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左岸业委会 于 2012-7-21 00:31 编辑
公 告
左岸花园小区全体业主: 拱墅区左岸花园第二届业委会受业主大会的委托,已于2012年7月5日依法与杭州振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左岸花园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同益公司物业服务同时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2年7月6日和9日左岸花园第二届业委会分别向同益公司和振杰公司发出了《关于办理左岸花园小区物业管理项目交接事宜的函》(已公示)。 二、2012年7月15日杭州振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函中要求部分进驻左岸花园小区,开始履行物业服务工作。 三、2012年7月17日,在永庆路社区指导下,召开了左岸业委会、振杰公司、同益公司三方交接协调会议,会议达成以下共识: ①、同益公司同意从2012年7月17日起全面移交左岸花园小区的游泳池设施设备;车辆管理系统;电梯、水、电、监控、消防、安防等系统;绿化、保洁;物业办公用房及其他办公建配套用房等硬件设施设备等; ②、2012年7月18日至7月31日移交业主资料、各项收费台账及外协单位合作协议(合同)、左岸小区所有公共产权收益及各类设施设备资料台账等。 四、关于同益公司物业费收取: ①、按同益公司服务情况,缴纳至2012年6月30日; ②、经协商振杰公司同意同益公司物业费收取至7月31日; ③、振杰公司8月1日起收取物业服务费。8月1日前,左岸小区所有公共能耗费及一切外包项目所涉费用由同益公司全额支付。请全体业主按时交清物业服务费,履行义务。 左岸花园小区物业管理项目交接工作正在按照《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办理左岸花园小区物业管理项目交接事宜的函》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全面交接,请左岸花园广大业主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拱墅区左岸花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浙江同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振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9日
抄报:永庆路社区,拱墅区建设局物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