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以来,从论坛上观察,通过对拒交物管费这件事的讨论,基本可以看出,绝大多数人是理性的,也是反对采用拒交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的,也有的人对物业服务上出现的一些问题持不满的意见,这是很正常的,该整改的就整改,维修的就维修。1818的介入,这是维权的一种途径,求助媒体的帮助,有利矛盾双方解决问题,但我想,媒体也绝对不会支持拒交物管费。
仔细观察,不得不承认,极个别人,容不得别人赞美新明,赞美自己的家园,从个人角度出发,从而否认新明半岛,这是很不正常的,从一些典型来看,不难发现,这些人以个人为中心,始终为自己拒交物管费进行辩解和开脱,这不是简单的鸣冤叫屈,而是在为这股歪风邪气吹球打气,寻找滋生空间,公然站在了事实的对立面,这是很可悲的。
实事求是地去评价自己的家园,区分她的优劣,大多业主应该都是明理的。对于新明局部的一些不足,确实存在,谁也没有理由去否认。实事求是,这是一个人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开发商物业再怎么无耻,还有社会公平正义的存在,诚然,作为弱势群体,业主受制于各方面的不利因素,很多问题得不到解决,无法进行有效抗争,但我们以 “无赖”对付“无耻”的方式去进行回击,自己人格就已经输掉了一半。
By1和xignfu 两位业主,通过竭力淡化拒交物业费的严重性来回应我的命题,不惜使用“对于这种蛊惑人心的假命题,善良的业主一定要擦亮眼睛” “其实他的命题是真是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真正的业主不要被他所蛊惑,”言语,我想,善良业主的眼睛早已经擦亮,他们会有辨别是非的能力,需要这样提醒吗?,业主们懂法,守法,即使有意见有矛盾,极大多数业主都也没有采取过激行为,这点,我早已从新明业主在集体维权上所展示的智慧和能力得到了证实,如果是业主,都应该很清楚的。
以上两位业主的言论和观点恕我无法接受,让人感觉还是拒交物业费有理,似乎比那些按时履行合同正常缴纳物管费的业主还要心安理得,这显然是十分荒唐的,究其原因,还是自己没有摆正心态,没有新明的整体意识,不清楚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一再为自己的拒交物业费的行为开脱责任,尽管已经到了理屈词穷的地步,仍然东拉西扯,一面猜疑对方身份,一面淡化危害性,顾左右而言他,不是讲理,而是迁怒。
我想:一个真正热爱自己的家园的人,不会如此不理性,我看到,新明半岛,绝大多数业主在自己利益受到伤害的时候,都团结起来努力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与开发商物业进行有效沟通,有礼有节,从不采用拒交物管费的手段去争取自己的权益,相比之下,距离明显,明理人都看得明白。
By1作为一位业主,我不会无端怀疑你们的身份,也愿意与你相互交流,如果你一味以小人之心揣摩对方,不会有人与你为伍。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我不是什么律师,不要去猜疑别人,这很不道德,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好好先审视自己,摆正自己的位置。相反,对于拒交物管费的行为,我要更广泛地在这里进行探讨,把拒交物管费的危害性告诉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来进行评说和剖析这一社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