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xzaa

应部分朋友要求,那个事情就此打住,此贴作废。和气最重要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2-8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事体 发表于 2012-2-8 12:19
要么去人肉下

呵呵,观事态的进展,再决定有无必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8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楼主,讲的客观实在,句句在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8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津讲究证据,骂人有证据吗?围观的业主有人说没有骂,是是非非说得清吗?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群殴.伤害他人身体.物业主任换了之后,出现三次打人事件.这些才是事实.在换主任之前,为什么一次都没有出现过.什么原因,物业要好好的反思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8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超超3 发表于 2012-2-8 11:15
赢了是这口气,要是这此罢手,还怎么在新州混,还怎么面对这群狼.相信法庭对于违规违法,那个重那个轻还是会判断 ...

很多时候,打与被打就是所谓的一口气。以你这个态度,以后打斗还是少不了的。
这件事,说简单了去,就是血性方刚的小保安因为被骂急了,要争一口气,才出手打人,放在很多人身上,估计都会这样做的,但他忘记了自己的保安身份,这就是他的不对。
既然双方都受伤,说明双方都动手了,也就没人有资格站在道德的高点去指责对方。
真不知道如果是一个保安被几个业主打了,那些义愤填膺的所谓见证人还会不会跳出来替他们声张正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8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超超3 发表于 2012-2-8 12:54
法津讲究证据,骂人有证据吗?围观的业主有人说没有骂,是是非非说得清吗?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群殴.伤害他人 ...

还法律?先把道德观念树树正再来谈:emo193_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8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我心飞翔着 于 2012-2-8 13:19 编辑

XZAA大姐说得对,物业和业主本来就应该和睦相处。
有了他们辛勤的付出,才会有良好的生活环境。
他们的工作或许有对有错,这都可以提出来改进。
但是如果业主都鼻孔朝天,不把物业放在眼里,不学会尊重,不学会包容,
天天唾沫横飞地去骂他们,还一个劲地要他们尽心尽责地为我们服务,换成你,可行吗?
这一点啊,我觉得小孩子都做得比有的大人好,每天见了保安,就叫“叔叔好”,保安还经常逗逗小孩子玩,这就是和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8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要事体 于 2012-2-8 13:31 编辑

楼主不错,为小区做了不少实事。。。

BS那几个家伙,还说人家是托或物业或保安,乱都乱死了,还说自己是读过书的,晕死。。。

班门弄斧,想用网络媒体维护自己,结果适得其反,这是在给新州抹黑、给公务人员抹黑,所以会惹众怒。。。


最好的办法就是和解。。。。另外当事四个保安不能在新州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8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法规定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8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法规定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8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凤凰网"在网络上被冠名为"野鸡网",传说野鸡窩里养了一群呜啼"要民主一人一票.要西式普世价值.要多党制轮流执政"的民主斗鸡。斗鸡们如看了《我和你说》,就会啼叹:屁眼小的米粒吃不饱,斗公务员纯属小儿科,盯着大碗里的,斗的是共和国江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9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凤凰网”的上面的东西也是人能看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9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尽管有的业主素质不怎么高、做得不怎么好,三令五申不能在小区放鞭炮,可还是有人在阳台上对着窗外放烟花。尽管有的业主还是没有吸取教训,还在对物业出言不逊,辱骂保安。尽管有的保安素质也不怎么高,也不能保证以来再来的保安就一定素质高。但是我们可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至少我们可以不在小区里随地扔垃圾,不让你的小狗小猫随地拉便便。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你对人家好,才有资格让人家对你好。你在做,天在看,良心在看,还有我们的孩子在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9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xzaa 发表于 2012-2-8 10:41
回复 potato 的帖子

谢,领导批示!真的想被登几句,让市民朋友们知道我们新州绝大多数居民还是好的,只有 ...

你觉得自己文笔很好吗,身份都露陷了,还是这里搬弄是非,该收手啦,凡事都得有个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2-9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古扇 的帖子

身份泄露又如何,我还担心你到我家来吗,一和你们部分人站在观点对立面那就说是物业的保安队的,这种伎俩从装修开始到现在我就遇到国三四次了。说的每一句话都可以负责任,我向来觉得实名制网络最好不过了,让发言的人无所遁形,每句话都说之前都好好想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9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xzaa 发表于 2012-2-9 10:12
回复 古扇 的帖子

身份泄露又如何,我还担心你到我家来吗,一和你们部分人站在观点对立面那就说是物业的保 ...

大姐,我觉得您该闭嘴了,你如果对此有想法大可去找相关部门援助,我们这里需要和平,请别再挑畔是非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2-9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zaa 于 2012-2-9 10:27 编辑

回复 卡卡妹 的帖子

这位“新”朋友,你的建议我听到了。我会参考的。把那个电梯信号问题再去争取争取才是我该尽一份绵薄之力的,别人家的事儿别人家去处理吧,这个信号的事儿,可事关每个入住的,尤其是家里有老人的业主的,电梯里的危险前几天绿洲花园的教训可是很惨痛的。加上,我们这个物业电梯到期了一个多月了,还没去检修,这个信号么又没,到时候真经不起出事的。我对面那幢都是老人,真的经不起出事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9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9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大姐您说的非常在理,  人就该个个平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玖樟台
玉湖公园
临平新城
丰收湖天街
海潮望月城
黄山风景
丹枫四季
临平城区
闻堰综合体
桂冠东方验房
缤纷城
临平老宅
京东Mall
江荣府
“金手指”
产业孵化基地
空中花园
河滨之城
临平未来农场
江河汇
未科航拍
临平公园
招商花园城
金沙湖晚霞
桂冠东方
花园城
火车西站
喜悦和
艺创综合体
味美浙江活动
钱江新城二期
馥香园鸟瞰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钱塘高铁站
未科中轴线
临平新城
钱江世纪城
万科大溪谷西
和平广场概念
良渚城建
临平二环
大马弄
南苑街道
临平
杭州大厦
奥体
杭州天际线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4-11-28 03:36 , Processed in 0.065883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