到伸张。


原文:

小邹,一个三岁小男孩的父亲,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如果不是因为野风物业工作人员的野蛮行径,他的生活还会与以前一样幸福而温馨。但现在,他却躺在病床上,只能打点滴来维持生命,他的家人每日只能以泪洗面,公司业务也陷入停顿;而行凶者刘卫东却依然逍遥法外,过着快活的日子,行凶者刘卫东的小店也依然正常营业。

12月28日,这个阳光灿烂的冬日,对于小邹一家来说是那么暗淡。中午11时50分左右,与往常一样,从公司回家的小邹,一家三口由西往东行走在现代名苑小区路上往家里赶,小邹的妻子与三岁的儿子朝东行走,小邹则面对着他们退着走,边走边与儿子开心地踢着足球。在距离八幢小店门口两三米处,小邹蹲下捡球,此时,伺机已久的野风物业人员刘卫东,一言未发,冲上来朝着小邹头部就是重重一拳,小邹背对行凶者刘卫东,又是蹲在地上的,猝不及防地挨了重重一拳,还未来得及站起来,行凶者刘卫东又从身边操起小铁凳(铁凳是刘卫东事先放置的),朝小邹头部又狠狠砸了七八下,小邹这时已根本站不起来,等他挣扎着站起身时,已经满脸是血。这血腥的一幕就在小邹的妻子和他年仅三岁的儿子眼前发生,小邹的妻子除了紧紧抱住儿子,已浑身无力。

而直到此时,距事发地点仅十来米的保安岗亭里的物业人员及保安才前来“阻止”。他们上来不是拉开行凶者,而是抓住了满脸是血的小邹,而对在人群中的行凶者刘卫东不但没有去制止,甚至连其行凶的小铁凳也没有拿下。本来已经被打得昏昏沉沉的小邹又被几个保安“扶住”,而行凶者刘卫东乘机又冲上来,用小铁凳对着小邹的头部继续狠砸,小邹当即便被打晕倒在地。

下手如此之狠毒,保安如此之偏袒,行凶者刘卫东与小邹是否有着什么深仇大恨呢,而保安又为什么与行凶者刘卫东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呢。早先发生的事情其实很简单。

行凶者刘卫东,系野风物业公司技术人员,主要负责小区监控、门禁、停车卡系统维护工作,同时在小区内也开了一家小店,行凶的地点就在他小店门口。

小邹是小区的住户,在野风物业包了一年的停车卡,办卡时还另付了40元工本费,物业保证义务维护的,前段时间停车卡无故不能正常刷卡了,致使每次外面进小区停车都很麻烦,但还有三个月才到期。11月23日11时左右,小邹去小店找刘卫东要求把停车卡修一下,当时刘卫东不在,刘卫东老婆在场,对方不肯给办,说要拿发票,要物业打证明。小邹也耐心地请求对方先办个一两天应急,待过两天有时间再去物业处拿到证明再做剩余的,也说明了包年未到期,可以从电脑里查出来的。但对方一直不肯,态度也很强硬,当即两人有点争执,在争执时,刘卫东老婆张嘴骂人:你这狗娘养的…..听到对方如此辱骂,小邹也气得用手指着她说:你再说一遍!随后对方也没说啥,小邹想想对方就一女的,没必要与她计较,就回家了。

之后,为使停车卡能正常使用,小邹又直接找了物业杨主任。过了一两天,小邹在杨主任答应的时间内去取卡,但杨主任却说刘卫东不给做,不过杨主任也说会让他做好的,好了再通知小邹去拿,之后过了四五天,卡才弄好,小邹也是去保安处直接拿回了卡。小小的一张停车卡,花了十多天,费了好一番周折,至此才算办妥。而与刘卫东及其家人,也没有再有任何接触,让人没有想到的是,那么一个小小的口角,竟会让刘卫东心生恶意,下此毒手。

