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城一期业主的公开信
旺角城一期全体业主: 目前政府相关部门(具体哪个主管部门到目前我们也并未被明确告之)决定在我旺角城一期和二期中间建造属于“彩虹大道”一部分的工人路-市心路A标段地下隧道工程,此隧道工程位于一期小区北面马路之下,规划在紧靠小区9#,10#,11#三幢高层住宅地下约14米处,开挖一条宽度达30米,双向6车道的未来作为主行车道的地下隧道,并且隧道将紧贴三幢高层住宅,最令全体制业主感到恐惧和不安的是,隧道距离三幢高层建筑外墙仅有4米左右。如此不合常理,不符合规范,将会给小区业主带来巨大安全隐患和生活环境极大破坏的设计和规划,竟被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未征求涉及切身利益的全体小区业主的意见下,一意孤行,强行实施。自2011年上半年起,为了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合理的切身利益,我们曾组织业主代表通过正常的途径,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反映和汇报,但时至今日,非但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反而在某些单位和部门的组织下,不顾小区上千名业主的强烈呼吁和抵制,竟于2012年7月31日开始强行施工,准备开建此条如同埋在千名业主住宅下面的定时炸弹般的隧道工程。 在房价如此之高的今天,旺角城小区业主们花费巨资,甚至许多小老百姓几乎倾其一生积蓄,从顺发恒业购入其宣称的萧山首个所谓拥有良好地段和环境、无可复制的所谓“旺宅豪门”的旺角城一期住宅,未曾想,还未入住或刚刚入住,由于此条“彩虹隧道”的修建,让众多业主的安居乐业的美梦成空,正在经历“豪宅”变危房,花园变工地的遭遇。一旦此条隧道建成使用,非但小区宁静舒适的环境将永不再有,甚至可能连业主们未来的生命和生活安全都难以保障。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一再强调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的今天,给小区居民带来如此重大安全隐患和不良环境影响,遭到全体小区业主强烈反对和抵制的建设工程,何谈合理?何谈利民?又何谈利国? 作为旺角城小区的业主,首先要强调和表明的是,我们拥护党,拥护政府,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我们更不会反对真正为老百姓造福的民生工程。但是,面对某些部门和单位不管不顾群众利益,不合理,不合规,不能顺应民心,甚至置百姓安全和生死于脑后的工程和行为,无论我们的力量如何的卑微和弱小,我们都要团结起来,坚决奋起反抗和抵制,正如这条修建在我们脚下的“彩虹隧道”。对于此条即将开建的隧道,我们想试问相关主要单位和部门: 第一、你们开挖距离小区一期建筑如此之近,工程量如此之大的地下隧道,是否遵守了国家法律和地方政策法规中对于隧道工程设计建设和居民住宅,尤其隧道和高层住宅之间的设计安全规范?如果有,请将相关的适用法律法规条款公示与众!如果没有,请问你们又是凭的哪一条哪一款决定来建造此条隧道? 第二、任何工程项目的开工建设,尤其是对周边环境和居民影响巨大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而每份环评报告,均需有环境影响直接利益主体(在这里也就是小区的业主)的征求意见表,并且需得到一定比例代表的签字同意。我们想请问,你们是否有关于建造此隧道的环评报告确认书?如果有,请拿出来公示给小区的业主,同时,让我们看到里面相关代表的签字意见表! 第三、除了环评报告,请向全体业主出具你们建设工程安全评价报告以及其他包括规划书在内的所有相关的开工建设所必须具备的许可证书。 第四、纵然上述手续齐全,我们想请问,在距离高层住宅如此之近(仅有4米)的地下开挖14米深,30米宽的隧道,并且作为未来城市交通的主干道使用,有谁能够真正保证住宅未来的安全?又有谁能够为若干年后可能发生的建筑的沉降、开裂、倾斜,甚至某天的轰然倒塌造成的生命和财产的损失真正承担责任?而健康和生命的代价,又岂是某个单位,部门甚至是政府靠一张小小的承诺函能够承受得起的?在我们的身边,已经发生过多少次以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惨痛教训,而哪一次事故的发生,不是在相关单位和部门信誓旦旦的确保安全的口号下发生的?因为开挖隧道和地基导致的“楼歪歪”,“楼倒倒”的事故难道还不足以引起你们的重视?生命不能承受假设的安全,更非一纸承诺之轻! 第五、纵然你们聘请了所谓的专家对安全进行了评估,我们想请问,有哪个专家能够100%的保证住宅的安全?就算有,我们也需要看到他们白纸黑字的安全评估报告。