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我委统一工作部署并结合“安全生产月”的有关工作要求和今年建设部有关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市
建委于6月25日至7月3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法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建委在这次检查中组成4个检查组,对全市11个行政区(开发区)、5个县(市)建设局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所监督的37项工程进行了抽查,重点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共发出整改通知单39份,其中5项工程被责令停工整改。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工程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检查频率。各单位以各种形式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了上半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检查情况也反映出,全市各地区工程建设和管理工程整体水平有所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抽查项目中大多数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企业能认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实施工程建设和管理,质量和安全意识有较大提高。如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入开展企业标准化建设,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继续得到提升;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真吸取“1·2”事故教训,加强企业制度建设和管理,施工现场各项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有了明显改进等。许多企业在现场的管理力度有明显加强,未发现有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现场实体抽测情况总体正常,未发现明显不合格的检测项目。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监理企业管理方面。检查发现,虽然很多管理能力比较强的企业继续保持了对现场质量安全的有效控制,一些近年曾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认真吸取教训,现场管理进步明显,部分监理企业已将安全培训学习的内容贯穿到现场管理中,主动改进了安全监理工作,但仍有一些施工、监理企业对现场缺乏制度化管理,主要依靠项目部的自我控制,甚至未将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传达布置,更谈不上在施工现场及时有效实施;项目经理及总监不到位的情况依然突出;专项施工未严格执行方案的情况仍较普遍;一些施工现场擅自聘用非本企业人员担任专职安全员;总分包企业之间安全管理职责不清;现场悬挑外架、支模架、卸料平台等的搭设和管理及起重机械的使用方面仍然问题较多,特别是工程进入装饰阶段后,一些围护、围挡设施过早拆除或破损严重而未及时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少数施工现场未给民工创造基本的生活条件,民工宿舍缺少床铺等基本设施,甚至在在建建筑中住人;一些偏远的施工现场疏于管理,现场脏乱差;施工现场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装备采购、发放、使用等环节管理混乱;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明显的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部分监理企业仍不重视安全生产监理,对专项方案审查不严,对现场实施情况和发现问题的检查督促工作不力,当不能有效制止施工企业违章作业甚至冒险作业时未做到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现场质量管理方面,仍然存在工程技术资料整理不规范,旁站监理、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不严格,部分试件的留置和养护不标准,质量评定和验收不及时等问题,个别现场存在较多的质量缺陷且处理整改不及时。同时,现场较普遍存在不重视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的编审工作,方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的实际操作没有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进行。
(二)建设、设计、图审单位管理方面。检查发现,一些建设单位不重视施工图审查工作,提供给施工单位现场使用的图纸往往缺少图审签章,在施工中遇重大变动或修改时不能及时送图审单位重新审查,甚至个别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先行开工(打桩);一些设计单位有关设计变更程序不严密,手续不齐全,少数设计单位违反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缺少建筑节能设计专篇;一些图审单位只接受工程开工前的图审,对施工过程中变更的审查往往不愿受理。
(三)各级监管部门监督管理方面。一些地区的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滞后,验收监管不严;个别地区仍然发现对施工许可及安全生产“两项许可”把关不严的现象;部分监督机构的内部管理、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改进;个别监督机构仍未实行结构实体检测工作;监督工作中还存在以信用扣分代替行政处罚的现象;少数监督机构存在外聘人员较多,缺乏执法资格的情况。
对在这次检查中发出整改通知书的施工现场,我委已要求有关责任企业限期落实整改,并由各相关监督机构进行复查。符合信用管理的有关扣分条件的,由各相关监督机构对责任企业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信用扣分;复查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的,由各相关监督机构按权限实行行政处罚。
三、处理决定
(一)在本次检查以及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下列工程相关责任主体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给予通报表扬:
1、金基晓庐三标段1、2、9号楼
施工企业:浙江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向中)
监理企业:杭州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节连斌)
2、余杭一馆三中心工程
施工企业: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赵华君)
监理企业: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竺毅君)
3、中国联通杭州第二通信枢纽楼二期工程
施工企业: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徐长征)
监理企业:浙江泛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曹宏冶)
4、钱江新城B-06-2地块(圣奥中央商务大厦)
施工企业: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金华伟)
监理企业:浙江泛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高庆新)
5、杭州中高发动机有限公司新建办公、食堂、倒班宿舍及实验楼工程
施工企业: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吕正良)
监理企业:浙江荣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熊建国)
6、云河家园新塘东区块9#楼
施工单位:浙江杰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建栋)
监理单位:杭州中河建设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曹犍)
7、浙能第二大厦
施工企业: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一鸣)
