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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的决议和给我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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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zdwcf 于 2012-9-6 17:38 编辑

     今天傍晚终于可以进论坛网页了,由于不肯给电子版,只好自己输进去,大家看看我犯了哪些罪过。
         杭州市西湖区港湾家园业主委员会关于中止业委会会员王##委员资格(工作)的决定
       港湾家园业委会2012823日召开会议,认真讨论了委员王##的问题。
       会议认为:自他参加工作以来,多次擅自将业委会正在讨论尚未形成决议的事项,按照他的“理解”抢先发表在论坛上,并把他与绝大多数委员间的不同意见、工作矛盾公开,误导业主,使部分业主误解业委会,影响了业委会的正常开展工作。
不遵守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少”原则,多次公开在论坛上和小区告示栏中无故指责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把业主委员会前次和上次会议已作出的决议,已经明确和正在做的工作,又当作他的“工作建议”会上重新提出,使业委会会议要花很多时间向他解释。
      从关心他的角度出发,在前的业委会会议上,,善意对他提出批评帮助,可他根本不接受。业委会专题会议(会前明确告知 业主不参加),他又一次邀请个别“业主”参加专题会议,干扰会议正常进行,导致业委会中途结束会议。
      他的一些作为严重干扰业委会正常开展工作,明显违反了住建部【2009274号《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第三章。业委会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不履行委员职责。业主大会或者业委会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可以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
     其次,作为业委会委员多年拒交物业服务费,也违反了【2009274号《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第三章业委会第四十四条第四款:拒不履行业主业务。业主大会或者业委会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可以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
因他违反《杭州市西湖区港湾家园管理规约》第十九条和地 三十一条规定,港湾家园有五位业主先后给业委会来信,要求业委会让不交物业费委员“下课”。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业委会的形象。
      港湾家园业委会对王##曾经为业委会做过的一些工作表示感谢。但他违背了业主委员会的基本职责和要求,一些行为严重地干扰业委会工作,导致业委会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经本次业主委员会会议认真讨论并表决,以6票赞成1票反对的投票结果,作出决定,中止王##业委会委员的资格(工作),并提请下次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终止其委员资格。
                                                                                                                                                          杭州市西湖区港湾家园业主委员会
                                                                                                                                                                                          2002823
     以下是信件:
王老师:你好!
      业委会2012823日召开会议,认真讨论了你的问题,经本次业主业委员会会议表决,以6票赞成1票反对的投票结果作出决议,决定中止你的业委会委员资格(工作),并提请下一次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是否终止委员资格。
                                                                                                                              杭州市西湖区港湾家园业主委员会
                                                                                                                                                                                               200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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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边上吐几口血!

人竟然可以无耻到如此地步,让人汗颜!{:03 0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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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啥事啊!!!!!!
天下还有没有道理可讲了!做贼的喊捉贼!

业委会从成立到现在什么时候开过业主大会?有知道的站出来说说参加过还是接到过类似的调查!
既然一次业主大会都没开,凭什么说业主有授权!业主给你们的权利就是这样践踏的吗?是不是造假的选票的事情也要拿出来说道说道了!

讲真话变成了王老师自己的“理解”!太可笑了。从成立到现在你们所做的就是在和业主走在对立面,自说自话,打击报复,任意妄为,你们懂法吗?

本身这么庞大的一个小区,区区几个人做业主决定着上千户人家的几十年的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你们自己不是业主竟然决定着我们业主的权利!既然有委员辞职,那么增补人员呢,不见增补,只见减少,你们意欲何为!数数人头吧,你们还剩几个做事的人!先弄懂什么是业主大会再来决定排挤他人吧!

