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hzg0421</i>在2007-9-23 12:41:00的发言:</b><br/><p>齐云老师啊,这房可是您花了血汗钱买的,是您和其他YZ们让老李因此赚了个盆满钵满.若他还有点良心,能兑现最初的一些承诺,大家说句"谢谢"的客气话倒也未尝不可.遗憾的是,老李为利而放弃了声誉,辜负了大家.宁可花钱在<春花秋实>胡吹,甚至为6.28强行交房翻案,也不愿花钱整改,对这样的J商,在他未拿出实际行动前,偶是决不会谢他的!</p><p>如有得罪,请多多包涵!</p><p></p></div><p>小马哥,您没有得罪我啊,我一直很赞同您的说法.</p><p>我只是实事求是承认客观事实,该认可的我认可,该谴责的我谴责,是非功过合理评说.</p><p>该尽责处,责任人他必须尽责,该兑现处他就该兑现,现在3.15保证我们的权益,连买个家电都有三保,,我们买的是花了一辈子的积蓄买了我们养老想安享晚年的家,合同是我们的法律保障,他怎可视法律不顾.两千多本合同是我们的依据和法律武器,还存在的问题是事实根据,当初未检查竟然就能通过,现在许多存在问题,事实,就是最好的明证,不仅证明他工程不能过关,还能反证他未过关的工程怎么就能拿到"通过的"资格.我们用事实说话,让他依法兑现,我们用法律说话,寻求我们的法律公正.</p><p>相信他是有良心的人,他就会重视小老百姓的血汗钱,看到小老百姓攒点钱买房不易,他是正直人,就会兑现合同承诺,他是有责任的人,就会为我们解决好该解决的遗留问题.</p><p>就我们自己来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呼吁是为了聚人心,人心齐就不怕事不成.</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23 15:44:2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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