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嘉园游子 于 2012-12-22 07:56 编辑
关于酬金制下物业费收缴致国信嘉园全体业主的公开信 国信嘉园各位业主: 大家好!上房物业进驻国信嘉园快要四个月了,今年的物业费收缴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之中。今天下午在物业了解到,至今物业费还有近三百户未缴,也就是说今年物业费收缴率现在不到百分之七十。对此,本人不论作为热心业主也好,作为业委会秘书也罢,内心极其不快。更何况,我们现在实行的是酬金制,物业的各项开支,都由业委会一笔一笔的审核报销,即使25万元利润,也还要经过业委考核才可以予以支付。这就是说,收缴上来的物业费,物业使用后的剩余部分,就是我们广大业主的,不足部分,业委会必须拿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商铺租金来填充(合同规定,填充最多不超过69万元,包括25万元利润)。可想而知,酬金制下的物业费收缴,利益和损失,直接关乎的是国信嘉园全体业主,而并非物业的整体利益,物业只是因没有完成收缴比例而失去了一定的奖金而已。这和承包制物业管理是有本质区别的,承包制物业费收缴,得失由物业承担,即使物业费收缴比例再低,给业主造成的恐怕就是服务不到位而已的隐性损失,而不是直接经济损失的显性效应。酬金制则不同,如果个别业主不缴费,缴费业主就的给这些人买单,损失的是本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业委会账户上的钱。所以,我可以郑重向广大业主说明,酬金制管理下的不交物业费者,就是在侵吞大家的利益,身在同一院落,大家彼此早不见晚见的,无辜占有别人的利益于心何忍! 当然,国信嘉园的物业收缴率一向还是比较满意的。曾经非法出租国信嘉园房产给移动联通的合一物业,在基站门事件没有爆发时,收缴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绿升物业第二年服务质量如此低下,收缴率也达到了百分之八十五以上,而第一年还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以上。我想,现在只所以收费只有百分之七十左右,大多数未缴者,是因为没有时间或者其他没有办法克服的困难所致,不准备缴纳的一定会不足百分之五以上。我相信,我们绝大多数业主不愿落下让大家小瞧的把柄,一定会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总有那么一小部分人,年年以种种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这是极其不应该的。有人说,物业服务不到位,不交;也有人说,房屋硬件有问题,不交;还有人说,保安怎么,保洁怎么,不交。这些人从来不想,你产生的生活垃圾需要有人处理,谁为你买单;你使用的自来水,需要二次增压,设备费用、人工工资,又有谁为你买单;你进出国信嘉园,走的是清洁路面,过的是用很多钱买来的道闸,谁为你买单;你有时家中出现问题,还好意思叫维修工修理,这些维修工的工资又有谁来为你负担。不错,你提出的可能也是事实,但我们可不可以采取“桥归桥,路归路”的办法予以解决。属于业委会的问题,除非你是违章搭建等等有损于国信嘉园所有业主利益的问题,业委会没有不给你尽快处理的理由;属于物业的,你可以和物业交涉,物业即使反应不够积极,没关系,可以举报,也可以网络讨个说法,问题只要是正确的,会得到解决的;属于建筑商的,可以通过物业,联系建筑商解决。可以说,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就是怕这些人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而是借用这些所谓的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 关于物业费的含义,我查找过有关文件,其解释是“物业费是用以维持居民小区公共部位日常运作的费用,是用以维护居民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作的费用,也是保护小区公共安全的费用”。这就是说,物业费好像不含什么纠纷处理、问题解决的费用。积极缴纳物业费,应该是业主应尽的义务,在某种程度上,反应了业主的公共意识和道德水平。一些经常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可想而知,公理何在,颜面何从!那么,到底应该如何处理这些极个别人的问题呢,我认为首先,应该在小区内大造舆论,必要时可以采取向所在工作单位发函,直至劳动仲裁、诉诸法律。 对待个别人的问题,只要国信嘉园大多数人起来反对,大家起来督促,问题会得到解决的。大造舆论、劳动仲裁、诉诸法律,那是不得已而为之,希望不要发展到如此地步。当然,有些人如果执意一意孤行,我们大家又有何理由长期忍气吞声呢?可能有一天,大家动怒,问题也就解决了!!!
以上观点谨代表自己的看法,并不是业委会已经决定的事宜,不妥之处敬请大家谅解。不过,可以说明的是,我会以秘书的身份,建议业委会关注物业费收取情况的,也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督促物业费收缴。国信嘉园的公共利益,谁也不可以侵犯,谁也不能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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