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五条”的出台催热了二手房市场的交易,但随即引起的房产买卖方、中介之间的纠纷也迅速增多。据了解,“国五条”出台后,我市的二手房纠纷比较突出,而且每一个案件都相对复杂。浙江天晟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购房者,购房时要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妥善处理和中介公司以及卖房者的关系,并严格审查合同,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请教或者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切忌视而不见,否则可能会引起纠纷,造成权益损害。 我市二手房纠纷类型及原因 浙江天晟律师事务所徐俊律师介绍,目前我市的二手房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跳单”,亦称为“跳中介”,是指买方或出卖方已经与中介(公司)签署了预售确认书、委托求购协议或出卖协议,中介公司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提供独家资源信息并促使买卖双方见面洽谈等促进交易的义务,但买卖一方或双方为了规避或减少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向中介交付中介费的义务,跳过中介而私自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 据了解,出现“跳单”行为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中介收费过高,二是中介服务不到位。有客户表示,在自己想要了解一些情况,而中介业务员讲不清楚或者不能给出一个明确答案的情况下,他们就觉得是在浪费时间和浪费金钱,因此会出现“跳单”的念头。 二是违约。房价不稳定期间,价格是发生违约行为的主要因素,房价快速上涨,业主毁约行为频现。徐律师说道:“房屋价格上涨速度过快,很多业主在过户前不愿卖了。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毁约成本低而维权成本高。”徐律师表示:“就目前来看,我市很多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定价和违约金明显偏低,无法保障守约方的合法权益。” 三是出让瑕疵。徐律师表示:“出让瑕疵主要表现在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权利方面。第一种是‘两权分离’,即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是同一人所拥有;另一种是夫妻双方权利共有,一方单独出售的行为。” 四是合同造假对抗其他合同。徐律师表示,有些业主在与一方签订合同后,又与第三方伪造一份假合同来对抗那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可能是出于对第一份合同的不满意,也可能存在恶意违约的行为,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但也不排除那些钻法律空子和打擦边球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