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ont face="隶书" size="4">今天收到邮寄<选票>,看后既无奈又悲哀</font></p><p><font face="隶书" size="4">不在云顶,但有几个问题想问几句,麻烦主事的或者了解情况的邻居能隔山喊话.谢绝恐吓,谩骂.</font></p><p><font face="隶书" size="4">1.内封有关为待聘公司作宣传的内容,业主委员会有没有核实,有没有对振邦考察的备案资料,如果有,是否能告诉业主们,我们自己的考察结果和考察评价.</font></p><p><font face="隶书" size="4">2.从<招标介绍>的过程看,从五月二十六日决定振邦进入议标开始,到七月十五日共计49天,这漫长的49天里似乎业主委员会明知待聘企业只有一家会影响招聘质量,却没有再找其它公司的进一步动作,是努力了没找到,还是根本没有去找.为什么,是与将合同起草的工作交给振邦的一样理由吗?"鉴于业委会成员均为兼职."如果不是,原因何在?</font></p><p><font face="隶书" size="4">3."合同要点中所列条件对待聘公司少有约束.留下的伏笔太多:这就是业主委员会"呕心沥血"几十天,集集体智慧于一身,业主赖以保护自己血汗利益的经典之作吗?<br/>置顶的是"两年内达到杭州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标准,三年内获得此称号,"这是很令人振奋的口号,也是很能让来自农村的大妈们津津乐道的话题.但是后面的一句话让人从头顶凉到脚底----"如没有达到此要求,属非乙方原因,须经甲乙双方确认可免除责任."也就是说还有退路.不是硬指标,根据目前所爆露的问题,实现这一免责不是一件难事.只需里外配合.<br/>合同的谈判是双方维护自身权益的较量,哪有给对方留有不履行义务的免责条款.既然振邦承接云顶项目,他就要对承诺的指标有充分的准备,需要什么条件,可能出现什么问题,有什么解决之道,这是在承诺之前就要充分考虑到的.否则,没把握就不要答应,兑现不了,承担责任理所当然,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只有<不可抗力>,就是天灾人祸.爹死娘嫁人都不算.这种明显赖帐的企图,为什么列在合同条款上,.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是振邦事前考虑不周,与我们何干,为什么要放水!<br/>4.再看,"按附件三的要求,在各责任方资金到位或相关责任方作出明确承诺的情况下,由乙方视具体情况先行垫资,按附件三的要求对小区进行整改.我没有看到附件三,但从合同措词看,振邦是处心积虑,精心谋划,对自己保护严密.他们对小区整改的前提是:相关责任方作出明确承诺的情况下,还要视具体情况.可见老谋深算.不知道需要我们给出什么承诺.<br/>5.力争解决水景,力争三年省优,说穿了就是你别指望有实现的可能,谁见过在合同中出现"力争"这种"合同语言".能兑现就写进合同,不能兑现就不要写,否则就是哗众取宠的宣传噱头,合同不是官本位的述职报告,更不是小学生欺骗父母的决心书,它体现的是严谨和责任.<br/>要点中根本看不到任何对小区有保障的承诺,着力宣传的只是买"俩电瓶车,""一辆面包车,"要求建立个门诊所",还有一个老人电话关怀活动.仅此而矣..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合同要件吗?这就是我们赖以保护两千户业主权益的合同条款吗,这就是集云顶精英的智慧用将近一百二十天交给业主们的答卷吗?<br/>云顶怎么了,我真的为你痛澈心肺!</font></p><p><font face="隶书" size="4"></font></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