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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制不服”和“自由惯了”言论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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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gwjy_zjdx 于 2012-10-16 15:48 编辑

最近论坛上突然冒出一批新人,有不服“专制”的,有渴望“自由”的,似乎是一对兄弟。暂且不论这名字取得是什么含义,这两个号一出现,整个版面的气氛为之一新。局外人一看,终于有站在wcf对立面的人出来说话了。但细观两人言论,除了骂人就是耍泼。本来他们的言论是针对wcf的,轮不到我答复,因此也发表点言论。
“自由惯了”是以弱势群体的面目出现的。声称wcf的维权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影响和谐幸福的大好局面。但是他算帐找错了对象,他是物业雇的员工,自然应该找物业讨工资。如果物业克扣拖欠工资,可以把物业告上法庭,家园里的老师一定会支持他们依法讨薪。至于业主交不交物业费,和他们没有关系,物业也不能以经营不善为由拖欠克扣。据我观察,wcf和总业主从来都是把物业和物业员工区别对待的。如果这位真是物业员工的话,那要小心了,不要中了某些人“挑动群众斗群众”,转移矛盾祸水他引的阴谋,被他们当枪使。而应该和wcf很好地团结起来,找到受苦的根源,维护自身的利益。
至于“专制不服”的面目,就有点令人害怕了,大有点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味道。更有意思的是,这人居然自称是物业,我觉得求是物业应该出来和他切割一下,否则很难想象浙大下属的公司员工会脏话满嘴。要把业主的嘴象臭虫一样捏的人会好好为业主服务。这么做唯一能说明的是,有些人已经黔驴技穷了,只有靠骂人过过嘴瘾了。当然任何反动势力都不会心甘情愿地退出历史舞台的,垂死挣扎的同时必然狗急跳墙。这是值得一切正义人士提高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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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他们的存在才能让更多的业主看清楚事情的本质!我不建议删他们的贴!我怕他们主动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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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大家尽快屏幕拷贝或截图他们的帖子,将来会看不到,但反而对我们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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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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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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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截图未命名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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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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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yxx1 发表于 2012-10-1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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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截我的话,对您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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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您好!我说了,在法律的角度,我支持您。但法外应该可以有情的,您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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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由惯了 发表于 2012-10-16 17:50
老师,您好!我说了,在法律的角度,我支持您。但法外应该可以有情的,您说是吗?

你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物业欺压业主和它雇佣的员工,你说这个板子应该打到谁屁股上。你真有正义感的话,应该去声讨可恶的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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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求是物业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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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wahaha111 发表于 2012-10-16 18:38
你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物业欺压业主和它雇佣的员工,你说这个板子应该打到谁屁股上。你真有正义感的话, ...

别人贪污包二奶,并不表示您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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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对“专制不服”和“自由惯了”言论的言论

自由惯了 发表于 2012-10-16 19:22
别人贪污包二奶,并不表示您也可以。

自由惯了最新言论是,物业的员工帮王老师把垃圾运出小区,所以王老师就该付他们工资,否则就类比贪污犯。员工的工资该向谁要的问题前面已经无数次说过,再不明白只能说是装不明白了。在这里给王老师支个招。请王老师发动港湾的退休老师,每天24小时轮流到物业主任家里做家教,教点法律啦,思想品德啦,语文,数学什么的。至于费用,自然由老师说了算,一小时一千也不算多。物业胆敢不付钱,就把他告到法院去。
现在看来物业真是冤啊,忍辱负重,亏本经营。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一干二净地撤退,声明退出港湾。反而千方百计地想继续待下去。个中缘由,耐人寻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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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gwjy_zjdx 发表于 2012-10-16 21:04
自由惯了最新言论是,物业的员工帮王老师把垃圾运出小区,所以王老师就该付他们工资,否则就类比贪污犯。 ...

假如他们到您家里拿着垃圾跑,您不仅可以不付钱,还可以告他们抢劫。可惜现在是您亲自把垃圾放在他们准备的箱子里,这个是有区别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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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穷凶极恶,一个装可怜。这物业都请了些什么人啊!王老师的言论行动都暴露在阳光下,摆事实讲道理,这也有错?还有那没脊梁的业委会,只会趴着,你倒是说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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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由惯了 发表于 2012-10-16 21:13
假如他们到您家里拿着垃圾跑,您不仅可以不付钱,还可以告他们抢劫。可惜现在是您亲自把垃圾放在他们准备 ...

你真搞笑,你以为小区的公共用地是物业的,这是我们全体业主的土地,跟物业没有一毛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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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占用业主公共空间贴广告赚钱,还有那占道弹棉花的。征得我们业主同意了没有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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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7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wahaha111 发表于 2012-10-16 23:06
你真搞笑,你以为小区的公共用地是物业的,这是我们全体业主的土地,跟物业没有一毛关系。

这才是本质!垃圾丢了,就算了!虽然里面的瓶子、纸还可以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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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由惯了 发表于 2012-10-16 21:13
假如他们到您家里拿着垃圾跑,您不仅可以不付钱,还可以告他们抢劫。可惜现在是您亲自把垃圾放在他们准备 ...

照您的逻辑,我们可以告物业乱放违章建筑,谁允许物业把垃圾桶放在我们的小区里面的。既然放在小区里面的,物业应该先支付给小区所有的业主垃圾桶放置的场地租赁费,这个费用由业主说了算,要是嫌费用高,物业可以不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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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未取得合法资格,进驻小区强收物业费,这和黑涩会有区别么?港湾油水太少,业主也不是你们的对手。物业的各路英豪与其憋屈此地不如去钓鱼岛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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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如他们到您家里拿着垃圾跑,您不仅可以不付钱,还可以告他们抢劫。可惜现在是您亲自把垃圾放在他们准备的箱子里,这个是有区别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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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设可能存在么?如果物业人员到业主家里拿垃圾跑,肯定是脑子有问题。不知道是物业的人有问题还是假设的人有问题。
业主把垃圾放垃圾桶,是因为物业不许放在别处,属于强制行为。没人要求物业来小区服务。
业主被强奸难道还要感谢强奸者辛苦了?!还要付费等着被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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