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否续聘怡城物业公司的投票这一点有几个问题?
1、过去三年的物业财务报表或者明细能否公开;物业费用的总计多少,收支情况,是否包含广告收入、赞助、是否需要外聘审计公司等等?
2、目前物业工作中的不足是否应该写进续聘合约的范围之内?
3、如果物业公司不由该单位负责,新的物业公司招聘要求是什么?
4、目前住户对物业公司的工作是否满意,意见是什么,是否应该公开征集?
5、目前小区中损坏的这些器材,场地,绿化如何处理,例如网球场,长期没有管理已经成这样了,但是我们验收的时候是完整的,怡城物业难道不需要负责么,那么你不负责,你找个负责的啊,当然不能找老天,也不是业主,那么你找谁呢?!
二、关于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中:业主委员会的任期为5年,可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2个月内,业主委员会报告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党委,同时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人数超过委员总数40%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业主大会进行增补。
任期5年是否过长?国家最高的行政任期是5年,一般的地方单位或者村一级任期是三年,而我们小区的这样的情况应该任期在2年比较合适?
活动经费收支账目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活动经费的收支账目应该每季度公布一次,公布日期应该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个周六,以网络,小区公告栏等形式公告大家;
业委会的议事规则,常务执行规则没有具体公布,例如:工程维修项目,一万元以下和一万元到5万元维修,5万元以上项目的议事规则没有。(只是举例),这样就导致常务执行和项目执行无法区别,一般一万元以下可以有物业、业务会委员一半成员议事,一万到五万元由业委会内部讨论后公布,五万以上就需要业委会和小区召开代表大会等等(只是举例)实际执行应该有明确的细则,这些应该同步公布并经过大家投票;
三、业主管理规约
这其中没怎么仔细看 ,累了,大家提提意见吧。这些都是个人看法,但是希望能够在成立委员会和聘请物业公司的时候大家能够明确这些要求,当然,你也可以不理会这些意见,呵呵,大不了不满意我们就换个小区嘛!~
至于这些人员,希望他们当选之后能够认真履职,为人民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