即使有这份报告,我们也完全有理由提出让小区业主自行聘请独立第三方评估和检测机构重新进行安全评估! 第六、退一万步讲,假设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注意,仅仅是假设!!!),那么我们想请问,30米宽的作为城市主干道的隧道,随着未来车辆的增多,甚至有可能会有重载货运车辆行驶的主干道,由此给小区业主带来的永久的震动、噪声、尾气环境污染和恶化,甚至有可能发生的隧道车祸隐患,你们如何解决?没有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又如何能够保障这么多业主的未来健康? 第七、我们不是专家,但出于一个普通老百姓的眼光,我们看到小区前面有萧绍路,二期后面有杭棉路,与此“彩虹大道”均相距不过百米,我们不明白,为何不能利用现有道路,或者在现在道路下面进行隧道的开挖,而偏偏要选择在一个新建的小区内部开膛剖肚,花费更高的成本和代价,去建造一条导致民声怨沸的隧道? 基于以上我们种种的疑问,不解,顾虑,以及出于对我们自身安全和健康合法权益的正当维护,我们坚决反对和抵制在此位置建造此条地下隧道,我们也恳请区委区政府能够为民作主,理解并支持我们的下面的合理诉求: 第一、
在事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之前,必须暂停目前已经开工的隧道外围施工,并重新开放小区北门及相关道路; 第二、我们重申我们的原则立场,坚决反对和抵制在目前位置建造此地下隧道!希望相关部门重新考虑隧道的选址。我们原则上不同意以赔偿方案解决此事件。因为赔偿弥补和解决不了安全隐患和给未来小区生活环境和居民健康带来的损害。我们都是出于对维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目的出发,而并非故意为难政府。如果政府同意迁址,我们不会要求任何无理的补偿。 第三、如果相关部门一意孤行,强行要建,并且政府也不予理会和保障小区千户居民的合理要求和权益,无论最终结果如何,我们也都会通过各种合法途径进行申诉,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和斗争到底。 第四、如果政府认为没有可能改建,请告之全体业主不能改建相关的理由。如果能够找到一个共同接受的方案,我们也要求必须具备下述条件方可开建: 1)
必须在征得大多数业主的书面签字同意下才可以修建,或者召开业主大会,少数业主不能代表全体居民的意见做出任何的决定或与相关部门签订任何的协议; 2)
要求隧道不能距离9#,10#,11#三幢高层建筑如此之近,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具体可由业主聘请专家建议); 3)
要求隧道由原先6车道改为4车道,尽可能小的减少对于建筑的影响和对小区居民未来生活环境的影响; 4)
无论如何,隧道的建设和未来的使用都会对小区建筑带来安全隐患和影响,因此希望政府出面,设立相应的针对房屋的质量保证基金以及针对业主的赔偿基金,并需明确规定此基金是针对业主的赔偿,而并不是针对小区绿化或者开发商的赔偿;并且此基金由业主认可的部门进行保管,由业主大会通过对每名业主进行赔偿; 5)
在施工期间,除由建设单位自行进行安全监测外,还需由业主聘请第三方专业的机构全程对隧道施工期间对周边建筑和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实行时监控。一旦发生问题,必须马上停止施工并进行相应的改进后再行施工; 6)
由政府或者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出具质量安全承诺函,并且需盖章确认。对于因施工引起的小区部分业主住宅内的开裂,变形等问题,必须实时进行查看,如果属实,必须据实及时进行相应的赔偿; 7)
施工期间,必须保证对小区围墙以及内部绿化等的完好。对于园林局已经同意支付的11453406元绿化损坏补偿款,应该交由小区业主认可的部门进行保管,并在小区业主大会通过相应的使用和赔偿方案,而不能交由开发商或者物业处理。 8)
相关单位必须书面作出承诺,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短的缩短施工时间,还小区居民一个尽可能好的生活环境。 作为旺角城一期的业主,我们恳请区委区政府倾听民声,为百姓作主,慎重考虑和接受我们的合理诉求,作一个开放,亲民的好政府。切实维护旺角城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还小区居民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 旺角城一期全体业主 2012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