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575|回复: 1

购买经适房5年内不许出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31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购买经适房五年内不许出售
    住满5年可按市场价格出售,须按成交额10%补交综合地价款

    “从取得房产证之日算起,经济适用房购买五年内不许出售。”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昨天(26日)说,即使是拆迁户,这一政策也不会放宽。

    近日,一些拆迁居民致电本报,询问购买了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再上市交易,记者昨天向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咨询时,这位负责人明确表示取得房产证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不得上市交易,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不予为其办理过户手续;即使是拆迁户购买的经济适用房,这一政策也不会放宽。

    据了解,按照以前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未住满五年,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但可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已住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出售人须按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但是,这项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却存在很大偏差,”市建委这位负责人说,“一些不法房地产经纪公司为居住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制作‘黑白合同’,‘白合同’按照规定以原价出售房屋,‘黑合同’却以高出原价、接近市场价的价格进行实际交易,使一些经济适用房业主有了渔利的空间,给市场带来很大混乱,也让很多买不到经济适用房的中低收入家庭不满。”

    目前,本市优先获得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是四类人: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的搬迁居民、重点整治“城中村”的外迁居民、轨道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的搬迁居民以及为保护古都风貌而拆迁的居民。这些居民中一部分人是中低收入家庭,获得拆迁补偿款后重新在经济适用房中安居,但也有相当一部分群众,有两套以上房屋,获得拆迁补偿款购置经济适用房后并没有居住需求。“经济适用房是政策性保障住房,”这位负责人说,“不鼓励这样的群众购买经济适用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服务综合体
未科中心
浙工新村
九堡客运中心
玉湖公园
黄浦江边
秦望隧道
恒隆广场
丰收湖天街
超山
湖滨跨年
杭州体育场
百井人家
临平万达
城站公交站
湖翠里航拍
金钥匙航拍
玖樟台
玉湖公园
临平新城
丰收湖天街
海潮望月城
黄山风景
丹枫四季
临平城区
闻堰综合体
桂冠东方验房
缤纷城
临平老宅
京东Mall
江荣府
“金手指”
产业孵化基地
空中花园
河滨之城
临平未来农场
江河汇
未科航拍
临平公园
招商花园城
金沙湖晚霞
桂冠东方
花园城
火车西站
喜悦和
艺创综合体
味美浙江活动
钱江新城二期
馥香园鸟瞰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5-3-5 05:04 , Processed in 0.384563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