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2010〕45号
江干区教育局二○一○年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及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各中小学: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2010年杭州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意见》(杭教初〔2010〕8号)要求,现将我区2010年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及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原则
2010年,杭州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继续实行公办初中招生按小学相对就近划片分配入学,民办初中由学生、家长自主选择报名,学校录取的办法,确保每个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入初中就读。
二、我区公办初中入学分配办法
1、我区公办初中招生继续实行按衔接小学相对就近划片分配入学的办法进行。以一所中学为招生单位,其周围的一所或几所衔接小学为分配单位。当衔接小学的毕业生总数超过该中学招生计划时,则按照小学毕业生的户籍情况(根据毕业生学户籍调查表表别及户籍本、房产证等材料),按下列顺序先后分配入学。
(1)学生与父母同户、同住,常住户口在就读小学学区者(表一)。
(2)学生自出生日起寄养(常住)学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户口同在该小学学区者(表二)。
(3)学生有本市常住户口,但不属于上述两类者(表三)。
(4)学生无本市常住户口,小学在杭借读者(表四)。
2、根据小学毕业班学生一般不转学的学籍管理规定及转学的其他实际情况,小学毕业生于2008年1月1日后因搬家迁户要求调整进入现住房附近初中就读的,现住房在本区的根据户籍本、房产证等材料及该初中学校学额情况由我局统筹安排。现住房在外区的由我局移交相关区教育局分配入学(表五)。非因搬家或其他特殊原因,于2008年1月1日后单独迁户的按原户籍分配。
3、凡有本市户籍,在我区民办学校接受完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要求回户口所在地就读公办初中的,户籍所在地在我区的根据户籍本、房产证等材料酌情相对就近分配入学。户籍所在地在外区的由我局移交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分配入学(表六)。
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本为依据;学籍情况以毕业小学学籍管理档案为依据;居住情况以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单位(人)的产权证(房卡)为依据。
4、凡有本区户籍,在外地接受完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凭户籍本、房产证、义务教育卡等材料于4月17日前到我局基础教育科报名,并填写学户籍调查表,可以参加民办初中报名派位和公办初中升学分配。
5、驻我区部队师职首长子女、驻我区城郊团级部队担任正团职领导职务首长子女(每单位一名)、空军部队飞行员子女,经申请核准后可适当照顾分配就读。教工子女经申请可进入家长工作学校就读。
三、民办初中报名及招生办法
民办初中由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报名(凭学户籍调查表之民办初中报名表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学校,继续采用电脑派位的方法录取。民办初中招生录取在公办初中招生之前完成,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仍可参加公办初中分配。
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63号),非杭州市区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凭家庭户籍本原件、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在我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或暂住证)、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父母与用人单位已签定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父母本人的工商执照并交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义务教育卡等借读材料,可到暂住地所在服务区(服务区范围与学区相同)初中进行登记。由于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政策的调整,学校视学额情况原则上接收本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各小学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组内各成员责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工作意见”,吃透政策、明确要求。
2、各小学要召开好毕业生家长会,向家长做详细的政策宣传和解读(包括今后初中毕业的相关升学政策),耐心解答家长的疑问,使家长获得政策知情权。
3、各小学要严格按照工作日程,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应的工作。对学户籍调查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要进一步认真核实,须协调的根据时间要求及时报我局基础教育科。
4、各中学对分配入学的学生不得拒收,对分配入学而未报到的学生要及时调查、取证,明确去向并报基础教育科。对按服务区申请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不得组织入学考试,并严格执行相关收费政策。
5、各衔接中小学要加强联系,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毕业生分配和招生工作。各校要加强和基础教育科的联系,及时沟通毕业和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努力确保工作的顺利衔接。
6、在毕业生分配和招生工作中,如有违反招生纪律、收费政策,影响招生秩序的,将根据情况和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有关当事人责任。
附件:1、江干区2010年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及初中招生工作日程
2、江干区2010年初中招生参考计划
二○一○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基础教育
招生分配
意见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0年4月1日印发
附件1:
江干区2010年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及初中招生工作日程
序号 | | | |
| | 召开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工作会议,下发区小学毕业生分配及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布置有关工作 | |
| | 召开小学毕业生家长会,核实本校毕业生学户籍(表别),录入电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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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跨区搬家迁户、民办小学毕业转公办初中学生分配协调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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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办初中接受非杭州市区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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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报分配入学而未报到的学生及接收服务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名单 | |
附件2:江干区2010年初中招生参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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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南肖埠小学、茅以升实验学校、景华小学、浙大华家池小学 |
| | | 采荷一小教育集团采荷校区(一、二表学生)、采荷二小教育集团采荷二小(一、二表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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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四季青小学、滨江一小、采荷一小教育集团采荷校区(三、四表学生)、采荷二小教育集团采荷二小(三、四表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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