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dwcf 于 2012-9-6 17:38 编辑
今天傍晚终于可以进论坛网页了,由于不肯给电子版,只好自己输进去,大家看看我犯了哪些罪过。
杭州市西湖区港湾家园业主委员会关于中止业委会会员王##委员资格(工作)的决定 港湾家园业委会2012年8月23日召开会议,认真讨论了委员王##的问题。 会议认为:自他参加工作以来,多次擅自将业委会正在讨论尚未形成决议的事项,按照他的“理解”抢先发表在论坛上,并把他与绝大多数委员间的不同意见、工作矛盾公开,误导业主,使部分业主误解业委会,影响了业委会的正常开展工作。 不遵守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少”原则,多次公开在论坛上和小区告示栏中无故指责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把业主委员会前次和上次会议已作出的决议,已经明确和正在做的工作,又当作他的“工作建议”会上重新提出,使业委会会议要花很多时间向他解释。 从关心他的角度出发,在前的业委会会议上,,善意对他提出批评帮助,可他根本不接受。业委会专题会议(会前明确告知 业主不参加),他又一次邀请个别“业主”参加专题会议,干扰会议正常进行,导致业委会中途结束会议。 他的一些作为严重干扰业委会正常开展工作,明显违反了住建部【2009】274号《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第三章。业委会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不履行委员职责。业主大会或者业委会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可以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 其次,作为业委会委员多年拒交物业服务费,也违反了【2009】274号《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第三章业委会第四十四条第四款:拒不履行业主业务。业主大会或者业委会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可以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 因他违反《杭州市西湖区港湾家园管理规约》第十九条和地 三十一条规定,港湾家园有五位业主先后给业委会来信,要求业委会让不交物业费委员“下课”。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业委会的形象。 港湾家园业委会对王##曾经为业委会做过的一些工作表示感谢。但他违背了业主委员会的基本职责和要求,一些行为严重地干扰业委会工作,导致业委会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经本次业主委员会会议认真讨论并表决,以6票赞成1票反对的投票结果,作出决定,中止王##业委会委员的资格(工作),并提请下次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终止其委员资格。 杭州市西湖区港湾家园业主委员会 2002年8月23日 以下是信件: 王老师:你好! 业委会2012年8月23日召开会议,认真讨论了你的问题,经本次业主业委员会会议表决,以6票赞成1票反对的投票结果作出决议,决定中止你的业委会委员资格(工作),并提请下一次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是否终止委员资格。 杭州市西湖区港湾家园业主委员会 2002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