做事做人要讲道理!你们要是有王老师的一半的坚持,事情也不会闹成现在这个烂摊子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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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你们几位业委会委员是校方指派的,那么是不是校方也希望和谐共处啊,思量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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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知无耻狂妄自大的业委会,赶紧回家洗洗睡了,不要丢人现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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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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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以6票赞成1票反对的投票结果”
目前业委会成员有:王昌福、吕阳、林干富、林筱玫、俞淑珍、徐斌、梁安珍、董美芳,共八位。
谁投了赞成票?请向全体业主公开个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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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成员:王昌福、吕阳、林干富、林筱玫、俞淑珍、徐斌、梁安珍、董美芳,能否请各自介绍一下自己!?盼回复!大家知道或了解一下你们的背景或能力,看看是否能够信任几位!辛苦了!虽然没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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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02 0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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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1.业主大会什么时候授权免掉王昌福老师的业委会成员?董XX公然造“业主大会授权”的谣,来打击为业主争取权益的王昌福委员,其目的就是董XX可以一手遮天。利用业委会谋私利。
2.港湾家园的物业费收取是非法的,对于违法、违规收费当然应该抵制。王老师为维护国家的法律法规,为维护港湾家园业主的利益,敢于据理力争,与邪恶势力斗争。目前法院还没有判定物业收“物业费"的合法性。以不交”物业费“作为罪状之一。显然象汪精卫对抗日的国共军人进行围杀一样。只能够说明他们出卖业主利益。
3.业委会在董XX的操纵下,害怕业主参与发表对港湾家园全体业主(除个别内外勾结者外)有利的建设性意见。实际上那次会议是他要进行一场买卖,讨论如果把求是物业合法化,如何把物业费用提高到1元或1.1元。而不是象王昌福老师所主张的按照法律进行招标,把物业费降到0,5元。由于参加会议的业主们反对,董X的阴谋没有得逞。于是就作为排斥王老师的一条罪状。是可忍,孰不可忍!
4.据说董XX没有港湾家园的房产证,如果这样他就不是港湾家园的业主,是钻进业委会的蛀虫,应该清理出去。
5,。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才会有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而董XX显然是不懂法律法规和无视业主利益的业委会负责人。非法排斥主持正义的王昌福老师后,董XX可以肆无忌惮的把业委会作为他的工具实施他的计划。大家擦亮眼睛,警惕他出卖业主利益而换取自己的利益。
6.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有选举更换业委会成员的权力,联合起来改组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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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笑啊可笑,不是业主的假业主竟然是业委会主任,还要扣除真业主,真是奇葩啊、
除王老师和梁老师之外的所谓业委会委员,早点滚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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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7 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乌黑了{:01 05 1:}我猜测下一步动作该把这次投反对票的委员清理出去了,再下一步是否清理勉强赞成的,如此如此,最后就剩非业主来给我们当家做主了。。。。
狗屁个官还是内外勾结内定的,这样的国家还有希望了吗?暴风雨早点来吧,来得猛烈点吧{:01 0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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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7 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忘了向大家说明,在告示栏上贴出业委会决议的不是业委会,而是我,我要求公示,董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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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7 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dwcf 于 2012-9-7 07:43 编辑

     决议上所说的“干扰会议正常进行,导致业委会中途结束会议”。是指7月30日那次,尽管对他提出冲抵物业费的方案遭到委员和业主的强烈反对,其余的委员没有表示赞成,结论很明显,就是不同意他的方案。结论有了,会议应该是圆满结束啊,董却说中途结束,请看这是什么逻辑。
   我当业委会还没有一年,却指责:“作为业委会委员多年拒交物业服务费”。他为了服务于物业,说话不需要事实。而且明摆着的意思是:业委会是为物业收钱而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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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7 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忘了向大家说明,在告示栏上贴出业委会决议的不是业委会,而是我,我要求公示,董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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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7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zdwcf 发表于 2012-9-7 07:18
忘了向大家说明,在告示栏上贴出业委会决议的不是业委会,而是我,我要求公示,董不同意。

代表业主的业委会做出的决定,难道还不要业主知道!支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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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7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王老师坚持为业主服务,冲锋陷阵。在法庭上把个主子批个哑口无言。于是主子生气了,董走狗则从暗地里窜出来咬住王老师。王老师挺住!大家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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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7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弄懂什么是业主大会再来决定排挤他人吧!

做事做人要讲道理!你们要是有王老师的一点点的坚持,事情也不会闹成现在这个烂摊子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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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7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是岳王庙里跑出来的秦桧当业委会主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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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3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王老师挺住!大家支持你!   

支持!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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