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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违建别墅处置凸显执法软肋--丹桂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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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5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周边居民四个月内不断投诉,一幢违法建筑还是在执法部门的眼皮底下渐渐建成了,而有关部门还想让这幢违法建筑保存下来。这件蹊跷的事情就发生在杭州城西的桂花园内。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晚清建筑百年雕花楼的命运。
  
  举报30多次房子越造越高
  
  去年11月底,家住杭州城西桂花园丹桂花园的高女士发现,她家旁边的8-7幢别墅开始了翻建,但在翻建的过程中房子并没有按批文要求按原位置、原层次、原高度、原面积进行翻建,它的地基在原来的基础上各往外扩了一米左右,这样,仅一层的超面积就高达50平方左右。这给他们采光、通行、绿化都带来了影响。
  
  高女士说,她们这里都是上世纪90年代初的别墅,道路什么都比较窄,相差一公尺也相当难看了。车子本来就很多,进进出出的时候擦擦踫踫的现象也很多。
  
  早在一旁这幢房子只砌了几块砖的时候,高女士和邻居们就开始向有关部门开始了长达数月的举报投诉,然而,令人失望的是,30多次的举报,违法行为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止,8-7幢别墅反而越造越高了。
  
  “我们从去年11月29号左右就开始向市政府、执法局、12345、西湖区12345举报这个情况。大概12月初,西湖区执法部门也下了停工通知书。然后缴获了他们的工具。这以后,停了一段时间。”然而,令高女士不解的是,“到年前,好像又重新开工了。他开工我们就投诉,找执法部门。但还是没有制止,问题没有解决。”
  
  业主承认确存在违法事实
  
  记者来到到位于杭州市文苑路的桂花园时,看到现场仍在施工中。一位自称是8-7幢别墅业主的郭女士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权威人士和政府部门判定她的房子是违法建筑。因此,房子“当然继续造,99%都是合法的,为什么不造?”郭女士如是说。
  
  在交谈过程中,郭女士曾承认扩建面积大约在“30多个平方”。但郭女士很快又说,“我是估计,长乘宽乘出来的,我没具体的数据。”
  
  连业主自己都承认存在违法建筑,有关执法部门为什么视而不见呢?
  这种情况下,已经收到执法部门的停工通知书的8-7幢别墅从2004年11开工到今年3月造到了两层高,政府职能部门的文件似乎对它并没有起到任何制约作用。
  
  上月中旬,高女士又听说杭州市规划局法规处出了一份回复函,其大意是没收桂花园丹桂花园8-7幢别墅中违法建筑,超面积部分按市场价由违法者回购。这种处罚方式让高女士等人深感意外,这不等于让8-7幢的违法建筑合法化了吗?
  
  投诉人很纳闷为什么就是停不了工
  
  上周四,高女士等人又接到了杭州市规划局西湖分局的通知,参加了一次由西湖分局主持的协调会。这次协调会提出的方案也让高女士等人无法接受。
  “(西湖区规划局、市规划局法规处、区城管直属中队)说这个事情已经既成事实了,房子都造起了,损失太大了,是不是在二楼设计上作一些改动,惩罚一下。我们的邻居一直坚持一条,这三四个月当中,我们是一直举报的,是什么原因发展到今天为止变成既成事实,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高女士说起这事是又生气又纳闷,“是
  的,造房子的人也很亏,但为什么老是停不下来?”
  之后,西湖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储为民对此事发表了意见。
  储:近期有关部门还要专门召开协调会,协调会以后对这个事怎么处理会有一个结果。但目前我们还说不了什么。
  记者:我们目前想了解的就是为什么长达三、四月当中,这么明显的违法建筑没有得到有效的制止?
  储:这个我现在还说不清楚。
  
  先没收再让业主回购违法成本难以体现
  
  违建别墅二层已快结顶,有关部门的初步处理意见已经出来了,那就是先没收超面积然后再让业主以市场价进行回购。
  有投诉人反映,这种处理方式根本体现不了对违法者的惩罚,相反受影响的住户的利益也得不到保护。
  杭州市规划局西湖分局副局长丁芳表示了态度。
  丁:(对违法面积的没收)整个有一套程序的,大概是由房管局把它这个封掉,如果住户要用的话,要以市场价回购这部分面积。
  记者:超面积部分可以用市场价买回来,这不是太划算了吗,只要有钱,造大一点,大不了当多买套房子。
  丁:这个他就犯不着了喽。回购是买商品房的价格,他本身他想投机的利益已经取消了一部分。
  记者:但对于周边的邻居来讲,他们损失的利益,并没有人补偿给他们。
  丁:我们在处理上也要合情、合法、合理。怎么样处理才能让投诉人的利益不受损失,也不要把他(违法者)弄得好像倾家荡产。
  在这一事件中,有关部门对违法者的处罚是让其在杭州城西这样的地段以市场价购买一套房子。在杭州目前楼市的大背景下,这种也能叫处罚的话,何乐而不为呢。
  
  违法户身为“老百姓”的权益必须保证?
  
  杭州西湖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郭毅承认,桂花园的这幢违法建筑从开工到建成目前这个状态,西湖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负有一定的责任。
  郭局长坦言,第一个,采取强烈的制止手段比较迟,比较迟缓,这是个客观事实,这是我们主观上的问题;第二个,执法局成立的时间相对来说比较短,在一些业务上的东西、包括和一些部门的衔接上面也存在着业务不够精通,遇到有些问题以后,就不知道该怎么做。
  与西湖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承认自身监管不力不同,杭州市规划局西湖分局局长任云军认为,在这一起事件中,规划部门已经按程序做到了自己应该做的事。
  任局长说,规划部门先后在2004年12月7号、12号两次口头通知8-7幢别墅必须停工,并在22号发出了书面的停工通知书,这就已经走完了规划部门的程序,接下来的工作在执法局。
  但为何对违法建筑不采取拆除的方法?任局长说:“要权衡各方利益,这是肯定要考虑的。(违法户)是违法了,这是事实。但我们要考虑百姓的利益。她虽然违法了,但也是老百姓。将各方利益损失尽可能减少到最少,这是我们的观点。”
  
  违法建筑终难逃拆除命运
  
  上周三,召开了一场决定这幢别墅去向的协调会。
  这幢违法建筑牵涉的部门还挺多,杭州市建委来了、市12345、西湖区12345、市规划局、西湖区规划局、市行政执法局、西湖区行政执法局、还有拆违办、投诉人都来了,而8-7幢业主因生病住院,来了个委托代理人。
  在会上,8-7幢别墅业主的代理人一直强调业主是由于地质原因造成必须将地梁往外打,并找来了浙江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为他做证。但项目负责人却拿不出有效的勘测报告,最后也不得不承认虽然由于地质原因必须将地梁往外打,但到地面造房子的时候仍可以把外墙往里缩。
  这次协调会最后确定:别墅不仅是违法建筑,8-7幢业主还置政府执法部门的文件不顾,抢修、抢建别墅。经与会单位讨论之后,表示要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相关部门负责人称,现在房子二楼已快结顶,将房子拆了对业主来说损失确实很大。
  但与会者称,如果执法部门在房子只砌了几块砖的时候就进行拆除,也不会到现在这个局面。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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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6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P>这里的别墅卖出很便宜,物管费也不贵,1.8元。</P><P>隔壁有套要卖掉的,1万多每方,物有所值。可能与邻居闹翻有关。</P>[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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