8、吉如村3#地块
施工单位:浙江新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朱顺奎)
9、嘉绿苑综合楼
施工单位:杭州中宙建工集团公司(项目经理:曹良军)
10、桐庐县供电局电力生产调度大楼
施工单位: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谢云根)
11、建德市公路管理段业务用房迁建工程
施工单位:浙江云龙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翁立初)
(二)下列工程相关责任主体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或文明施工管理中存在严重问题或隐患,企业管理不到位,给予通报批评:
1、淳安县温馨房产一家山水9号工程
施工单位: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唐爱民)
监理单位:淳安县通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余建军)
2、转塘消防站工程
施工单位:浙江联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冯建校)
监理单位:浙江宏大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瞿寻)
3、美都-丁桥华庭(丁桥大型居住区R21-16地块)
施工单位:核工业华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郑斌)
4、丁桥R21-25经济适用房Ⅱ-Ⅳ
施工单位:浙江安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韦柄寿)
5、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7号学生宿舍拆建工程
施工单位:浙江标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林星法)
6、绿都湖滨花园碧云天苑
监理单位:浙江求是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周怡华)
7、余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楼一期
设计单位:北京联华建筑事务有限公司、华成国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设计修改和确认不规范,节能内容不齐,设计单位变更手续不完整)
对以上受到表扬的企业和项目部,希望继续发扬成绩,改进管理,及时总结,减少和消除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对以上给予全市通报批评的企业,我委还将按照市场与现场联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遵章守法,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单位要树立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对于本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整改,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建设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规范标准。广大的施工、监理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对现场的管理力度,切实保证企业的各项制度和保障体系在现场的有效实施,统一对本企业各施工现场的管理标准和要求,及时向现场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和要求。要坚决克服凭经验、凭习惯施工和监理的陋习,严格执行国家法规、规范、规程,认真实施经审批的施工、监理方案。各建设、设计等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明确节能工作目标。
(二)加强工程质量各个环节过程管理,切实减少质量通病。针对这次检查反映出的问题,各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要认真对照自身,学习先进经验,吸取事故教训,继续坚持长效管理、动态管理和目标管理,落实各层次管理责任。要加强工程质量各个环节的过程管理,从根源上减少各类质量通病。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以及工程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本企业近年来实施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做好迎接今年下半年建设部组织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准备。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活动。各施工企业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两项许可”的有关规定,确保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到岗到位,确保不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现场项目总监要认真按照《杭州市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实施办法》到岗履行职责。各企业要结合做好目前高温、台汛季节建设工地的各项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事故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高处作业、塔吊和人货梯及物料提升机等施工起重机械、外悬挑架和支模架、卸料平台等部位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及防范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坍塌、火灾等易发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日常动态检查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要认真检查防汛抗台等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切实做好防范和抢险的准备工作。
(四)注重文明施工,为杭州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做出贡献。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文明施工工作,认真执行我市有关文明施工、防治扬尘污染的各项规定,将工程建设对群众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要注意施工场地、围墙、出入口周边保持整洁,立面密目网围护到位,“五小设施”落实专人打扫,大门口冲洗设施有效。要关爱民工生活,保障民工基本的休息、饮食、学习条件。各企业要加强对城郊接合部工程的检查,防止忽视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发生。
(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针对这次检查反映出的问题,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认真对照自身,总结经验,完善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执法水平。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坚持长效管理、动态管理和目标管理,落实措施和责任。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按照“三位一体”的工作方式,依法行政,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克服监督管理上“宽、软、松”的现象,将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我委《
关于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杭建工发〔2007〕241号)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继续大力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并对本地、本部门近年来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总结情况和近期开展的对企业的督查和抽查工作情况必须在7月25日前上报市
建委工程处。
特此通报。