事发时,行凶者刘卫东特意选择在其店门口行凶,因为他知道小邹每天都要往那里经过,他更清楚的是此处是监控盲区,因为小区监控的技术维护就是他做的;同时,行凶者刘卫东还在店门口的绿化带上事先放置了铁凳,以便行凶时顺手拎起就砸。掌握小邹的行走路线,设置凶器,选择监控盲区,所有的一切都证明行凶者刘卫东是蓄意行凶,有备而来。

残忍的是,行凶者刘卫东做这一切竟然是当着小邹妻儿的面,就在小邹年仅三岁儿子的眼前将他的父亲打得浑身是血,不省人事。行凶者刘卫东在残忍地下毒手的时候是否也想过他自己也是一个两岁女孩的父亲。

事发后,小邹被送到省人民医院紧急救治,一度陷入深度昏迷,至今仍无法进食,只能靠打点滴。而行凶者刘卫东依然逍遥法外,只是被叫到派出所作了个笔录就被放回来了,刘卫东老婆在事发后仍然照常开门营业,更没有对受害者有一句歉意的话。当小邹的亲属气愤地前去小店质问打人者老婆何以如此灭绝人性,如此品格低劣又如何在小区里面开店时,她竟若无其事的抖抖腿说:我开店关你们屁事…

简直太猖狂了!

那么,她和他,又为什么如此猖狂,在痛下毒手后还能这样坦然。我们不禁要问,承担小区管理的物业公司何在呢?你们有什么作为呢?更何况行凶者刘卫东还是负责小区监控、门禁、停车卡系统维护的工作人员。

事发至今,野风物业对此事未做任何回应,而且在小邹亲属前去讨说法时,对方负责人竟声称此事与他们物业公司无任何关系!如此迫不及待的推卸责任,倒使我们想要问问野风物业:

1、作为已经交纳停车费和停车卡工本费的小区住户,停车卡无故不能使用,物业是否有义务维护?

2、作为小区监控、门禁、停车系统维护的工作人员,行凶者刘卫东是否是你们野风物业技术维护人员,野风物业公司是否有管理好下面员工的义务?

3、事发时,岗亭保安为何在行凶者刘卫东疯狂行凶那么久才赶过来,而岗亭距事发地只有十来米远,并且视野开阔,与事发地之间毫无遮拦;

4、保安前来阻止,为何不去控制疯狂行凶的刘卫东,反而抓住已经满脸是血的小邹,让行凶者刘卫东得以冲上来继续殴打小邹,直至昏迷才罢休?

5、事发后,物业为何还能继续让行凶者刘卫东老婆照常开店营业?

事发后,此事现已移交现代城社区民警季建华警官处理,但在调取小区监控时,发现事发地点是监控盲区,(试想行凶者刘卫东本身就是维护监控的,他最清楚哪些地方是监控盲区)。但监控也不是全无所获,从事发后的监控来看,在小邹已被打晕在地等待救护车之际,监控探头转过来拍到了围观的人群,基本上都是小区8幢住户,这些住户都是当时直接的目击证人。可惜的是,警方却声称此视频未拍到事发过程,所以根本没调走。我们都很清楚,社区民警与物业与小区监控维护人员之间的交往很多,彼此之间关系熟络是很正常的。我们也很想相信,民警是会以事实为依据的,不会因为与行凶者刘卫东打交道更多而导致偏袒。但我们也很纳闷,为何警方却连如此重要的办案线索都不调走,因为很显然这些围观群众的证言是很重要的,相信办案人员或文晖派出所会给出一个合理解释!

事发至今已有四五天,行凶者逍遥法外,不知去向,行凶者家人若无其事,照常开店;野风物业没有一个慰问的电话,而是忙不迭地撇清责任;在询问警方此事要处理多久,何时对当事人做笔录,一直都回复在调查取证,会安排的,估计要一个多月,一个月后即是春节,这个春节,让小邹一家如何度过?

警方都是如此办案效率?物业都是这样为业主服务的?如此凶残之徒,又何以能继续在小区开店,继续为业主服务?以后小区的业主要办个卡,修个门卡是否都得小心翼翼陪着小心去请求这个刘卫东或其家人?在小区里走个路,还得防备着有人暴打你一顿吗?你有困难求助于物业保安时,还得担心他们和行凶者是一伙的吗?这样的小区,业主哪来安全感可言?

