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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结束了,再给业委会、社委会、物业领导们提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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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5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运新花苑机动车管理暂行规定》意见征询的投票已经结束了,据说同意票超过了60%,对于这个结果,我还是有话要说。  
我在《与业委会、社委会、物业领导们再谈关于小区车辆管理的《意见征询表》》一文中,针对《意见征询表》的四大弊端,曾经提出了四项建议:
1、由于《意见征询表》的选项设计不符合要约内容和标准的严肃性,容易造成投票人的认知误区,提议选项应采纳业主“三元居士”的意见,改成“一、同意小区内道路停车”、“二、不同意小区内道路停车”。
2、关于《意见征询表》规定“逾期参加投票的业主将视作同意”,因为缺乏法律依据,建议取消此规定。
3、要求物业提供“小区道路行车路线、停车泊位”示意图,做为《意见征询表》的附件马上补发,让业主在知情、直观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4、为了体现《运新花苑机动车管理暂行规定》表决的“公开、公平、公正”,请考虑业主“小熊猫01”要求对表决公证的提议。

从目前情况看,业委会、社委会、物业领导们至少还是采纳了四项建议中的第二、四两条:
1)  修改了计票方法。“未参加投票的业主视作同意”改为“视作赞成参加投票业主多数意见”。同时,也根据大家的意见,对五区做了另行计票。
2) 在投票统计的时候,邀请业主代表、社区律师等有关各方监督,虽然没有对表决进行公证,但也基本做到公开透明了。
遗憾的是对于四项建议中的第一、三条,没有做出响应,而这四项建议是纠正《意见征询表》弊端所不可分割的要素,缺一不可。
因此,我再一次提议:
1、对于《意见征询表》选项不合理不明确的问题,我曾经提议采纳业主“三元居士”的意见,同时我也呼吁:“为了充分表达业主的真实意愿,如果业委会、社委会、物业的领导们执意不肯修改,那我们只有在被迫做出选择后,再标注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并声明与选项具有同等表诉效力”。我听说在验票过程中,有许多业主选项以后,都标注自己的意见和诉求,这是对《意见征询表》选项不合理的一种纠正,也是他们最直接的真实意愿。据说还有不少的业主在勾了“同意”以后,又表示不同意在地面划泊位。提请业委会、社委会、物业的领导们认真对待、归集分析、尊重这一同等的表诉效力。
2、昨天我收到物业为出租和承租地下车库牵线搭桥的短信,这是好事。如果物业能把运行的信息发布到论坛上来就更透明、更便捷了。同时,也建议业委会、社委会、物业趁此机会协调一下,把由于历史原因车位买在异区的那些业主们,在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在自愿的前提下,做个“虚拟置换”,让他们可以各得所需,既可以解决停车的不方便,又可以省去车位租金,是件双赢的事。再者,我要特别指出,当时因为遵守《入伙协议》购买了车位、目前车位暂时不用又尚未租出的业主们,如果在没有盘活地下车位的情况下就在地面划泊位,等于断了他们出租车位的路,同时还要交纳车库管理费,对他们是最不公平的、直接受损!让无辜的他们情何以堪?业委会、社委会、物业应该本着契约精神至上的原则,重视并研究对策,想方设法、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3、我还是坚持在没有盘活大量地下车位以及地面现有临时车位的当下,不要提前透支地面的公共资源,维护小区的动态交通、通行安全和环境秩序。建议在开始运行阶段不考虑在地面划泊位,不开这个口子,不搞差别待遇,首先充分盘活地下车位,然后结合使用地面现有临时车位做周转,把地面上的车“逼”到地下去,如果工作做细做实,我认为完全可以消化。如果在运行过程中确实暴露供求不平衡,非划不可,也应该拿出有说服力的数据和拟划泊位的数量和位置,提供“小区道路行车路线、停车泊位”示意图进行公示、表决。不能想划哪就哪,想怎么划就怎么划,那不可以,这毕竟关系到全体业主的核心利益。
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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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5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3、我还是坚持在没有盘活大量地下车位以及地面现有临时车位的当下,不要提前透支地面的公共资源,维护小区的动态交通、通行安全和环境秩序。建议在开始运行阶段不考虑在地面划泊位,不开这个口子,不搞差别待遇,首先充分盘活地下车位,然后结合使用地面现有临时车位做周转,把地面上的车“逼”到地下去,如果工作做细做实,我认为完全可以消化。如果在运行过程中确实暴露供求不平衡,非划不可,也应该拿出有说服力的数据和拟划泊位的数量和位置,提供“小区道路行车路线、停车泊位”示意图进行公示、表决。不能想划哪就哪,想怎么划就怎么划,那不可以,这毕竟关系到全体业主的核心利益。

clc9698 ,说的太好了,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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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5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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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5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同意楼主的意见,这是真正从全体业主的利益和小区实际情况出发的合理意见,请业委会、社区、物业认真考虑。这样的同志应增补到业主委员会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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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5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同意楼主的意见,请业委会、社区、物业认真考虑业主的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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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5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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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5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再打自己的小算盘了,60%以上这就是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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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5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60%以上这就是民意?不知这60%是怎么算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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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同意楼主的意见,这是真正从全体业主的利益和小区实际情况出发的合理意见,请业委会、社区、物业认真考虑。这样的同志应增补到业主委员会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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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同意楼主的意见,这是真正从全体业主的利益和小区实际情况出发的合理意见,请业委会、社区、物业认真考虑。这样的同志应增补到业主委员会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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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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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应该说是打的大算盘,不是如有的人只知打小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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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赞同lz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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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主的建议,先充分利用地下车位,如果还不能满足停车再划地面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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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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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九九阳光 于 2013-4-6 14:16 编辑

非常赞同楼主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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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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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7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02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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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7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赞同楼主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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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7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光说,关键是落实,速度。关于小区停车问题报纸也登了,意见也征集几次了,时间也划过几次,但到现在还没有落实到位,空谈误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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