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如果一个强制性的制度可以变成结合某种谋求利益的工具,如果制度的执行中只剩下公开而失去了公平与公正,如果制度成了可以预先设置合法陷阱并肆意对老百姓进行掠夺的保护伞,那么这个制度存在的意义就仅剩下公开的欺骗了。<br/>“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事本不应在今天的建立和谐社会的大局下出现。“官不逼、民不得反”的传统本来在保持着社会的稳定。<br/> 关键的问题在于一旦掌握着制定政策的权力,同时掌握着灵活运用政策的权力,完全可以给不合法的交易披上合法的外衣。用合法的政策加上不合理的条件使交易变成公开但不公正、不公平,让权力与制度服务于私利。让公开的交易与非公开的交易同样失去了公正与公平,变得比私下交易更肮脏、更有危害性。明目张胆的将权力变成为替某一利益方掠夺手段,是否更为可怕?制度是否变味而成为了合法的保护某些人或某些利益集团谋求私利的手段? </p><p> <font color="#ff3300">以上观点并非指YWH存在上述问题,但在信息不完全对称的情况下,执行者还是可以充分的利用手中的权力,让制度在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寻租利益作怪下,发挥其特有的且神奇的妙用。提请YWH能加以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注重过程的监督。<br/></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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