安居乐业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当惨剧发生,我们要的只是公正,正义得以张扬,行凶者必须被严惩。我们也相信警方会秉公办事,对行凶者绝不姑息,相信小区里很多群众的眼睛也都在关注此事的进展,不惩凶犯,不足以平众怒!

在此,也恳请当时一些目击证人能联系小邹的亲属,特别是看清整个过程,或看清刚发生时情况的邻居,希望你们能帮帮我,有拍当时照片的,可以发短信给小邹的亲属,重谢!

插一句:事发前,不足三周岁的孩子正开心地与父亲对踢着球,突然亲眼目睹这一惨剧,眼睁睁地看自己的父亲被暴打至浑身是血、昏迷不醒,这血腥的幕会对他今后的成长造成怎样的影响,我们还不得而知。仅仅在这几天,孩子经常会在半夜里被噩梦惊醒哭叫:不要打我爸爸…。在事发后第二天早上,小孩子突然对隔壁奶奶说了一句:我长大后把他们全家都杀掉!这句话,让所有人都很震惊,我们不知道多大的惊吓,多大的愤怒,多大的仇恨会让一个才二周岁的孩子说出“杀人”这样的字眼。听了邻居的描述,很心疼,很心疼,希望他能尽快忘记这一切,希望这件事不要在他成长中留下阴影!


痛恨!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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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有点猛。

如果事情属实,且没有合理处理的话,老天都会出手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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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4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别人咬你,难道你是没有牙齿的?别人打你,难道他是钢铁侠?他让你痛,你就要让他更痛,相信法律?我劝你不如相信流氓!现在外面这种人多的是,只是你不知道怎么找罢了,就算找不到,你咬都要咬他几口,难道你还想用电脑把他电死?还是想用口水把他淹死?我崇尚以暴制暴,在这样一个社会里,除了暴力基本上你没什么权力,也没什么能力,去维护自己,维护你的家人,你流泪别人不怕,你流血看他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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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4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在19楼看到B版本的说法
对于这个事情不了解
A有A的说法 B有B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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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4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是两个人都有问题,假设业主错在先(仅仅假设),那么也是互殴;
互殴一般不讲究什么起因,所以19楼的一些口水实际都不重要。。。。。看结果,似乎物业人员要承担的责任更大!
按理,物业人员被警方滞留(再取保候审)是最起码的。。。。不过事情过去好几天,中间又发生了什么就不清楚了。
事实还是存在,从职业素养说物业欠缺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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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4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名苑业委会能够对物业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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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4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两边的文章。都在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说。都有不太符合逻辑的地方。不过闹架闹大了,伤了人,总要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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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5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十九楼 于 2011-1-5 21:17 编辑

问个问题,这个事件涉及的人员好像不是物业人员吧?
09年业委会清点小区内各种物业用房的时候,清点到这家店面,
刘应该是现代名苑开发阶段门禁系统供应商在杭招聘维护人员,
后来转入后期维护后,从原门禁系统供应商,
如果我没记错,他现在应该是杭州一家门禁厂商挂职的,
这家店面当时是以比较低的价格租给他,抵扣对原门禁系统的维护费。

如果以上内容和事实有出入,请不辞指正。

对于这个事件,业委会的态度首先是按照公权机关-派出所的判定为基准,
该承担刑事责任就承担刑事责任,该承担民事责任就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作为小区商业性质租户,在其所租场地发生治安事件,
物业有责任根据具体情况作出:
1 警告
2 租期届满后不再续租,或视情况提前结束租赁关系
3 其它合乎情理,合法合规的手段
业委会有责任对此事件关注并督促物业作出合乎全体业主利益的决定。

顺便表示一下歉意,因为这些天业委会在忙着围栏的事情,对这件事情关注不够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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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6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下十九楼和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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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6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下十九楼和业委会
西瓜1881 发表于 2011-1-6 13:49
:emo84_ :emo84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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