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议信 22幢的全体业主严重抗议在楼下4004商铺开非法餐饮店(沙县小吃),请业委会、街道办、工商部门、环保部门、城管部门主持公道。 楼下4004商铺开餐饮店(沙县小吃)的危害: 一、
每天最少12小时以上的油烟污染!!! 二、
每天24小时的火灾隐患!!! 三、
有一家非法餐饮店开起来,就会有10家、20家非法餐饮店开起来,我们国信嘉园在不久的将来就会笼罩在一片恐怖的油烟和定时炸弹之中!!! 法律依据如下: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2005]19号
颁布时间:2005-12-9发文单位: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四、下列服务项目属《办法》第六条规定禁止新设的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污染、振动污染服务项目: (一)产生油烟、恶臭的服务项目,是指餐饮服务业中的正餐服务、快餐服务和其他餐饮服务,以及机动车辆维修、保养、清洗和五金修配加工等服务业中其他项下的喷绘刻字; 六、《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距居民住宅楼、医院、学校、疗养院、党政机关等建筑物集中区域15米距离,按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振动的服务项目所在建筑物的规划红线距上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水平直线距离计算,该距离可以规划图纸或者现场实测为准。 八、在《办法》第七条规定的15米范围内新设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振动服务项目的,建设单位(含个人,下同)应当按照《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履行公众调查程序,征求服务项目所在地周边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实施公众调查。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服务项目的性质、规模、污染状况和周边敏感建筑物的状况,确定该服务项目公众调查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并对调查结果负责。对公众意见分歧较大的服务项目,实施环境影响评价许可的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举行听证会,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建设单位未履行公众调查程序,或者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许可手续时未附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说明的,环境保护部门不得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网址:http://www.chinaacc.com/new/63/74/117/2006/1/li06780272914160024540-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